我自1997年11月份修炼法轮功以来,身心受益,师父教的“真、善、忍”宇宙大法,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政府采取的打压政策,让人无法接受。
1999年11月我们把自己炼功以来的亲身感受和身心变化真实地以上访信的形式告诉县人大、县政府等有关部门,希望政府能够正确认识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们的行为完全是在宪法所赋予公民权利范围内行使的,可是,万万没想到等待我们的是种种迫害。我当时是被行政记过处分,停发一年的增补工资(每月129元),紧接着就是接二连三的迫害接踵而来。
1999年底至2000年初,我无法进行正常生活、工作,每天24小时的监视,让人感到精神压力和精神负担,上班下班都有人跟踪,就连去澡堂洗澡都有人跟上,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这不是践踏人权是什么呢?
2000年10月我因抄写经文,再次遭受迫害。当时县610办公室一行几人一踏进我家门,不出示任何证件,就在我家翻箱倒柜进行抄家搜查,拿走了我大量法轮功书籍和师父讲法录音带。因为在我家抄到大法书籍,就把我拘留,当时我所在单位的领导以因工作需要的理由将我担保未拘留。他们不仅迫害我,还迫害我的亲人,他们去学校骚扰我年仅十岁的孩子,给孩子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2001年元月份过年的前几天夜里12 点左右,我在家睡觉,突然咚咚咚的敲门声,把我惊醒,几个警察夺门而入,叫我穿上衣服跟他们去派出所。在我穿衣的时候,他们在我家又是乱翻一气(没有出示搜查证件),企图得到什么,而就在此前,他们已连续三天对我进行非法抄家。随后他们毫无道理地将我带到派出所,逼迫我写“决裂书”。这是强奸民意、侵犯人权、干涉我个人信仰自由的卑鄙无耻的行为,我不配合,结果被拘留15天。他们在中国传统节日——过年这个全家人团圆的日子里,让我所有的亲人一起痛苦。他们还借此来攻击我,说我不顾亲情、自私,只顾自己修炼,把造成亲人痛苦的根源归结于我,还恐吓我的家人说:“如果拘留期间态度不转变,不写保证书,就要让她转到看守所。”其实真正犯法的是他们自己。
几年来,江氏集团操控所有的新闻媒体,如各级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对法轮功进行恶毒攻击、大量地造谣,迷惑了很多善良的人们,作为法轮功学员有责任、有义务向世人讲清真相,因为这是一部教人向善、有益身心健康的宇宙大法,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回升、人类精神文明都起着积极的作用。
在2002年元月6 日我因散发大法真相材料又被拘捕,我没有犯任何罪,可是县610办公室给我定了这样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向县检察院提起诉讼。我在看守所期间遭受非人的待遇,在里面没有水喝,没有水洗澡,吃的霉米饭和猪食一样的菜,完全被剥夺了起码的生存权利。我的家人遭受的迫害也是很大的,他们不告诉我父母我被关押的地点,冷言恶语相待,我年迈的父母和我的弟弟、妹妹央告他们放人,可是县610办公室的打手恶狠狠地说:“她不坐牢谁坐牢?”,这一切,只因为我坚信“法轮大法”,坚信“真、善、忍”。后来家人不知花了多少精力,四个月后,才把我从里面弄出来。
2002年10月我再次被骗进洗脑班强行洗脑,刚过了几个月的平静生活,又被他们搅得不得安宁。全家人的神经又高度紧张起来,洗脑班期间逼迫我写“三书”,还多次打电话叫我母亲去,给老人施加压力,进一步对我们实行精神摧残。他们妄图从精神上消灭对大法的信仰,可是他们没有想到,谎言掩盖不了真相,打压不能改变人心,邪恶终将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