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市高绪娥被非法判缓刑和勒索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青岛市下辖胶州市63岁的法轮功学员高绪娥女士,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被胶州市警察绑架,后被所谓的“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高绪娥接到青岛市黄岛区法院的非法判决书,她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勒索一万元。

高绪娥家住胶州市新城区皇骐(河滨华庭)小区。修炼大法前,她在家开了个做衣服的裁缝小店,忙碌多年劳累成疾,落下腰背疼痛连洗头都不敢弯腰的病痛。一九九七年,高绪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长时间腰背疼痛就奇迹般的消失了,胃病、妇科病等病症也不见了。高绪娥无比感恩法轮大法。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高绪娥在胶州市南关办事处楼子底村向世人发放二零一三年新年台历时,遭不明真相者构陷,她被胶州市公安局三里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在胶州市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夜。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胶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各派出所出动近两百名警察绑架了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多名学员所谓的“取保候审”,其中高绪娥也被所谓的“取保候审”。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日,青岛市黄岛区法院打电话叫高绪娥去签字,她没去;九月四号又打电话叫她去,她和家人去了,但拒绝签字,准备走。“办案”人员表现出比较友好的样子,说要与她们聊聊。聊了一会,胶州市公安局铺集派出所警察就来了,强行把高绪娥带到医院检查,之后劫往浦东看守所。医院检查发现高绪娥肺部有阴影,还有子宫下垂,被看守所拒收。

家属为高绪娥聘请了律师,律师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卷宗里的签字,都不是高绪娥本人签的。律师向法院提交了“非法证据排除书”。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高绪娥被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高绪娥接到青岛市黄岛区法院的非法判决书,她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勒索人民币一万元。

青岛市黄岛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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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