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法委书记刘长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行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据不完全统计,自刘长根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至少有法轮功学员李凤兰、卢云飞、高吉银、苏安洲等被迫害致死,众多的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关押,三十多人被非法判刑等迫害。刘长根应对任期期间甘肃省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严重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刘长根(Liu,Changgen),男,汉族,生于一九六六年七月,江西南昌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党组成员;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二年五月任甘肃省委党组成员、副省长;二零二二年五月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任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二零二二年六月至今任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二零一八年中共机构改革,将原迫害法轮功的指挥机构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职责划归政法委,政法委成为迫害法轮功的指挥部门。

主要罪行

刘长根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任中共甘肃省政法委书记以来,操纵、指挥各级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等部门极力迫害法轮功,二零二二年九月发表署名文章要求全省持续深化反邪教斗争。(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刘长根在甘肃农业大学,启动甘肃省高校反邪教联盟仪式上并讲话,称自二零二二年以来,甘肃省政法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积极推动在全省高校成立反邪教协会,截至二零二三年五月,已有26所高校成立反邪教协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由中国反邪教协会、甘肃省委政法委、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主办的二零二三年中国西部省份反邪教工作研讨会在张掖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长根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一手抓邪教人员教育转化,一手抓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同时,加强与周边省份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理论问题研究和基层基础建设,成立高校反邪教协会、企业反邪教协会,组建高校反邪教联盟,

二零二三年九月,由甘肃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主办的二零二三年甘肃省反邪教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刘长根提出“打造网上反邪教全媒体宣传平台”,“坚决打好打赢反邪教斗争 ”。

为了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的目的,刘长根指挥各地政法委、六一零、政法部门、街道办、社区、村镇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长期跟踪、骚扰、绑架、关押、拘留、冤判等,不断制造人权灾难。刘长根还亲自安排省政法委人员对非法关押在甘肃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验收”,验收时必须正面回答三个问题:法轮功是不是某教?法轮功师父是人还是神?是否还继续修炼法轮功?企图达到对法轮功学员彻底放弃信仰的罪恶目的。

一、部分被迫害致死、酷刑案例

1.白银市李凤兰女士被兰州女子监狱迫害离世

李凤兰,女,69岁,被非法判刑一年八个月后,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被劫持到兰州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乳腺癌细胞已经扩散,平川区公安局仍不许她保外就医。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份,李凤兰家属请了律师,通过人大政协从监狱接回她。当时的李风兰已经被监狱迫害得奄奄一息,不吃不喝,被直接住进医院,只能在医院打点营养液维持生命,最后医院也不要了,她丈夫无奈把她接回家。没几天,李风兰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早上含冤离世。

2、苏安洲在被警察骚扰两个月后含冤离世

71岁法轮功学员苏安洲老人,二零零二年八月,曾参与真相视频的插播,被非法判刑十年,遭八年冤狱折磨。苏安洲的妻子、儿子都被中共迫害致死,只剩下他孤独一人。二零二二年八月,他再次被绑架,遭非法监视居住,被迫害致卧床不起。

二零二三年十月国保大队警察又闯到苏安洲家,欲图绑架苏安洲,看到老人已经卧床不起,未遂。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日,警察上门,送所谓“监视居住”的通知书,称不许苏安洲离开住所。这次上门骚扰两个月后,历经残酷迫害的苏安洲老人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含冤离世。

3. 金怡均被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酷刑折磨

金怡均,女,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被非法关押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她不背监规,点名时不蹲,在大队长李鹏指令下,她遭酷刑“背铐”串镣折磨,在戴镣的十五天里,在押人员二十四小时不让她睡觉,不让低头,不让闭眼,揪她头发,踹她,每个在押人员用自己的方式殴打金怡均,不许她睡觉。这十五天里,也不让任何人帮金怡均,使她没办法接水,无法刷牙。有两次金怡均要求喝水,她们借口过了给水时间不给她喝水;金怡均无法洗头、洗衣服,在整个被酷刑“背铐”的过程中,金怡均受尽折磨。目前金怡均已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甘肃省女子监狱迫害。

'酷刑演示:背铐'
酷刑演示:背铐

4. 兰州张萍遭酷刑折磨

张萍,女,二零二二年五月九日在街上给民众讲真相时遭警察绑架,被劫持到兰州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五月十六日晚上因炼功,被十一队主管队长、指导员王燕等人非法上酷刑“背穿”,整整二十天,直到六月一日才解除“背穿”,期间每天给她一点水,不让别人帮助她解手等。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穿”——将人双手背铐、双膝下跪、双脚戴脚镣,同时将手铐、脚镣用铁丝最短距离串起来。'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穿”——将人双手背铐、双膝下跪、双脚戴脚镣,同时将手铐、脚镣用铁丝最短距离串起来。

二、部分非法判刑案例

1、白银市廖安安、王立贵等5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下午四时,白银市白银区公安分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王立贵家,绑架了廖安安、王立贵、顾福满、李巧莲、杨岳南、刘玉兰、刘凤英、祝菊等九人。

廖安安、顾复满、李巧莲、王立贵、赵琴珍,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被法院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其中廖安安,女,87岁,被判刑三年九个月,同时加上二零一五年的五年刑期中因严重心血管病改为监外执行而未坐满的刑期,共执行六年零六个月;顾复满,男,65岁,被判三年九个月;李巧莲,女,六十九岁,被判刑三年九个月;王立贵,男,62岁,三年五个月等。庭审中,该案审判长一直用威逼、恫吓、引诱的口吻对待其中的两位学员,逼他们认罪。

2、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庆阳市王立群被枉判十二年

王立群,男,60多岁,二零一六年七月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后,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他被庆城县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遭镇原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他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3、原机械局副处长蒋明辉又被非法判刑六年

蒋明辉,50多岁,男,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被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构陷,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得知他已经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六年,勒索罚金两万。在七月十日前,城关区法院的人去兰州市第三看守所“转化”蒋明辉,说:“如果认罪认罚就判四年。所谓‘认罪’(放弃信仰)就是写诋毁法轮功及创始人的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认罚’就是交罚金两万,在监狱表现好再减一年,三年就出来。”蒋明辉坚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