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时报:安全法草案引起忧虑

【明慧网2003年2月27日】美国华盛顿时报载2003年2月20日合众社自香港的报导说,尽管政府在大规模抗议后重新调整了立法提案,人权团体、教会、媒体和一些律师仍忧虑新的安全条例会抑制香港的自由。

报导说,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后,这个前英殖民地一直享有着言论和集会自由。当香港的小型宪法中被写上制定反颠覆法的要求时,港府没有立刻采取立法行动,直到去年北京发出暗示时,港府立即明白了其意,随即表示是制定反颠覆法的时候了。

报导说,这样的反颠覆立法赋予政府权力取缔各种与在大陆被禁的团体有关系的组织或受其资助的组织。散发被视为煽动叛乱和颠覆政府的资料也被列入犯罪行为。未经政府同意发布任何被当局定为保密消息的行为都是犯罪。“有了这个法律,你不能翻印,出版,散发任何[被政府视为保密的]资料。即使你仅收到一封有政府认为你无权接触的内容的电子邮件,你也可被定罪…………怎么处理这种信息…………这就关系到你能在你的书面文章中写什么的问题,”香港的人权监查的罗沃启告诉合众社。

报导说,许多观察家说他们认为这个法律的中心意图在于北京对法轮功的持续镇压。这个被中国称为“XX”的准宗教团体在中国被取缔,但在香港是可自由修炼的。法轮功支持者和人权活动家们认为这个新法律将会被用来取缔在香港的法轮功运动。

周六,法轮功成员在立法会外面静坐,抗议这项立法。他们举起“保护人权”,“香港不要恶法”的横幅标语。

罗先生说,“北京确实想要看到能让他们感到舒服的某种法律在香港实施,他们也的确担心法轮功在香港的活动。而这条法律至少可对法轮功的活动起到威吓的作用。”

报导说,香港的法轮功成员认为这条法律就是冲他们来的。“我们认为江泽民会通过此法律把其残酷镇压行动延伸到香港,对我们进行迫害,限制我们的信仰,言论,集会自由,”该团体的发言人许张绮娴告诉合众社记者。

人权团体说中国过去四年的镇压已使无数人被关押。法轮功团体说他们已经证实至少有600名成员在警察拘留所被折磨致死。

罗说:“我认为这可以是香港政府努力效忠于北京的典型例子。他们竭力而过份地讨好北京,他们不知道北京在想什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以牺牲香港的利益来迎合北京的利益。”

报导说,根据移交时的协定,香港拥有不同于大陆的独立的体制和自由,并保证50年不变,但管理香港的行政长官是由中央政府在接管时钦定的。立法会也大量充斥着亲北京成员,他们遵循北京的意旨投票。预计他们在投票时只是充当橡皮图章让这个新法律得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