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凌源市法轮功学员王丽娟遭迫害事实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凌源市法轮功学员王丽娟女士,60岁左右,凌源钢铁公司设计院的退休技术人员。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王丽娟被朝阳市、喀左县、凌源市三地警察劫持到喀左县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迫害了一天一夜。以下是她遭绑架、非法审问、关押的经过。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一点多钟,朝阳市国保大队两个警察(其中一个姓商,另一个姓王是南方人)、喀左县国保大队队长周世杰、警察董思远,在凌源市国保大队和莫胡店派出所三个警察的配合下,闯入王丽娟家里,抄家抢劫,抢走六本大法书、一个U盘、几个读卡器、一部手机、一个大锅、几个挂件、七~八包自封袋(他们说是作案工具)。他们把王丽娟带到喀左县法制教育中心。喀左县两个警察和朝阳市两个警察对她进行非法审讯。

中共监狱酷刑示意图:捆绑在椅子上
中共监狱酷刑示意图:捆绑在椅子上

王丽娟被固定在一个特制的铁椅子上,用铁环扣住手脚。喀左县国保大队队长周世杰说:陈华也曾在此被审。陈华是喀左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与未修炼法轮功的丈夫郝志强一起被绑架。警察查看陈华住宅附近的监控录像,说王丽娟曾经去过陈华家,这是他们绑架王丽娟的借口。其实朝阳市、喀左县警察绑架郝志强、陈华,完全是先抓人再构陷,企图搜集迫害的所谓“证据”。绑架王丽娟除了迫害对王丽娟本人外,也是企图从王丽娟这里挖到郝陈夫妇的所谓“罪证”。

警察对王丽娟非法审问一直持续到晚上八、九点钟,然后把她关押到一号禁闭室。禁闭室的三面墙上镶着木板,室内整夜亮着灯,地上、墙上爬着很多各类虫子,门外整夜都有警察看守。第二天早上,警察董思远拿着“刑事拘留书”让王丽娟签字。这时从二楼下来一位女警察问看守的警察:她吃饭了吗?看守的警察说:没吃。女警察说:不吃饭待会就给她灌食。其实这天早上根本就没人给王丽娟饭吃。中午,队长周世杰来了,他问:你吃饭了吗?王丽娟说:没有。队长周世杰说:没吃你就出去吃吧。

在非法审讯过程中,王丽娟本着善念给警察讲真相:“你们都归公安部管,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都没有法轮功,你们(绑架法轮功学员)就是违法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队长周世杰说:“我给你找依据。”王丽娟说:“根本就没有,你到哪去找呀?”朝阳市国保警察王某听到这些话很惊讶,看来他并不知道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才是真正的违法,将来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朝阳市国保警察商某说:“你们炼法轮功的不也死人吗?”王丽娟说:“法轮功是修炼,可不是给人治病的。按你说的,当了大夫就不应该死了是吧?”

王丽娟问警察:(对于你们的违法行为)我可以上诉吗?警察董思远对队长周世杰说:“她说要上诉,可以吗?”队长周世杰说不可以。王丽娟问为什么?周世杰说:“法轮功上诉是没有人受理的。(笔者注:上诉是针对法院的非法判刑的。王丽娟这里提出的要求应该是针对警察违法行为的“申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检举”、“举报”、“控告”等。)

陈华退休前是凌源钢铁公司的职工,与王丽娟是同事,互相走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也是公民应该享有的社交自由,然而因为两个人都修炼法轮功,互相来往就变成了被迫害的理由。王丽娟被绑架、抄家,她的家人也受到很大伤害,她丈夫整夜无法入眠,在无尽的焦虑担忧中洒下男儿泪。

王丽娟经历了一天一夜的迫害,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回到家中。

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作为修炼准则,洪传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了各国政府近六千项褒奖和支持信函、支持议案,然而却在中国遭到中共邪党的残酷迫害。在血腥惨烈的迫害形势下,法轮功学员以最平和的方式讲真相、劝三退,这都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然而基层官员和警察为了谋求一己之私利,不惜出卖良知,助邪党之恶,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肆意迫害,连最基本的人权都要剥夺。有的基层警察往上面推:我们也不愿意迫害,都是上面让我们干的。可是你们现在迫害正法修炼者,将来遭到天理惩罚和法律制裁的时候,“上面”能扛下你们所犯下的一切罪恶吗?江泽民下达了迫害的命令,可是如果没有你们积极充当它的爪牙,江泽民一个人能迫害得了这么多人吗?江泽民都已经在地狱中了,你们还在给谁卖命?这可不是一句“上指下派”就能推诿得了的。大法弟子身受迫害,仍然希望参与迫害者能够明白真相,回头是岸。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