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孝春,六十多岁。主要履历: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九年,任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徐孝春追随中共的迫害指令,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徐孝春任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刘发庭,74岁,宿州市萧县老实农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从西安市绑架,劫持回萧县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在萧县看守所,他坚持炼功被一解姓狱警用刑具抽打,被迫害的导致脑梗状况,家人强烈要求保外就医遭拒绝。刘发庭被萧县检察院构陷,被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判三年半,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被秘密遣送到宿州市第三监狱,二零一九年拄着手杖走出监狱,还经常咯血,检查的结果是肺癌,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日离世。
◎宿州泗县法轮功学员周艳羽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自己中介店内,被泗县城区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宿州看守所构陷,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宿州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宿州市砀山县六一零头目段立炜伙同宿州市六一零,二零零九年七月疯狂绑架的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萧县看守所构陷。被超期关押一年半以后,萧县法庭进行了非法庭审,后经半年时间,于二零一一年六月,秘密给法轮功学员下达了非法判决书,后消息传出八人被枉判重刑。其中叙永县李朝东十一年、刘玉凤八年、李孝平五年半、李正义五年半、蒋静四年半、王素侠四年半、李阿丽四年、郑伟元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