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某治安拘留所内学员近况

【明慧网2000年3月15日】一位刚从济南市西郊的治安拘留所里出来的学员高黎,谈了一下她在里面的情况。她是在今年2月12日因在外面炼功被带进去的,她进去时里面共有十二名学员。被带进去的理由是违反了违法强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或第六款。

在她于2月27日出来这段时间里,又有10名左右的学员被关进去(也有出去的)。她说在拘留所里的学员都很坚定,一直坚持炼功,并为此被打、被电棍电、被罚。而学员们都能用修炼人的心态对待。在拘留所里要劳动(抬土),两个人一个筐,每天劳动的时间排得满满的,一天下来得抬60~70筐土,这其中也有打扫卫生,在厨房帮厨的。

有一个女学员叶,在看微缩的大法书时,被不炼功的举报了,结果所有学员被搜了一次,叶的大法书被收走了,叶开始绝食,另五个学员为了声援也开始绝食。其中有高黎, 而且每人被安排了一个房间。高黎被带过去时,还被在地上拖着走了一段。后来高黎说她自己走,这样才不拖她了。后来拘留所当天给这些学员的分管派出所打电话,其中三个学员被带走。高黎想和其他学员交流一下,就停止绝食,要求去抬土,拘留所同意。高黎曾和叶探讨停止绝食,叶坚持自己的认识,在绝食三天后转入刑事拘留,被带到别的地方去了,理由是带头闹事。

高黎在2月24日早晨6点因炼功被打。打她的人被称作刑队长。高黎在结印时,刑队长握起拳头用手指的第二个指关节打高黎的右臂,高黎仍坚持结印,手被打开后再恢复结印,直到刑队长可能觉得痛了,想改用棍子打时,高黎对他说,即便是胳膊被打断了,她还会一样炼功。刑队长没有继续打。

在拘留时高黎的右胳膊肿得很厉害,但她没有跟打她的人计较。我亲眼看到高黎的胳膊尚未完全消肿的状况,而且胳膊上几乎都是黑紫的淤伤,直径在7~8厘米的淤伤有四、五处。

拘留所里有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考虑到她年纪大,没让她抬土,而是每天罚站。

进拘留所的人,目前都要交伍仟元押金,去北京被带回来的学员费用由学员自己支付,如果再度上访,伍仟元即被没收。

另有,赵家永、谢庆杰、因去北京上访被刑事拘留一个月,放出后其中谢仍在某地被监视居住,常麓璐、李建惠被认定为串连而被刑事拘留约一个月,目前仍被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