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理上认识事物以及向内找


【明慧网2001年3月1日】 最近我从网上看到不少人对大法有意见,所以在网上收集了一下,按修炼人应该事事向内找的原则,并对照大法,整理了一下思路,自焚事件除了从法理上去澄清自杀不是一个修炼者所为外,还与我们平时的言行不当而引起世人的误解有关,有几点想法:

如果让人们从法理上认识到大法,很多人是不会将自杀与大法联系起来的:

1. 我们还没有完全让人们认识到大法传播的意义:

“我们是能够使修炼者得法成正果,也能使社会人心向善,对人类社会的安定有好处。”(《修炼不是政治》)

2. 大法对修炼人的要求: 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

“我还要告诉你们,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你们今后做什么说什么也得为别人,以至为后人着想啊!为大法的永世不变着想啊!”(《佛性无漏》)

3.大法对正法时期修炼人的要求:证实法,讲清真象,救度世人

这些事都需要人去做,如果自杀了,谁又去做这些事呢?

4. 在大法里不仅讲”自杀算罪”,而且讲”人身难得”

“问:那第三个问题就是书里边说到杀生问题。杀生是一种很大的罪业,一个人他自杀算不算罪呢?
答:算罪。现在这个人类社会不好了,什么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出现了。讲什么安乐死,打针让那人死。大家知道,为什么打针让他死?觉得他痛苦。可是我们却觉得,他痛苦在消业呢,他来世转生,一身轻,没有业力,他会有很大幸福等着他。他痛苦中正在消业的时候,他当然不好过了,你让他不消业杀死他,那不是杀人吗?他带着业力走了,来世他都要还业的。那你说哪个是对的?自杀了还有一个罪。因为人的生命是有安排的,你破坏神的整体全局的顺序,通过你做的对社会尽的义务,人与人之间有这样的关系连带着。死了,那么整个这个顺序是不是打乱神的安排?你给他打乱了他不放过你呀,所以自杀是有罪的。”(《在悉尼讲法》)

“佛教中讲:要抓紧有生之年,现在不修什么时候修?因为动物是不允许修炼的,是不允许听法的,修了也不得正果的,功高还要遭天杀。你几百年得不到一个人体,上千年得到一个人体,得到一个人体也不知道珍惜了。你要托生成一个石头万年不出,那个石头不粉碎了,不风化了,你是永远出不来,得个人体多不容易啊!要真能够得大法,这个人简直太幸运了。人身难得,讲这个道理。”(《转法轮》)

5. 常人将我们平时所说的“放下生死”、“决裂人”等意思误解为自杀、死亡、与人格格不入,这说明我们平时在使用这些词汇时没有符合常人状态,没有用非修炼者能理解的方式表达清楚大法有关法理的真正含义,或者缺乏简单明了的重复。

事实上,在大法里这些词汇不是常人理解的生死,是指放下常人追求个人利益的心,执著无存,修成无私无我的正觉。所以我觉得是否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让常人认识到大法里对放下生死的看法:

“我们修炼来修炼去的,把什么执著都放下了,那不连生死都放下了吗?”(《在美国讲法》),“在中国有一个学员,是个医学博士生,他正好做解剖试验。做完试验之后,他将拿到博士学位,就是他什么都考试合格了,还要做多少试验,要解剖一千只还是五百只小白鼠,然后他就是拿博士学位了。后来他向他的老师提出来不能这样做,说我现在修了法轮大法,我明白杀生是造业。后来他就和他的导师讲∶我不能去杀生,我不要学位了。大家想一想,人要过不了生死这一关,他就圆满不了。但是绝不会让你非得疼那一下儿才算能放下生死,那只是一个形式。我不看重,我看你的心,真正能不能做到。大家想一想,人活在世上无非就是为了名和利。他拿到博士学位之后,他可以将来有一份好的工作和前程,他的工资也自然会多,那就不用说了,会高于常人,高于一般的人。人不就为这个活着吗?他连这个都不要了。大家想想他连这个都敢放弃。作为一个年轻人,这些都可以不要了,是不是什么都可以放弃了,他不就等于敢放弃生死吗?人不就为了这些活着吗?这样的人他能够这样做,修炼境界其实也就在那儿了。”(《在瑞士法会上讲法》)

修炼是要讲出三界的,能否放下生死之念是决定是人是神的关键:

“因为你痛苦了嘛,那么往往做什么事情就比较顺利,容易做成,人看不到这些,所以人要吃一点苦就觉得是坏事,其实,苦有什么可怕的?!人就是苦一点,横下心来顶住,过后你看做什么事都不一 样了。我说人修炼不就是个苦嘛。你要能够放得下,保证你就圆满。说得更高一点,你要能够放下那个生死之念,你真就是神!”(《在纽约讲法》)

修炼人放下的是执著生死之念,并不就是要脱离常人社会,反之,有这样境界的人去做社会的工作会给社会的风气带来好的变化:

从另一个角度讲,“其实大法的内涵很深,放下常人之心不是指放下常人的工作;放下名、利,不是脱离常人社会。我一再提出:在常人社会中修炼的要符合常人社会的状态。”(《修炼与工作》)

“ 从另外一方面来看,常人社会的领导工作要都是我们这种能放下个人名、利的人去干,那将会给人民带来多大的好处呢?如果是一个贪心很重的人那会给社会带来什么?经商的人如果是修大法的,社会的风气将会怎样呢?”(《修炼与工作》 )

再有,做到了放下生死之念执著的修炼人,心情是快快乐乐,并“不会因学大法而变穷”。生活中很多大法弟子,无论身居社会那个行业和职位,在常人生活中、在同行业中成绩都是很突出的。

“你今天修炼了你是那么大福分,你不修炼你可能还是那么大福分。差在哪里呢?差在你的心是轻松的;相反,你的心是紧张的。你生存得本来就很累,你的心更累,就促使你吃不好、睡不好的。当然你的身体要疲惫呀,要衰老呀,要恶化呀,像常人一样要得很多疾病的。相反的,你放下它,穷点儿也很坦然,实质上却不会因学大法而变穷,快快乐乐地活着,我看还是比那样执著强。”(《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

现在大法遇到的问题是,修炼人希望政府给大法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希望更多地了解大法真相并从中受益,所以要去为大法讲真话、鸣不平。这是为众生的幸福而舍弃自己的利益,不是去找死,但却被政府打死。所以有人对大法里提出的放下生死以及大法弟子为正义不怕死亡的威胁来做文章是不合逻辑、也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6. 修炼人与常人理解的“忍无可忍”是不一样的。

修炼人更多的理解角度是从客观物质世界去理解,从宇宙的成、住、坏、空,从善恶有报,从每一层次生命的安排的去理解,而不是常人理解的你对我不好,我就采取恶的态度,否则是严重违反修炼人行为准则的,因为修炼自始至终都讲真、善、忍,讲用善心来对待一切。 

“其实我告诉大家,维护法不等于是暴力。善恶两面在人的本身同时存在。我们排除恶的一面,只用善的一面来维护法。别人说我们不好,我们可以叫他明白我们怎么好,跟他讲道理,完全用善的一面。往往常人遇到什么事的时候,他就想要采取什么负的一面的办法,那么就采取什么过激的行动啊,或者是采取什么暴力啊,对于我们来说这都不行。我经常讲一句话,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己的任何观念,不站在个人的利益角度上作为出发点,真心为别人好,给别人讲出他的不足,或者是告诉他什么样是对的,他会被感动得流泪。”(《在新加坡法会上讲法》)

由于弟子的一些执著,被邪恶利用,给常人带来许多误解:

7.对洪法与圆满之间关系的误解。

圆满是一定要达到圆满的标准即执著无存的,但有的弟子执著于洪法,不注意实修,也让人对大法所提的圆满有误解,弘法与圆满无关,并且要求“你的一思一念你都不放松地把自己当做修炼的人”(《在瑞士法会上讲法》),这点在大法里讲得很清楚:

“问∶我把弘法当成修炼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师父说弘法与圆满无关。

师∶弘法与圆满当然是两个词的概念。但是有一点,我们做弘法工作的人,你要是把它当做是一个工作,虽然经常努力费心去做,平时很少看书,又没时间炼功,这样的工作必然会脱离法,也就是说你没有把你的修炼和你的工作结合起来。你做工作的时候很执著,不去想碰到的麻烦是不是与自己心性有关系。做的方式是不是符合法或者修炼人的标准呀,你都不这样向内去找自己,不这样去看,那只是常人的工作,只不过是常人在做大法的工作,最起码没有按修炼人标准去做。修炼要和工作结合起来,你工作中碰到任何难题你都找自己的心性,你能够看自己∶碰到麻烦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啊?是不是我做错了?或者是不是我出发点有问题呀?或者是怎么样?就说你时常能够用炼功人的标准要求自己,衡量自己。你的一思一念你都不放松地把自己当做修炼的人,你就在修炼当中了,你的工作不就和法结合起来了吗?关于圆满那得看你的修炼程度,你修没修到圆满那儿。就每个人,他每天都在修炼,他能不能圆满,他得达到圆满的程度。”(《在瑞士法会上讲法》)

8. 客观从各个角度讨论自焚的疑点是没错的,也是让人们正面了解大法以及讲清自焚事件一个机会,但不要有气愤的心态,应该时刻保持一颗祥和的心。

当我们看到世人不同的反应,是愤怒还是理智,都是对我们修炼心性的考验。如果是愤怒就同人绞在一起了,降低了自己的层次和境界;如果理智从法理上让人认识大法,可以进行客观分析,让世人认识到真正了解自焚真相,让国外记者国际人权组织进行独立调查等等,可采取的方法和角度很多,同时从法理上让人们对“大法是不允许自杀的”这一点有深刻印象。

9. 过去个别人一些过激的念头和行为(如撞墙、跳楼)从常人角度看可能很壮烈、有震慑力,但也会误导世人。特别是在“跳楼”和“自杀”已经成为镇压者杀人害命后栽赃受害者的一种模式化借口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有足够的警惕,并彻底杜绝这类念头了。

在眼下中国政府不择手段对大法进行打击的情况下,我觉得如果每个修炼人都能不断向内找,就能真正让大法弟子成为一个越来越纯净的整体。从法上认识法,修炼的人随着执著的一点点去除,就会成为真正的大法粒子,就是“强大的佛法在人间的再现”,达到师父所说的“佛光普照,礼义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