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黑龙江东宁县书记孙永先遭恶报已成阶下囚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东宁县原邪党委书记孙永先二零一八年五月被查,后被判刑。但具体刑期官方一直没有正式通报,据传孙永先被判无期徒刑。

孙永先,男,汉族,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出生,山东莒县人。孙永先长期在黑龙江省东宁县(后改县级市,由牡丹江代管)任要职。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历任东宁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东宁县委书记。

东宁县是黑龙江省东南部的一座小城,孙永先长期在此担任县长、县委书记等要职,孙永先被判从表面上看,是他贪污无度、荒淫无道而成为阶下囚,实质上是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拿法轮功学员的善劝当儿戏,最终遭致恶报而成为了阶下囚。 而且这仅仅是恶报的开始,真正的恶报会与他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相匹配,毫厘不爽。

一、孙永先任职东宁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

◎法轮功学员金春仙被迫害致死,儿媳被诬判

法轮功学员金春仙是东宁县电厂退休会计,在她修炼前患有胃癌、乳腺癌等多种疾病,得法修炼后,所有疾病不翼而飞,十多年来再没吃过一粒药、打过一针,身体非常健康。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金春仙依法进京上访,被东宁县公安局劫持回当地后,非法劳教一年。在齐齐哈尔劳教所,金春仙遭受了各种酷刑折磨,如:吊背铐、毒打、五马分尸、电棍击、关小号、吊刑、摧残性灌食等。

中共酷刑示意图:五马分尸
中共酷刑示意图:五马分尸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东宁县六一零、国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林晓伟再次密谋绑架了金春仙,并非法抄家,同时绑架了她的儿媳崔铁梅(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六年四月,金春仙被诬判八年,崔铁梅被诬判三年。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由于不能很好的学法炼功,金春仙的身体出现不好的症状。东宁县六一零人员金哲邪恶至极,直接授意:金春仙是头,不用体检,直接送哈尔滨女子监狱。

但哈尔滨女子监狱体检后,拒收。东宁县六一零、国保大队仍不放人,直到二零零六年八月份才让金春仙保外就医。这时她已经全身浮肿且大面积溃烂,于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离世,时年六十六岁

◎法轮功学员霍淑香含冤离世

霍淑香是东宁县环卫处收卫生费的职工。自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以来,她在单位工作兢兢业业,领导安排什么活从来不挑,扫厕所、打扫卫生,收费等,是大家公认的好人。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霍淑香在发放真相传单时,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林晓伟和妻子强行绑架到公安局,被非法拘留半个月,勒索一千块钱后被放回。

回家后,家人出于各方压力并担心她再被抓,每时都看管着她,不让她炼功、学法。上班后,单位安排她扫大街,并派人每天监视她,几乎没有人身自由。

在公安、单位领导和不明真相家人多重压力下,霍淑香自修炼以来第一次出现了 症状且不断反复,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八岁。

二、孙永先任职东宁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

◎苗福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法轮功学员曹文波、吕玉兰、张桂芹、肖华、王喜和、梁军志、许以力七人开车去东宁县道河镇及其附近农村发放真相资料,被道河镇派出所绑架。一月十日上午,东宁第一派出所警察蔡正宗领人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七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东宁县看守所。

二月二日上午(正月十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去公安局要人时,副局长赵占东恼羞成怒,竟然在毫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亲手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绑架,当日晚上又派人到苗福家非法抄家,使苗福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受到惊吓,寝食难安。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东宁县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北京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八月九日,东宁县法院在家属及五位辩护律师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苗福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一年半至七年。因法轮功学员不承认有罪,请了五名律师上诉至牡丹江中级法院。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律师王全璋到东宁县看守所为法轮功学员苗福处理上诉事宜,谁知东宁县法院法官王传发竟冲上来扇王全璋律师的耳光,还公然的宣称自己就是“土匪”、“就是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而且还辱骂律师是“狗”,叫嚣“就是让你见不到苗福”,甚至无所顾忌地承认:“苗福的上诉状让我给撕了!” “我是流氓我怕谁”。

最后,八位法轮功学员上诉被非法维持原判: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华三年,吕玉兰、梁君志两年,许以力、张桂芹一年半。

◎东宁县职业高中教师姜敏善被诬判十年

法轮功学员姜敏善,是东宁县职业高中的一名优秀教师,二零零二年一月份,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林晓伟带人绑架,当时在公安局遭受了四天四夜不让睡觉的折磨,在东宁县看守所里,姜敏善绝食进行反迫害,被不法警察指使四个犯人强行按住给其灌入了加入浓盐水的奶粉,鼻腔与胸腔被插管给插坏了,烧得胃里象着了火一样,只有不断的喝着自来水,才能缓解胃、胸里的疼痛,最后喝得全身胀满了水,眼睛肿成一条缝。即使这样,最后还是被非法判刑十年。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鼻饲)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鼻饲)

◎退休教师夫妇遭冤狱,九年多未团聚

东宁县第三小学退休教师金锦善和丈夫李桂哲都是法轮功学员,从二零零一年起夫妻二人只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共遭十年冤狱,九年多未在家见过一次面。

二零零一年,李桂哲被不法警察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鸡西监狱,在鸡西煤矿遭奴役时腿被砸断,被转到牡丹江监狱继续非法关押。

就在李桂哲冤狱满期的前十三天,妻子金锦善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六日又被绑架,由于长期遭迫害,金锦善修炼法轮功后已痊愈的肺结核病复发,不能进食,身体极度虚弱,却仍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就在金锦善还有三天到期释放时,李桂哲到法轮功学员王喜和家,去取让其代买的山木耳,准备第二天带到哈尔滨去接出狱的妻子走亲戚用。可李桂哲刚到王家不到五分钟,当地片警韩振明即以莫须有的聚众为名绑架了王喜和及妻子赵凤美、岳母李秀英与李桂哲四人。不法警察勒索王喜和五百元、赵凤美一千元、李秀英四千五百元后放回,李桂哲又被非法劳教两年。

◎小学教师张忠被诬判五年

法轮功学员张忠,东宁县育龙小学的教师。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本着善念送给了学生们每人一个真相护身符,希望孩子们在天灭中共的劫难中能得到平安。其中有学生回家告诉了家长,不明真相的家长诬告了张忠老师,张忠遭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并被非法判了五年。

三、孙永先任职东宁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肆意绑架、骚扰案例

◎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点整,东宁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林晓伟带领四、五个警察,用螺丝刀等工具把法轮功学员曹文波家的房门打开,当时屋中有六名法轮功学员在学法,有一名四十多岁(带修不修的),其余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然后强行在曹文波家中搜查,把大法书等多种物品抢走,后又来了许多警察,同时搜查了韩美庆家,劫走了大法书和许多资料。然后把这六名法轮功学员分成两伙带到第二派出所和公安局,当天法轮功学员韩美庆、小孙、老高被放回,曹文波、赵淑琴和隋春英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东宁县绥阳镇街道委员会妇女主任陈桂霞带领委主任程伟、贾俊芳、叶淑英等人闯到法轮功学员冷传玉家进行所谓的签名骚扰。这已经是一个月内第八次来骚扰。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左右,东宁县道河镇领后村法轮功学员肖华在购买手机卡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发现她是炼法轮功的,就勾结东宁县公安局将肖华劫持。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晚,东宁县道河镇四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英美兰被道河镇镇长贾满昌、副镇长钱海波伙同金朋、周月东和一姓侯的警察绑架至金厂派出所,第二天下午送至东宁看守所,后被判刑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因检查出有严重的心脏病,监狱拒收,被勒索九千元放回。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早上,东宁县法轮功学员燕秀华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不法警察绑架。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日晚九点多钟,燕秀华与吕玉兰在外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被关在东宁第二派出所(光明派出所)。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来东宁县打工的法轮功学员左秀丽、杜文霞夫妻,在牡丹江火车站,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警察绑架。四月十三日,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又来了几个不法警察到东宁绑架了左秀丽的哥嫂左秀成和蒋文华夫妻,以及蒋文华的弟弟蒋文月。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国保支队警察又到东宁骚扰蒋文华、蒋文月已八十岁的老父亲,后又到东宁一中骚扰还在上课的蒋文华的女儿近一个小时。

◎二零一一年,牡丹江铁路公安处警察还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安俊英(并被勒索一万三千元)、贾艳凤、彦秀华、郑景江、战兴超。

孙永先
孙永先

(责任编辑: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