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真相后的老警察维护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我兄长的一位战友黄洪(化名)是转业军人,受邪党蒙蔽,个人党性很强,是顽固者。尽管如此,他性格正直、为人善良且乐于帮人,因此我曾多次尝试给他讲真相,希望他能明白中共的邪恶本质,不与邪恶为伍。

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提到炼法轮功这三个字他就非常激动,马上拿电视里讲的话来教训我:到这时候还在炼这功,政府都已经禁止了。后来通过给他讲明天安门自焚是假的、政府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宪法》第三十六条信仰自由,和多次给他真相资料讲明真相,他才逐渐明白大法真相,也终于退出了中共邪党组织。

二零一八年,我来到这位老警察家里闲聊,我说今天想去公安局办一下港澳证,他一听主动提出下午跟我一起去看看。到了上班时间,我就到窗口找工作人员办理,结果办证人员说我的证办不了,她说我是炼法轮功的不能办。我上前跟她讲真相,可还是说不通。黄洪在旁边听得不耐烦冲上前去找她理论说:人家是个守法的公民,现在需要办证件去工作,你就不要为难人家,否则就是违法了。办证人员听到他是体制内的人后就回答说:这事是公安局“610”办负责的,你有问题去找他们。于是黄洪说要陪我去找他们评理。

到了“610”办,我们找到了主办负责人马主任,我把刚才办证发生的事情又说了一遍。马主任一听是炼法轮功的也言辞凿凿地拒绝,说办证窗口不给办理是应该的,凡是炼法轮功的办事都要通过他们审批。黄洪听到他们说出对大法弟子不公的话后非常气愤,忍不住上前和他理论起来:人家炼法轮功锻炼身体没有错,央视说他们是×教,可公安部《公通字(2000)39号》文里面14种邪教也没有法轮功,再说《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自由,人家信仰什么都没错。在他一方正义言词下,“610”马主任觉的理亏,马上改变了态度说:审批办证件这事也是上面的旨意,按这里要求是要在居委写证明然后逐级上批,说实话现在也没人敢给你们办这事,我也知道他们是好人,所以老同志你别激动。我也知道“大气候”(指法轮功平反)一到,自然没有这事情去阻止你们了。看着他转变态度后说出的真心话,我们也没坚持要办证一事,于是下楼回家了。

通过这件事,我也加深一个认识,讲真相无身份职业之分,当一个人能明白法轮大法真相后,其善的一面就会知道大法是好的。如同这位老警察,当他明白过来真相后更能看清大法弟子是如何被不公平对待、甚至被迫害的,因此善良的一面让他敢出面维护大法弟子。我也由衷为这位因知真相而能挺身维护大法的老警察感到高兴。

一点感悟,如有不对的地方请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