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真善忍做好人 内蒙古李玉芬遭十几年劳教和冤狱迫害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赤峰市63岁的李玉芬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巴林左旗公安局李海利、郝忠民等人绑架、关押并构陷。同年九月十日,巴林左旗法院第三次对李玉芬非法判刑,刑期六年,并勒索罚金三万元。李玉芬把大法的美好告诉更多人,却屡遭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迫害。目前,李玉芬正在上诉。

李玉芬,家住赤峰市巴林左旗。她坚持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修心向善,二十六年来,遭中共人员长期骚扰和残酷劳教及冤刑迫害。她曾两次被非法拘留,被关到洗脑班,又两次分别被兴安盟图牧吉劳教所和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迫害共四年,又两次遭非法判刑,在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监狱陷冤狱共十年。如今,李玉芬又被非法判刑六年,仍在上诉中。

李玉芬坚持信仰真、善、忍,在中国是合法的。她坚持做好人,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传真相,没有危害国家、社会和个人,不构成犯罪,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参与迫害李玉芬的内蒙古的中共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政法委、610人员等给李玉芬和她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的审判和终身追责。


一、坚持信仰 多次被非法拘留、关洗脑班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李玉芬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多次遭左旗公安、国安、组织部及居委会人员骚扰,包括电话、上门、非法传讯、跟踪、监视住所等。

二零零零年七月,李玉芬被非法拘留。家人被勒索三千元后,李玉芬被“取保候审”。同年十一月,李玉芬再次被绑架,被非法拘留两个月。

二零零零年十月,李玉芬又被非法关押在巴林左旗看守所和赤峰市洗脑班,遭精神摧残。


二、两次被非法劳教共四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李玉芬家被绑架、非法抄家。两个月后,她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劫持到内蒙古兴安盟图牧吉劳教女队二中队迫害。她被隔离在警察办公室,被强制“转化”迫害近一个月。副大队长周某某和二中队长罗进芳对她拳打脚踢,薅着她的头发,拼命往她头上、脸上抡拳,把她的脸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肿得很大,很长时间才消下去。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派出所警察张广生等在李玉芬家的楼门口绑架了她,再对她非法劳教两年。李玉芬被非法押送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迫害。

主要迫害责任人:政法委书记赵国新、公安局长德格吉日夫、副局长唐国志、610主任傅秀云、国安大队长那顺和国安人员杜义。

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李玉芬被隔离关押,多名吸毒犯和散布邪说的人对她二十四小时监控,轮番向她灌输诽谤大法的谎言,逼迫她看诬蔑大法的光碟或用伪善的方式花言巧语,企图达到让她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还强迫她每天十几小时的奴役劳动。期间,李玉芬被迫害的失去了家庭。


三、两被非法判刑 陷冤狱共十年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晚,李玉芬为了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散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巴林左旗公安局林东镇城郊派出所谢景伟、王俊杰等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李玉芬被左旗公安局非法起诉。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李玉芬被冤判四年,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份,被秘密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后改名为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监狱,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帅家营村)迫害。主要迫害责任人:巴林左旗公安局长 林玉华、副局长 王春江、国安大队长 李冰、那顺。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李玉芬被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一四年八月下旬,公安局和检察院人员伪造证据,对李玉芬非法起诉。巴林左旗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对李玉芬非法庭审,并对她非法判刑六年。主要迫害责任人有:巴林左旗公安局局长张文凯、国保大队队长宋海龙、巴林左旗法院院长李凤祥、主审法官刘景林。

李玉芬被劫持到了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监狱。李玉芬多次被劫持到“攻坚组”,被强制“转化”迫害。因为她不“转化”,坚持信仰真、善、忍,家人三次去看望她,都被监狱剥夺了双方的探视权。监狱还限制她给家人打电话、限制购物。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李玉芬冤狱期满回家,又遭受着巨大的经济迫害。


四、被非法扣发工资、扣除工龄 遭受经济迫害

李玉芬是巴林左旗油漆厂退休职工。她借了六万七千多元,补交了养老保险金。

二零一三年五月五日,李玉芬退休后,依法享受养老金待遇。然而,李玉芬遭受六年冤狱迫害出来后,赤峰市巴林左旗人社局、社保局停发了李玉芬的退休工资,断绝了她的生活来源。

为此,李玉芬依法起诉了巴林左旗人社局、社保局。这样,社保局才给李玉芬发了部份退休工资,但非法扣除了她被关六年冤狱期间的工资,扣除期间四年的工龄工资和这些年工资调整的工资,造成李玉芬经济损失,至少十几万元。

李玉芬自交养老保险金, 巴林左旗人社局、社保局扣除她在冤狱期间的所有工资都是违法的。


五、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六年 正在上诉

正如开篇所述,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李玉芬向世人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跟踪的巴林左旗公安局国安警察被李海利、郝忠民等人绑架。二零二五年五月二日,被巴林左旗公安局构陷到检察院。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上午,巴林左旗法院对李玉芬非法庭审。巴林左旗法院不以事实为根据,执法犯法,出卖道德与良知,再一次非法判李玉芬六年,勒索处罚金三万元。目前,李玉芬正在上诉。

李玉芬没犯任何罪,她只按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只为把法轮大法的美好传递给人们,只为人们远离灾难,幸福平安,却遭到中共一次次的非法关押迫害。

这一次直接参与迫害李玉芬的人有:参与绑架的是巴林左旗公安局李海利、郝忠民和所谓的见证人张瑞青;参与非法抄家的是公安局的李海利和董建华等人;构陷人是公安局的郝忠民和姜华;书记员是贾晓慧、尹佳雯;检察院公诉人是刘美香;主审法官是巴林左旗法院王超;检察官助理是李雪松。

主要迫害责任人: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朱海峰、国保大队副队长韩东栋、巴林左旗政法委副书记李清华、政法委池建学、巴林左旗公安局局长罗海洋、公安局副局长杜敏军、看守所所长高永刚、副所长刘建茹。 


六、部分参与迫害李玉芬的人已遭恶报

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近年官场“倒查三十年”,中共各级官员被查。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被审、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1、原赤峰市“六一零”副主任杨春悦遭恶报患脑瘤死亡

杨春悦,赤峰市“六一零”副主任,原赤峰市公安局副局长。在任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巴林左旗李玉芬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劳教、判刑、关洗脑班迫害,遭到肉体与精神的摧残,无不和杨春悦有直接关系。杨春悦一家遭了恶报,儿子杨志慧,是“六一零”的司机,车祸死亡。他的妻子支持他迫害法轮大法,长了脑瘤。杨春悦自己得了骨癌,于二零一四年三月,活活疼死,终年六十五岁。

2、原巴林左旗旗委书记王玉树遭恶报被查落马

王玉树,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巴林左旗旗委书记期间,积极追随中共和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有七名巴林左旗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迫害。期间李玉芬被两次非法判刑共十年。二零二四年前后,他因贪腐被中共部门调查,他的弟弟也同时被抓。

3、原巴林左旗政法委书记李国遭恶报突发脑出血死亡

李国,主管教育的巴林左旗副旗长,曾任巴林左旗政法委书记,后任主管教育的副旗长。在任职期间,造成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拘留、罚款、抄家。李国突发脑出血,两次开颅治疗无效,于二零零七年死亡。

4、原巴林左旗公安局副局长汪其格遭恶报

汪其格,任原巴林左旗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劳教、骚扰、勒索钱财、酷刑折磨。他因勾结黑社会倒卖古物,乱搞两性关系,触犯了法律,被离职回家了。

5、巴林左旗公安局警察王志春遭恶报瘁死

王志春,巴林左旗公安局警察,多年前参与绑架、迫害了多名法轮功学员,心狠手辣,施酷刑、高额勒索。二零一二年七月,正在上班的王志春坐在椅子上,忽然倒地而死,终年四十二岁。

6、巴林左旗派出所警察王志伟遭恶报死亡

王志伟在巴林左旗派出所工作期间,曾参与绑架、非法抄家、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五年七月中旬,他喝酒把自己喝坏了,转赤峰医院治疗无效,导致脑死亡。

希望还在参与迫害的人,抓住所剩不多的机会,弥补自己的罪错,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