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网上传播所谓的“有害”信息而制定的这些条例,以及包括美国雅虎公司在内的超过300家公司和组织签署的自愿保证书,表明在中国的言论自由出现了明显倒退。
根据新华社的一份报告,国家新闻出版管理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了“网际网络发行管理暂行规定”,自8月1日起生效。
该条例列出了在新闻网站上禁止出现的话题,其中包括“有损国家团结、主权、领土完整”,“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尊严、国家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安定”等。该条例同时声称“倡导狂热崇拜、迷信”的新闻也在违法之列,包括所有报导被禁法轮功精神团体的消息都将被视为非法。
中国政府一贯以“泄露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迫害发表独立新闻消息和见解的人。目前中国有13位人士因为在互联网上发布或传播信息而被投入了监狱。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政府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条例来限制网上的消息内容,要求网络公司和网站负责审查自己网站上的内容。这项最新条例提出了具体的处罚方式,包括对在网上发表不合法的信息进行罚款, 网站必须任命一位编辑负责审查新闻内容,在消息上网前确定该新闻是否违反了新条例。而且,网站首页必须显示该网站已经获得了有关部门的批准。遇到任何触犯条例的内容,网站必须立即向位于北京的国家新闻出版管理局或地方机构报告。
不依照新条例实行的网站操作人员将被高额罚款,没收设备以及关闭网站。
作为保护记者协会执行会长的安库柏表示:“我们谴责(中国江氏)政府迫使私营互联网公司进行自我审查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