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古蔺八旬老太刘发群被诬判四年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古蔺县八旬法轮功学员刘发群,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买菜时,给老乡发一张真相护身符,被警察盯梢、跟踪,然后抄家、绑架、构陷;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古蔺县法院诬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三万元。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八旬老人被劫持到了四川成都女子监狱。

构陷过程中,公安两次送刘发群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因体检不合格,未遂。一审、二审非法判决后,古蔺司法局对刘发群进行“保外就医”评估,诬陷其“保外就医具有社会危害”,古蔺法院判定“不予暂时监外执行”。

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身体状况欠佳的刘发群被强送泸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警察称:有病,就是叫救护车来也要送进去。到了看守所,看守所人员靠输液给刘发群降血压。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刘发群被劫持到了四川成都女子监狱。

刘发群遭迫害的经过简述如下。

一、发一枚真相护身符 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时年84岁(身份证82岁)刘发群上街买菜,给一位老乡发了一枚真相护身符,被警察盯梢、跟踪。刘发群回到家大约一个小时后,听到有人敲门,随着涌进来七、八个警察(有两个是女的)。其中一人说:我们是公安局的,来查核酸。刘发群觉得奇怪,她说:查核酸怎么查到我家里来了?还没等老太太弄明白是怎么回事,非法抄家就开始了。一个女警拿出一张单子,说是搜查证。刘发群说我看不见(刘的眼睛白内障,看东西吃力)。女警没有把搜查证的内容念给老太太听。有人说,今天你在某处发了东西给一个人。刘发群说,给人一张护身符,叫人记住“法轮大法好”,哪里有错?!

这伙人抄客厅,抄卧室,抄了很长时间。刘发群被一女警控制在厨房里,她上厕所,那女警也跟着。刘发群卧室的抽屉被打开了,里面有现金,他们不准她进卧室去,命令她“出去”。然后门口守门的人喝令将刘发群“带走”。刘发群被绑架到东城派出所,其余的人在老太太家里无人的情况下继续非法抄家。

老太太在派出所被非法询问。天黑了,办案警察戴维志要刘发群签单,签很多的单,大约有些是搜查的清单。刘发群眼睛看不清,被胁迫盖手印。当晚十点钟了才得以回家。

刘发群老太太回到家,发现大法书、播放器、真相资料、正在包装的护身符被搜走了,身份证、社保卡也被搜走了,包里买菜的一百多元零钱都搜走了,弄得她生活都没法开支了。

过了几个月,到了二零二三年的二月份,古蔺县东城派出所几次打电话要刘发群去一趟。到了派出所,刘发群老太太说:一进去就感到恐怖,进一间屋,锁一间门,然后被强迫坐在铁椅子上询问。老太太拒绝坐铁椅子,她说我不是坏人。警察说,坐那里好照相。刘发群老太太告诉他记住“真善忍好”,希望他了解法轮功真相,枪口抬高一厘米。后来办案人戴姓警察告诉她说,案子交到检察院去了。

二、检察院:认罪就不起诉 刘发群:我没有罪

古蔺县检察院通知刘发群去了检察院。检察院在搜查清单中拿出一张有很多人名字的账单登记单进行调查。刘发群说,罗正贵同修坐冤狱失去了工作和住房,生活困难,大家凑点钱,支助他维持生活。检察院的人又到刘发群家里来拍照。检察院指派了一个援助律师,律师向刘发群传了达检察院的意见:“认罪就可以不起诉。”刘发群对律师说:我没有罪,不认罪。

三、两次非法庭审 老太太证实法轮大法好

第一次庭审,刘发群没有听清楚公诉人读些什么内容。她说庭审时间短,只记得法庭拿出一张清单给她看,核实这钱的来源。刘发群说,这两万元钱真相币是过世的某法轮功学员交给她保管的。刘发群向法庭说:我是好人,没有罪。以前我一身病,炼法轮功才好了的。法轮功教导人说真话,做真事,处处为别人着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们的师父慈悲……

第二次开庭,法官还没有到之前,律师对刘发群说,这次开庭开不了多久。第一次庭审你没认罪,这次要喊你认罪了。刘发群老太太说,我认什么罪?我是好人。法庭上,法官果然说,你有罪没的?刘发群说,我有啥子罪嘛。我修真善忍做好人,我不懂这有什么罪。我没有杀人放火。我都八十几岁了,我还要去犯罪?我修炼法轮功受益了。以前,我五脏六腑都是病,特别是气管炎严重,经常咳嗽不停。那会儿没有医保,医生多次叫住院,我没有钱,住不起院。以前的中药几元钱一副,现在中药越来越贵,根本就吃不起。那时我骨瘦如柴,八十斤的体重,炼了法轮功才几个月,我的体重增加了十多斤,全身的病都没有了。如果不是炼法轮功,我早都死了。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四川古蔺县法院诬判刘发群四年,勒索罚金三万元(罚金已从搜去的将近六万元的现金中扣除);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六日,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维持一审冤判。

刘发群被公安绑架、抄家后,古蔺县东新街社区邪党支书、妇女主任等人经常上门骚扰,三个两个的,一开门就拍照,屋里照屋外照。刘发群告诉他们不要这样做,三尺头上有神灵。老太太对真善忍信仰很坚定。曾经有一次,大约“清零”骚扰期间,社区人员强拉她的手在一份文书上签字、盖手印。老太太说:上面写些什么,念给我听。老太太一听是污蔑诽谤法轮功的,是表态不修炼法轮功的什么“决裂书”之类的东西,非常恶毒,她就说,在这上面签字?那还了得!她坚决不从。

在这次这个司法构陷过程中,刘发群一直在向公检法司人员证实法轮大法好,明明白白的告诉他们自己修大法没有罪,而且从来就没有认罪认罚。但是在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上却出现了什么“具有坦白情节”,“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抹黑当事人的负面描述。

事实上,两次草率庭审,只是对所谓的证据,如搜到的现金的来源等,进行核实,对其所定的罪名有无异议,搜去的有关法轮功的私人物品是不是属于违法证据,发真相护身符是否属于犯罪事实等等重大问题,法庭并没有给当事人申辩、质证的机会。他们剥夺当事人与对此类重大问题进行论证、阐述的权利,是他们根本就不准谁触碰迫害法轮功违法犯罪的真相。但当事人刘发群还是明明白白的告诉了法庭:我无罪,不认罪。判决书上所谓 “对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诬陷之辞,是对当事人人格尊严的践踏和侮辱,是对当事人的道德理念,做人的原则立场的恣意歪曲、抹黑。

四、八旬老太被几次送看守所

1、一审两次庭审后,老太太被强送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即两次庭审后、非法判决之前,两个警察敲开刘发群的家门,要老太太跟他们走,说法院通知去医院体检,这是程序。没有儿子陪同,老太太拒绝跟他们走。中午十二点过后,他们找到老太太的儿子,儿子陪母亲随警察到医院体检。

医院几大科室走遍,抽血,化验等折腾了将近两小时。然后又到东城派出所录声音。老太太说了半个小时的话,证实法轮大法好。警察拿到了医院检查结果,就对老太太说,要到县公安局去一趟,并口口声声的承诺“不关你,不关你,去去就送你回来。”

老太太和儿子跟他们上了车,发现越走越远。在高速路上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后,到了一个地方,看见了看守所的招牌,才知受骗了。这哪里是去县公安局?分明是被送到了泸州市纳溪看守所。

看守所看了在古蔺县医院的检查结果:血压190,而看守所再查则是203,于是看守所拒收。

刘发群母子俩随警察回古蔺,天都黑了。刘发群的儿子请他们吃饭。刘发群因眼睛不好,有白内障,昏暗的夜晚更看不清东西,下车时,一脚打滑,摔倒在地上,躺着起不来。回到家,刘发群全身疼痛,手臂、腿上、臀部、腰部全是大块的青红紫绿的淤血,很长时间不散。

由于过度劳累、惊吓,路途来回折腾,又摔跤,刘发群老太太回到家后第四天晚上,突然高血压发作,心脏病发作,心跳加速,心慌缭乱,难受至极。心脏缓解后,刘发群的气管炎发作,猛咳不止,吃不好,睡不好,持续了几个月,还不得不住进医院。老太太深有感触的说,我修炼法轮功一、二十年,高血压、心脏病、气管炎等等从来就没有发过,我没进过医院,没吃过药,这次(迫害)倒把我整出病来了。

2、上诉后再次被强迫体检,第二次被送看守所 未遂

老太太病重,起不了床,判决书送到了床头,法院规定送达的人要读给当事人听。老人不服判决,上诉中级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安又要带刘发群去体检,说是法院通知的。老太太的儿子问:才体检过了,怎么还要体检?警察说;上诉了,要重新体检。儿子说:母亲重病在床。警察说;不去不行。抬都要抬着去。儿子气气愤的说:我不管了,人交给你们,出了人命你们负责。

刘发群被迫起床,跟着他们往医院去。还是那几大科繁杂的检查,心肝脾肺肾全部检查,免不了抽血、化验、测血糖、量血压等。刘发群每走一步都累,每做一个检查都很累,老人说一动就累,昏昏沉沉的,头晕目眩的做完各种检查。

检查完了,刘发群又被劫持到派出所,被痛苦的折磨了几个小时,直到晚上六点钟才回家。回家后,第二天,公安警察明知老人身体健康出现严重状况,且体检各项指标不合格,如二级高血压伴窦速,心脏增大;高血压三级(很高危)和并行靶器官受损(肾脏)等等生命有危险的情况下,仍然将老太太往一百多公里外的看守所送。最后因看守所拒收送回,第二次非法关押未遂。

3、办理保外就医后,仍被送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五年二月中下旬,二审结束后,公安局再次通知刘发群去医院体检,说是办理“保外就医”。

这次体检,刘发群的血压220,医生都不敢相信。又在她睡着检测脚,血压还是220,检查的结果医院盖了公章交到泸州。泸州说不行,要公检法几个单位都参加,律师都要参加,都要签字,避免造假。这次检查更细致,连大便都要化验。而且刘发群还戴着测试的仪器,一天二十四小时进行随身监测。第二天去医院,医生告诉刘发群,你的血压高。最高180 ,最低170。

十天过后,古蔺县司法局人员上门告知,你的事情公检法都不管了,交由司法管了,我们三个月来照一次相。

刘发群对司法人员讲,以前我一身的病,炼了法轮功才好了的。国家法律没有定法轮功是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公安部、国务院定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中央领导乔石委员长经过调查,得出结论,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二零一一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50号令,解除了禁止法轮功出版物出版的禁令,修炼法轮功和拥有法轮功书籍、资料都是合法的。江泽民惧怕修炼的人太多了,出于嫉妒,搞起这场大迫害。江泽民的口头命令不是法律。真善忍是宇宙的法,人人都需要真善忍,世界也需要真善忍,法轮功哪里不好嘛。

而后,古蔺司法局给古蔺法院出具了一个“调查评估意见书”,谎称,对刘发群的保外就医“具有社会危害性,不适宜社区矫正”。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古蔺县法院根据司法局的意见,发出“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下午,古蔺县公安将刘发群劫持到了泸州市纳溪看守所非法关押。当日,古蔺县东城派出所警察上门带人,刘发群与其家人抵制,儿子说,母亲病重。警察称,再有病都要去。哪怕喊来救护车,也要送进去。到看守所后,刘发群被关进去了。警察说,看守所要输液来降血压。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八十四岁高龄的刘发群老人被劫持到了四川龙泉女子监狱迫害。

中共的黑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身心残酷摧残的迫害令人发指,全世界都知道,都在发出正义之声进行声讨,和强烈的谴责。一个坚持信仰的老人被投进监狱,她将遭遇什么,迫害刘发群的人员一定心知肚明。有律师说,有政策规定,75岁以上的老人不判,不关,当然公检法司人员也知道。但是,他们就是要将这位善良的老人往火坑里推。目前,刘发群老人的处境、及生命安危堪忧。

五、中共古蔺县法院迫害众多法轮功学员

本案的冤案炮制者,一审法院法官甘露强、审判员肖祖碧,曾于二零一二年冤判古蔺法轮功学员胡彪、张自琴,泸州市法轮功学员苏安清,使他们遭受到中共监狱的残酷迫害。罗正贵全口牙都掉光,张自琴在绝食反迫害的情况下,被长期抽血。本案的中级法院二审法官李旭东,据不完全统计,从二零零九年至今,与一审法院合伙冤判泸州市各地区法轮功学员至少39人次;本案二审审判员李瑞亮,至少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18人次。这些人仍然以“×教”罪名栽赃构陷法轮功,以两高的“解释”充当法律依据,又以合法的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等物品及物品的多少为迫害证据、量刑依据,这些邪恶的伎俩,阴谋构陷的老套路早已被法学界揭穿,成为中共司法的丑闻。而他们却充耳不闻,继续为中共邪党维持迫害,玩弄法律,欺骗社会,昧着良心制造冤狱。

法轮功学员无论遭到多么严重的迫害,二十多年来,一直在对参与迫害的人员慈悲劝善讲真相;正义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作的无罪辩护中,把迫害法轮功有罪的道理,从国法、国际法、道德伦理、人权等各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有理有力的阐述。江泽民仅凭个人的权利、个人的一己之私,动用国家浩大资源搞起的这场浩大迫害运动,无疑是违法犯罪的,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继续追随其迫害,最终会害了自己,这是令人担忧的。

本案一审法官对刘发群法庭讲真相不满,他说,还给我们讲这些,以为我们会信她的。刘发群好心告诉来家里的司法局人员法轮功真相,司法局人员反而将刘发群推进监狱。如果这些人真不明法轮功真相而又拒绝了解真相,是非不明、善恶不清,糊涂至今,到头来迫害法轮功而造下的罪孽,生生世世、子子孙孙还不清,这也是令人担忧的。

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发群的部份单位及责任人:
古蔺县公安局 局长 黄炜 机构电话:0830-7100602
古蔺县东城派出所 所长 朱江 机构电话 0830-7211747
古蔺县东城派出所 办案人 戴维志 何雨
古蔺县检察院 检察长 邵鸿 机构电话 0830-7100245
古蔺检察院该案公诉人 检察员闵炼
古蔺县法院 院长 汪小川 机构电话 0830-7100602
古蔺县法院该案审判长甘露强 ,审判员 肖祖碧,审判员 刘燕
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 李旭东, 审判员 李瑞亮 审判员 罗婵
古蔺东新街社区 主任、妇女干部 机构电话 0830-865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