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建新和妻子王凡,今年分别是51岁、50岁,他们原为龙口市海洋船舶公司职工。杜建新和王凡夫妇,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六年中,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被劳教、判刑,遭酷刑折磨、敲诈钱财、克扣工资、降职使用、最后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迫害。
付健,男,47岁,潍坊寿光巨能热电厂职工。付健从部队转业到寿光巨能热电厂,凡是认识他的人都夸赞他心地善良、朴实。他曾多次荣获单位“劳动模范”的称号,深得单位领导和职工称赞。
遭绑架
据知情人了解,早在五年前,法轮功学员王凡、张爱泉、付健等就被滨海公安局视为所谓“重点人物”盯上了,滨南分局国保大队在二零二二年成立所谓的“3.30专案组”,预谋迫害将近两年的时间。过程中,公安采用了大数据监控、安排不法人员监视、盯梢、跟踪拍照和录像,以及在汽车和电动车上偷偷放置定位器等非法手段,收集迫害材料。
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早六点三十分起,东营市公安局、胜利油田滨海公安局滨南分局、滨北分局、基地分局和滨东分局及辖下派出所出动警力,同时绑架了东营市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由于网络和信息封锁,实际人数未确知)。
当日八点左右,法轮功学员王凡刚出单元门,就被警察绑架。王凡被非法搜身,随身携带的真相资料、真相币一千多元等被搜走。警察随后非法抄家,抄走家中电脑、打印机和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以及双方老人给孙子的数万元人民币和家中的银行卡。警察从早上翻到下午,把杜建新、王凡夫妇的家角角落落翻了个遍。家里好象被土匪打了劫似的,凌乱不堪,什么皮筋和塑料袋,什么旧的坏的、有用没用的东西,通通被警察算作所谓“涉案物品”
与此同时,法轮功学员付健在自己的租住处楼下,被滨南国保大队和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对他的两处租房非法搜查,劫走打印机和笔记本电脑、裁纸机、手机、卫星电视接收器、大法书等大量私人物品。他的货车和摩托车也均被抢劫,家里连记事的笔记本和小纸条都被劫走。
随后,付健及杜建新、王凡先后被非法刑拘,被非法关押在油田滨海看守所。
另外,上文提到的法轮功学员张爱泉,原在胜利油田滨海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工作,一九九九年时已经是三级警督,他是山东省武术协会知名人士。一九九五年,张爱泉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处处为别人着想,工作兢兢业业,从不贪占便宜,是单位、邻里有口皆碑的好人。张爱泉同时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他的住所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滨海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七月,张爱泉被东营市东营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过程不明。张爱泉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被劫入山东省监狱第十一监区关押迫害。
被构陷
被绑架之前,杜建新、王凡夫妇已发现自己家和公公婆婆家被人监视,楼前安装的监控器正对她家单元门,楼下常有不明人员晃悠,家中车辆不时被人偷偷放置定位器。
就在他们被绑架前的大约一个月,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杜建新、王凡夫妇给法轮功学员刘纯荣送真相资料时,被便衣盯梢,跟踪拍照。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号,刘纯荣被绑架,后回家。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刘纯荣再次被绑架,后被关进洗脑班。刘纯荣老人被反复绑架的精神压力折磨的理智不清,警察叫自己签的什么字,她都不知道了。
杜建新和王凡被绑架后,他们的家人为他们请了律师,但律师会见权被无理剥夺。后来,警察得不到他们所要的口供,就诱供,胁迫包括刘纯荣在内的其他人签字,这些人及其签字被警察做了构陷杜建新、王凡和付健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证人证言”。
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杜建新、王凡和付健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这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滨南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构陷至东营区检察院。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他们被东营区检察院构陷至东营区法院。
遭三次非法开庭 被非法判刑
绑架案发生后,杜建新、王凡和付健的家人为他们找了律师,但律师的会见权被无理剥夺,警察单方面造假构陷他们的资料却有一大摞。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下午两点,杜建新、王凡和付健三名法轮功学员在东营市东营区法院被第一次非法开庭,当时只是简单走了一个流程,没有让当事人和律师辩护。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六日,杜建新、王凡和付健第二次在东营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当事人和律师都做了无罪辩护。开了一天,没有开完,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在东营区法院又继续进行一天的庭审,完成第二次非法开庭。这两日的开庭,当事人和律师依然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在东营区法院,杜建新、王凡和付健在东营区法院第三次被非法开庭。三位法轮功学员再次否定公诉人的非法指控,所有指控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王凡当庭为自己辩护,律师坚持无罪辩护。当庭无果。
在非法庭审中,公诉人赵鹏指控三位法轮功学员利用卫星电视接收器宣扬法轮功。但赵鹏自始至终拿不出“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法律依据、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三位法轮功学员帮人安装使用卫星接收器的行为是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怎么利用的、破坏哪条哪款法律实施、产生了怎样的危害结果?与《刑法三百条》有任何关联?
在几次非法庭审中,所有所谓“涉案物品”也并没有经过当庭举证质证环节。《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那么让我们看一看,这些作为 “定案的证据”都是什么?是一本本教人修心向善的大法书,是一张张内容含有:“诚念法轮大法好,真诚善良有福报”字样的精美护身符,是诸如印有“多少先知留预言,人类今日有劫难。退出中共党团队,善待大法保平安”字样的印章,是嵌有“真善忍好 法轮大法好”的吊坠,是“世界需要真善忍”内容的条幅,等等。
也就是说,凡是含有“真、善、忍、福字、平安、吉祥、避疫、避大难”这样字样的一张纸、一个塑料袋、一张莲花图,统统都被警察算做了迫害的证据。可是,这些带着善良人心中美好愿望的字眼、那些赏心悦目的图案、那些字里行间串起的一个个诚善感人的故事,哪个正常人会不喜欢呢?!这些是整个社会都要弘扬的正气,怎么成了公诉人嘴里的“犯罪事实”?如果公诉人及公诉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认为真、善、忍都是邪的,哪是正的呢?是中共崇尚的“假、恶、斗”吗?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杜建新、王凡和付健三位法轮功学员在东营区法院被非法判刑。杜建新和付健均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王凡被非法判刑四年。
修炼真善忍 长期遭中共迫害
杜建新、王凡和付健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二十多年来屡遭中共迫害。
杜建新是公司船员,一九九三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妻子王凡是在一九九六年四月读大学三年级时开始学炼法轮功。在修炼法轮功之前,王凡每年冬天都要犯支气管炎咳嗽不已,修炼后,她不再咳嗽了,身体其它毛病也不翼而飞。
王凡大学毕业后,在山东胜利油田龙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工作,负责公司俄文资料翻译。修炼法轮功后,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做事,心胸变得开阔,与人关系融洽了,干工作认真、负责。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后,年轻的杜建新、王凡夫妇俩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遭酷刑折磨、敲诈钱财、克扣工资、降职使用、最后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严重迫害。
二零零八年,王凡于曾遭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在淄博王村女子劳教所遭关禁闭、野蛮灌食、长期罚站、强迫做奴工。二零一一年一月,杜建新被寿光市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二十多年来,因为遭受中共迫害,杜建新、王凡夫妇和老人及孩子一直过着聚少离多的日子,详情请见《胜利油田海洋船舶公司年轻夫妇屡遭迫害》 、《山东省东营市俄文翻译王凡控告首恶江泽民》 、《山东寿光市国保大队绑架杜建新等法轮功学员》 。
法轮功学员付健是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他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成为了单位的业务骨干。二零零二年,付健从部队转业,先后到寿光市烟草公司、巨能热电厂工作。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年轻的付健遭受过中共人员绑架、洗脑、非法关押迫害,曾遭警察拳击、搧耳光、吊铐的酷刑迫害。二零一三年,他从当地洗脑班逃离后,被迫离开家乡寿光市,离开父母、妻子和年幼的孩子,后流浪至东营市,长达十二年。这些年,付健凭着他的人品、才干和敬业精神,一路做到某保安公司经理,深得公司领导信任。
付健遭受中共迫害的部分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劳动模范”被洗脑班迫害三十天 脱险后流离失所》。
相关信息:
滨南公安分局:
构陷此案的主要警察:
国保大队长 常伟18205462636
魏屹18205462707
陈勇、 张永刚、张瑞、任国栋 翁建忠、姚静 孙波 胡振辉等
东营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井冈山路910号
电话:0546-3012058
检察长崔江西 0546-3012110
公诉科 0546-3012158、0546-8268958、18661396300、0546-3012109
案管中心主任任耀海 0546-3012109
公诉人:赵鹏 0546-3012158
东营区法院: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09号
院长:丁文强
主审法官:刘楠(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