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喜梅、支占民均不服这非法判决,都已上诉。
张喜梅今年58岁,是天威厂的退休职工。她身上体现着中国妇女传统的善良、贤惠的美德,她侍奉九十多岁的婆母如亲娘一般,对丈夫相敬如宾。张喜梅七、八岁时头部受过伤,经常头痛,到处求医也没有治好她的头痛病。当她看了两遍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后,她就感到头痛病减轻多了,她特别高兴,初次感到头脑清醒一身轻。 因为法轮功教人做好人,并按真、善、忍对周围的人和事,性格也开朗了,多年来单元楼道一直是她主动打扫,受到了家人同事邻里的称赞。
张喜梅的母亲杨仙香也因修炼大法而受益。但是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二十五年的迫害中,杨仙香多次遭到当地派出所的抄家和骚扰,又加上喜梅被非法判刑后,又经常受骚扰,在恐惧及担心中,杨仙香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份病逝。张喜梅遵从母亲的遗愿,把母亲的遗物,一些写有“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护身符给了几个老人,这竟成了保定市竞秀区分局给她罗织的罪证。
保定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线索,在长期跟踪、监控至少半年情况下,在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绑架及骚扰了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先把秦颖丽、张喜梅、支占民、陈金梅这四人非法拘禁在远离保定市区三十多公里的秀兰山庄十天。期间为了拿到所谓证据,用所谓的心理医生和心理学家及各种为中共卖命的人,做所谓的“思想工作”利用熬鹰(昼夜不让睡觉)、恐吓等手段,图谋加重迫害他们。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支占民、张喜梅被非法关押到保定市看守所继续遭受迫害。五月下旬,支占民、张喜梅被竞秀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案卷转到高阳县检察院,并被非法起诉到高阳县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张喜梅在保定市看守所被高阳县法院、高阳县检察院非法开庭,办案法官李志勇,检察院公诉人杨帆。亲友辩护人、辩护律师为张喜梅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张喜梅当庭自己也做了辩护,坚持无罪。认为自己做好人没有错,没有给任何人造成伤害,自己没有犯罪。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支占民在保定市看守所被高阳县法院、检察院两次非法开庭,办案法官李志勇,检察院公诉人姚素玲。亲友辩护人、辩护律师为支占民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支占民当庭坚持无罪。
近日获悉,高阳县法院法官、高阳县检察院检察官罔顾事实,错用法律条文,枉判支占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枉判张喜梅三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支占民、张喜梅均不服这非法判决,都已上诉至保定市中级法院。
支占民今年55岁,他曾在北京有正式工作。在迫害中,他因修炼大法被迫辞职。在二零零五年因电视插播,他被竞秀区(当时叫新市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在保定市省监狱度过了漫长的十二年,期间他双亲经不住思念儿子的忧伤,带着遗憾离世。大姐姐支平也因为修炼大法被劳教迫害,回家后也因弟弟被判重刑而忧心,四十来岁去世。支占民出狱回家后,生活上多蒙二姐姐的照顾,生活才开始有了着落。这两年他在装修的行当中刚刚有走向正轨,却又一次被绑架迫害。
近几年,保定市法轮功的案子全部转到高阳县检察院和高阳县法院统一办理,作为高阳县法院刑庭庭长的李志勇曾多次冤判法轮功学员,他是迫害支占民、张喜梅的主要责任人。
高阳县法院刑庭庭长李志勇:0312-6699703,13070557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