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法轮功书籍遭枉判 85岁黎燕云被“收监”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昆明市85岁的法轮功学员黎燕云自二零二六年三月底左右失联,近日获悉她已被送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在九监区,估计已被关押约两个月。她此次被绑架、关押的具体经过仍在调查中。

近期,中国各地持续对遭枉判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实施所谓“收监”迫害。黎燕云老人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被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罚金2000元。

退休主管护师 修炼大法后重获健康

黎燕云,昆明市海口白鱼口疗养院退休主管护师。二零一三年九月七日,她因向人赠送真相护身符、《九评共产党》等真相资料,被东陆桥派出所与西山区国保大队警察抄家。当时她的老伴患有冠心病,刚做了手术,被警察惊吓得双腿发抖、无法行走,不久便离世。

讲真相遭恶意举报 再次被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黎燕云向一位旧同事讲述法轮功真相,并赠送一本二零二二年真相小日历,却被该同事在国安部门工作的儿子恶意举报。九月二十八日,西山区东陆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入黎燕云家中,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也未说明理由,便实施抄家。他们撬坏抽屉,抢走《转法轮》等大量法轮功书籍与私人财物。由于黎燕云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看守所拒收,她随后被所谓“取保候审”。

检察院与法院多次违法操作 逼迫“认罪”

二零二二年七月底,东陆派出所一名马姓警察突然传唤黎燕云,称“根据上边指示,要将案子转到西山区检察院”。黎燕云表示:“我没有犯罪,这是强加的。”马姓警察说:“我们也没办法,这是上边的意思,要走程序。”

二零二二年八月,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柯景在派出所讯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照片里的书籍资料是不是你的?认不认罪?并威胁称“认罪从轻,不认罪从重”。黎燕云回答:“我修炼法轮功没有犯罪,认什么罪?是你们在犯罪。”

非法庭审:无视辩护意见 枉判一年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黎燕云非法开庭。审判长邓睿、陪审员马千茜、邓惠元及书记员田梦霞等,无视黎燕云的自我辩护与律师的无罪辩护,以公诉人捏造的“家中收藏法轮功书籍和资料是为犯罪准备”为借口,援引《刑法》第三百条“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她非法判刑一年,并罚款2000元。

依法上诉:要求撤销判决、归还私人财物

黎燕云收到判决后,认为自己依据《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没有违法犯罪,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指控无事实依据,侵犯了她的合法权利。她已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判决、恢复清白,并归还被警察抢走的私人财物。她在上诉书中指出:警察从家中抄走的法轮功书籍与资料,只能证明她是一名修炼者,而这些书籍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对社会只有益处。

云南迫害现状:大量案例仍被掩盖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五年全年,云南省至少有61名法轮功学员遭受不同形式的迫害,其中4人含冤离世,24人被非法判刑,11人被绑架,13人被骚扰。由于中共封锁信息、不允许家属探视、暗中迫害等原因,仍有大量迫害事实未能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