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四川狱中的申诉

【明慧网2000年9月29日】 我是四川省一名大法修炼者,也是一个中级医护人员。从修炼以来,年年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99年曾获“做出特殊贡献”及“先进个人”两项奖励,无论领导还是同事都一致觉得我是一个好职工、好同事。

今年5月初,我觉得应当将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向中央领导反映,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对人类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就这样,我利用假期到北京上访。当我到达中办信访局后,接待我的竟是公安人员,不容我作半句申诉就将我无理扣押,接着通知当地驻京办,很快将我送回当地,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为名拘留15天。直到5月29日释放我仍不知自己行使公民基本权利究竟违反了哪一条治安条例。

回到单位后,领导当即将我开除公职,留用一年,并将原来的医护工作换成打扫病房、厕所的清洁工,而且不发工资。不仅如此,还无理非法罚款4000多元。尽管种种迫害逾甚,我仍坚持按大法要求自己做到无怨无恨,将负责范围的卫生做得干干净净,某领导禁不住再次予以表扬。

6月29日,公安人员到单位来说请我去问一个情况,一会儿就放回来。谁知一进公安局,他们即凶狠地问我为什么要给朱总理写信反映情况。我反问给总理写信违法吗?他们没话了,但也不放我,从上午9点过将我关在黑屋里直到晚上8点,也不给饭吃。随后将我送到岳池县看守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刑拘一个月,直到7月29日释放回单位继续做清洁工。

8月18日,公安人员再次来到单位,说有事找我,刚到公安局,他们就宣布对我处以劳教一年。这两次都是采取骗人的方式,同时没有任何程序和手续,没有任何证据和理由,甚至日常用品都是关进拘留所后才通知家人送来的。

在修炼前,我是一个疾病缠身、长期生活在痛苦中曾几次想自杀的人。是法轮大法将我彻底改变为一个健康、开朗、善良的人。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还要被取缔,甚至被诬为“邪教”?请问中国究竟是在依法治国还是依江泽民的个人私欲行事?我诚恳呼吁所有善良的人们一起来扶持正义与真理,共同讨伐邪恶,让它们的罪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使世人清醒。

四川大法学员于狱中
200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