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大法弟子致中国驻秘鲁大使及全体工作人员的公开信

——揭露中国驻秘鲁使馆对法轮功的迫害行径

【明慧网2001年1月11日】 尊敬的麦国颜大使及全体工作人员:

你们好! 我是法轮功修炼者。就法轮功的问题,一直没有机会和你们当面聊聊,谈一谈我修炼法轮功的亲身感受和体会。

修炼之前,我和大多数经历过中国政府大大小小的政治运动的人一样。不相信任何人。曾经在研究所实验室工作十年的我,养成了以所谓“科学”的态度去分析事物,用批判、挑剔的眼光去思考问题。

1996年在中国大陆,朋友介绍一种叫“法轮功”的佛家上乘功法给我,被我拒绝了。1997年得到一本叫《转法轮》一书。我无意中翻开,惊喜地发现这是一本道理非常深奥,非常科学的好书。就把这本书带来秘鲁。不断地阅读中,我逐渐地明白了真、善、忍的法理和返本归真做人的道理,此乃是我一生中,甚至几生几世中所要寻求的东西。于1998年10月底专程返回中国学习法轮功。这是我自己选择的修炼路,没有任何人暗示或提醒。

在修炼法轮大法两年期间,我没有见过师父一面,也没有人向我要过一分钱,募捐任何财和物。只是遵照《转法轮》一书所说的去做人,去修炼。身心受益非浅之处,无以言表!举最简单的例子吧:我是为人之女、为人之妻、 为人之母。父母给予我为人之女的肉身,但是无法保障我不生病、不衰老、不遭灾。而师父给了我这一切。我修炼最初的目的不是为了治病,然而却改变了我的身体状况,原来十几年的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等顽疾,不翼而飞。身体比年轻时还要健康轻松,精力充沛,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因为修炼人没有病,我把原单位发给我的退休后可以享受百分之百报销的医疗证退还给原单位。家中无需备用任何药品、补品和营养品。秘鲁的药店从未光顾过。为人之妻的我,得到丈夫所能够给予的物质中,无法得到不矛盾、不烦恼。但是遵照师父所说的去做:“因为矛盾产生的时候,会突然间出现,可是却不是偶然存在的”(《转法轮》大陆版132页),“人人都从自己的心性上去找,那做得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虑别人”(《转法轮》大陆版329页),使我真正懂得了甚么是幸福 。夫妻和睦相处。为人之母的我,无时不为自己的独子着想,却无法保障其不受道德水准已经被扭曲了的社会污染。忧心忡忡地怕他被变异的社会所吞噬。师父曾经说过:“你给他多少钱,你给他多少好东西,都不如给他这个法”(《在美国讲法》117页)。他从我的变化中选择了修炼法轮大法。我们从一般的母子关系上升到同门弟子更高尚的特殊关系。还有甚么能比这更庆幸的事呢?!

大使先生,你们了解法轮功吗?真是像国内新闻媒体所说的那样吗?法轮功不收分文、义务教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没有花名册、没有教规、没有办公地点,想学就学,想走就走,何教之有。至于邪教,应该人人得以除之,为何法轮功在世界上40多个国家都积极欢迎,获得的各种褒奖令将近400份。难道他们都是正邪不分吗?在众多法轮功学员中,没有贪污受贿者,没有吃喝嫖赌者,甚至连吸烟这种有损健康的行为都没有。如果这些都是邪的话,那甚么是正的呢?!江泽民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动用全国所有的舆论工具,警察、监狱大肆地对法轮功进行造谣栽赃和暴力迫害。一年多来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弟子117位,数万人被关押,数百万人被开除公职,数千万个家庭和上亿人受迫害。中华大地充满了中世纪的黑暗和恐怖。这些又是甚么呢?!你们能够告诉我吗?!

大使先生,法轮功的一切活动都是公开自由的。每个法轮功修炼者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修炼者不影响任何人。几个月前在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的情况下,我被请进了秘鲁警察局“外侨办事处”,如果说是调查我身份的合法性,为什么秘鲁的警察会在利马的街头巷尾中找寻叫“李洪志”的人呢?我真替你们难过!你们自己受骗,还甘当江泽民在海外迫害法轮功的马前卒。你们利用卑鄙手段除了窃听电话外,还用电话威胁大法弟子。创下了在秘鲁践踏法轮功人权纪录。至今还没有悔改之意,继续蒙骗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散布谣言,你们所做的一切已经在案:阻止侨胞学法轮功、阻止某中文报社刊登有关介绍法轮功文章、阻止中文报亭销售法轮功书籍、授意某中文报污蔑中伤法轮大法。你们不仅触犯了国际人权法,还把邪恶带给了秘鲁善良的人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江泽民一手制造迫害法轮功千古冤案,昭雪平反指日可待。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江氏随从,弃恶从善,也许还来得及。

最后,送上我们师父的话,作为结束语。

“人类啊!清醒过来吧!历史上神的誓约在兑现中,大法衡量着一切生命。人生的路自己走。人自己的一念也会定下自己的未来。

珍惜吧,宇宙的法理就在你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