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英家住定兴县杨村乡杨家庄村。她自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法理做人,修心向善,家庭和睦。她放下怨恨,尽心照顾曾经排斥她的婆婆。二零零八年汶川地震时,村委会号召捐款,村民多为捐二三十元,而王红英一次捐出二百元。这样一位善良的人,却因修炼法轮功曾两次被非法劳教迫害。
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定兴县国保大队伙同杨村乡派出所人员非法闯入她家,将其绑架至定兴县刑侦大队左侧一处办公地点,强行给她测血糖;在一面画有两只黑手的墙前被强迫扶墙拍照;在一处红灯下扶墙拍照,并要求她以不同角度进行所谓“检测”。另一项检测为眼部检查:警察将一个罩子扣在她眼睛上,罩内上方有一红灯和两个亮的小灯,警察强行扒开她眼睛,罩子的另一端连接电脑。之后,王红英被送往医院检查,因血压高达202,被暂时放回家。
次日(二月五日),她再次被绑架,当天下午被强行做了多项检查,并被注射不明药物。随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满后通知家属接回。
四月十五日,王红英再次被定兴县国保大队人员带走,当天下午又被注射不明药物,导致她腹泻四十余天。
王红英两次被绑架后的当天下午,都遭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两次均出现腹泻。据反映,她之后“走哪睡哪”,极度嗜睡,无法学法。
值得注意的是:两次注射不明药物均不是在体检后出现需要药物治疗的情况下进行的。
当被构陷的案件移交至涿州检察院后,王红英原以为会得到公正处理,并向检察官反映了自己两次被注射不明药物的情况。然而,涿州检察院检察官郝莉莉未对此事进行应有调查,也无视律师和家属递交的法律意见书,仍继续推进对王红英的起诉程序,将案子提交涿州法院。涿州法院法官裴艳同样无视家属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决定于本月二十二日对王红英非法开庭。
王红英的经历及遭受的迫害情况,请见《当好人屡遭迫害 沉默是否助长邪恶》一文。家属希望更多有正义感的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