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说,李柱铭在伦敦对BBC中文网记者表示,他这次欧洲之行的目的,是希望实实在在反映出香港人对基本法23条立法的忧虑。
他认为,正在咨询的有关新法例,削弱了香港现有的人权和自由,这明显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因为《联合声明》中明确说明,香港在主权移交后,香港人享有的自由和生活方式不变。
李柱铭指出,基本法说明有关的法例应该由特区“自行立法”,不过香港政府“在有关(咨询)的文件未出来以前,已经与中央政府有协商,而且在大原则以及立法时间上也达成共识。”他认为有关的咨询有“假咨询”之嫌。
他说,为了使香港特区政府听取他们的声音,因此有需要在香港境内和境外争取更多的关注。
报导说,为了有关的问题,李柱铭已经先后到过美国和欧洲,他表示在两地都获得相当的重视和支持。他更指出,欧洲议会定于12月18日提出动议支持他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报导说,香港特区政府今年九月发表根据基本法第23条就叛国、颠覆、泄漏国家机密等7项罪行立法的咨询文件,有关立法的建议提出的一些罪行定义,在香港现行法例中并没有出现过。
有关的建议在香港引起广泛的讨论和关注。咨询期到12月24日便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