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昌图县法轮功学员宋福元被非法判一年半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法轮功学员宋福元,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四日在昌图县法院被非法开庭,三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宋福元家住昌图县金家镇太河村。修炼法轮功前,他身患多种疾病:心脏病、肾病、胃肠疾病、癫痫、高血压等,曾到沈阳、吉林等大小医院求医无果,甚至连输液都无法进行。疫情期间,医生也不敢给他接种疫苗。他的弟弟因肾病、肾衰竭去世,使他精神长期抑郁、痛苦不堪。

一次在路上,他捡到一本法轮功真相册子,回家阅读后得知法轮功对祛病健身的显著效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决定修炼法轮功。自从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后,他多年顽疾在不知不觉中全部消失,彻底摆脱病痛折磨。村里人和亲友都亲眼见证了他的巨大变化,称他判若两人。

法轮大法让他重获健康,宋福元也希望把这份美好带给更多人,希望人们能以应有的尊重和善意对待法轮大法,从而获得福报与健康。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金家镇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入他家,将其绑架并非法抄家。当时家中只有宋福元一人,他被惊吓得当场犯病,抽搐昏迷,被救护车送往金家医院抢救。昏迷期间,他小便失禁,裤子湿透,在严寒中也未被更换。宋福元刚醒来,警察便不允许他继续留院观察,强行让救护车将他送往昌图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仍对他拳打脚踢,污蔑他“装病”。

随后,国保警察将宋福元非法构陷至昌图县检察院、法院,公诉人为黄冬雪。

二零二六年三月四日上午九点,昌图县法院对宋福元非法开庭。主审法官为王宁。公诉人黄冬雪未出庭,由崔浩岩、陈丹代理。辩护律师当庭询问黄冬雪缺席原因,代理公诉人支吾其词,最后称其“生病”。整个庭审过程中,公安、国保无人出席。旁听席上有十余名亲友。

庭审后,代理公诉人询问宋福元是否仍承认此前在“认罪认罚三书”上的签字。宋福元回答,他当时只是看警察工作辛苦才签的。法官王宁威胁说:“不转化就判三到五年。”公诉人又问及家中搜出的“小册子”等物品,宋福元否认,表示那是他自己看的《明慧周刊》。律师与亲友询问他为何修炼法轮功、为何发放资料,他都作了简要回答。

律师依法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从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万人上访、七·二零迫害的起因,一直到活摘器官的罪恶,都作了系统阐述;并提到徐才厚、郭伯雄、周永康、李东生等人锒铛入狱的背景;指出当前形势下,从上到下的官员都不愿再为迫害法轮功背黑锅。律师最后表示,希望法官和公诉人也不要背这个锅,应当无罪释放当事人。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宋福元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相关人员如下:

国保队长:杨春鹏 13841043396
承办检察官黄冬雪,电话 18241096588,黄冬雪 办公电话:024-75920648
代理公诉人陈丹、崔浩岩 电话 13504103075
主审法官王宁(主审法官、刑事庭庭长):手机:13591089789,13504100858 电话:024 75804028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政法委
政法委书记:杨宗泽 13314107999
政法委副书记:贾志国 13591006000
昌图县610副头目:白雪飞 024-75822627 13898590055

主管检察长:张春达 办公电话:024-75920690 13464481221

铁岭市昌图县法院
院长:王丹 13504100858 024-75804001
常务副院长:李铁铭 18841040168
副院长:刘湛 13841016777
副院长:廉子良 13904904085
副院长:刘岩松 13898582999
副院长:任彦军 15164136777

法院刑事庭:
李万翔 13624905999

纪检组长:
李明 13700106611

审判庭庭长:
孙丹 15141864999

审监庭庭长:
刘小东 13841016911
赵玉杰 1359108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