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负责人权事务的联合国人员在研究立法建议内容后指出,一个国家立法,精神是要让人民知道立法带来的后果和影响,谘询的含意并非单看发出多少本谘询文件。他认为,二十三条谘询文件并非以法律条文写出,市民无从知悉条例的影响,加上立法会只有四成议席由民选产生,因此若港府不发出白纸条例草案,整个谘询过程将不符合国际人权公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