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教我做好人

【明慧网2001年9月16日】我83年结婚时,公婆找来30多个邻居作证叫我空手出户,说他们老了不用我们管,还形成了书面材料,大家都签了名、画了押。我们按照协议互不来往。

99年,公爹病重无钱医治,我母亲和我三个姨妈(大法弟子)都叫我出钱,还说是宪法规定的义务,我不服,拿出邻居们按满手印的协议书给她们看。他们说协议书不如宪法大。大姨还拿出《转法轮》念给我听:“人的元神是不灭的,那么你在生前的社会活动当中,可能就欠过谁,欺负过谁,或者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那个债主就要找你。在佛教中讲:人活着就是业力轮报。你欠他的,他来找你要债,要多了下回他再还你。儿子不孝顺父母,下回倒过来,就是这样轮来轮去的。”(《转法轮》195页)我明白了法理,先后拿出800元钱给公爹治病。

没过一个月,公爹病故了。我的两个小叔子都说不管,等我们回去给老人处理后事。我三姨问我打算怎么办?我说:“按常人观点,我不应该管;按法轮功的法理,我应该管。法轮功教人要处处为别人着想,孝敬老人。”三姨夸我有进步。我花了3000元为老人办了后事。邻居们都说没想到我能亲自把老人送走,都说我做得对,都说我变了。我告诉她们,是我妈和我三个姨妈教我这样做的。她们都是炼法轮功的。大家都说,炼法轮功的就是和常人不一样,都是大好人。

2000年春节,我在三个姨妈的开导下,把从没登过我家门的婆母接到我家过年。我给婆母买了一套最好的毛衣,我为她做可口的饭菜。丈夫非常高兴,他叫我到三姨家取回一本《转法轮》学了起来。我的儿子(初中生)也出去撒真相材料,女儿(小学生)也跟她姥姥炼法轮功,回家还教我背《洪吟》。我要向姨妈等老弟子学习,学法,做一个真正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