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书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现被关押在长春大广拘留所内。我们因修炼法轮大法使身心得到净化,深感法轮大法对社会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是一部高德大法,众多的大法弟子会带动整个社会道德回升。怀着这种共同的心愿,我们踏上了进京上访的路程,相信政府会做出正确判断,还法轮大法清白,给我们大法弟子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可是事与愿违,我们还没等靠近信访办大门,就被信访办门口众多的警察、便衣给强行抓回。后来从看押我们的警察口中得知,凡是法轮功上访者来一个抓一个。即便是上访成功,也被关进信访办内一个大铁笼子里受折磨,然后再被地方公安人员用钱买出来。其目的是欺上瞒下,控制大法弟子上访数量的真实性,以达到其政治目的。还有一部分大法弟子在天安门广场游览散步,也被警察抓住,强行押回。这一切一切,使大法弟子非常痛心。
尤其是强行押回后,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将我们强制拘留。我们当中绝大多数大法弟子拒绝在拘留票上签字,因为我们不是罪犯,我们没有违法,拘留我们不符合法律程序,没有法律依据。强制拘留我们这种行为是执法者在犯法,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向长春市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撤消对我们的拘留,放我们回家。
长春大广拘留所全体大法弟子
200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