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绪珍被迫害离世 银行存款单还被法院冻结着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十堰市法轮功女学员陈绪珍,只因炼功被中共公检法人员绑架、诬判,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一年,出现生命危险时才被放回家,一个月后,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含冤离世,终年67岁。陈绪珍一生中唯一的一张银行存款单至今还被法院冻结着。

陈绪珍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很快身患的胸膜炎、右肾疼痛、经常感冒等顽疾就彻底好了,原本脾气暴躁的她也变得和善、宽容。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陈绪珍遭到中共人员多次绑架,被劫持到看守所、洗脑班等处关押迫害。

陈绪珍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遭中共迫害的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湖北十堰市法轮功学员陈绪珍在迫害中离世》。以下补充的是陈绪珍从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四年两次遭中共司法迫害的事实:

二零一九年五月,陈绪珍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住户恶告,丹江口市公安局警察查看监控录像后,对陈绪珍进行跟踪、抄家,将她家中的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全部搜走,并将陈绪珍绑架至十堰市洗脑班,后又将她非法关押至十堰市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夏天,十堰市张湾区法院对陈绪珍非法庭审,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法院将陈绪珍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却不通知家属会见,直到武汉女子监狱联络时家属才得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陈绪珍结束冤狱回家。

陈绪珍回家才几天,社区人员和警察就不断地到她家中骚扰。家人害怕,不让她外出。她回家才两个多月时,身体还很虚弱,又遭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下午,身体虚弱的陈绪珍和她姐姐陈绪云一起到法轮功学员张兴菊、吴绪勇母子的家中学法、炼功。她们进屋才十几分钟,张湾区公安局分局东岳路派出所中队长吴光荣一伙七、八个警察就闯入,将陈绪珍、陈绪云、张兴菊及其儿子吴绪勇绑架,并于当晚将陈绪珍、吴绪勇关入十堰市洗脑班迫害,期间警察多次到洗脑班对陈绪珍非法审讯。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东岳路派出所警察将陈绪珍从洗脑班绑架到十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很快陈绪珍就开始背心疼痛,不能平躺睡觉,只能坐着,困了就只能坐着睡一会,监号值班犯人还不让她坐着,躺下又受不了;她吃不进去饭菜,勉强吃一点就呕吐;大便干燥,无力解大便。报告给看守所狱警,狱警也不管,只是给她换监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非法开庭时,陈绪珍的病情已经相当严重。开庭时,法庭让个人陈述时,陈绪珍告诉法庭人员自己很难受,身体状况很不好。过后审判长只是让家人给陈绪珍送钱、送衣服,直到陈绪珍被取保之前,也没见到法院方面的过问陈绪珍的病情。非法开庭完毕,陈绪珍被送回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陈绪珍被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罚款两千元。

在十堰市看守所,陈绪珍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她向狱警报告,狱警不理会,致使她的病情急速恶化。直到陈绪珍夜晚经常因呕吐、疼痛忍不住叫出声,影响监号其他人员休息,全监号人员都出来为她说话后,管号狱警才开始重视。不知道是看守所还是法院的决定,狱警在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一日将陈绪珍带往十堰市人民医院检查。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二日午后,法院电话通知陈绪珍的姐姐陈绪云,要她下午到看守所给陈绪珍办理保外就医。当天下午法院就给办理了保外就医。那个审判长张磊还好意思说,这是他经手办的保外就医中最快的一个。可见陈绪珍病情的严重程度。当陈绪珍从看守所出来时,已经站都站不稳了。

陈绪珍回家后,已经吃不进饭,一直呕吐,胸背腹部疼痛,只能喝点稀饭、软面条,菜要切成细末,有营养的都吃不进,闻着就要吐,生活不能自立,走不了,只能坐,靠着睡觉;炼不了功,天天坐在床上,说话声音很小,没力气说话。

陈绪珍的病历最后写着:
主诉:体重减轻四月余(代诉)
现病史:患者四月余来体重明显减轻(看守所人员代诉)
初步诊断:肝继发恶性肿瘤、腹膜后淋巴结恶性肿瘤

陈绪珍生命垂危时,她丈夫还接到一名警察的骚扰电话,询问陈绪珍还炼不炼功。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陈绪珍含着天大的冤屈,在极度的痛苦中离开了人世。在她含冤离世后,陈绪珍一生中唯一的一张银行存款单还被法院冻结着。

综上事实,十堰市张湾区公安分局、东岳路派出所、张湾区检察院、张湾区法院、十堰市看守所的有关人员均要为陈绪珍之死负责。总有一天,正义会伸张,天理会彰显。

十堰市看守所: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朝阳路何家沟(马家沟进去1000米,上坡),邮编442099
电话:0719-666300
所长丁金明
副所长郭瑞梅

张湾区法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43号,邮编442001
电话:0719-8495968、0719-8653570、0719-8495975、0719-8495977、0719-8495966
联系:0719-8581722、0719-8654533
信访:0719-8269544、0719-8236130
院长:张祖成
审判长:张磊13872810038、0719-8617350
审判员:杨晓建13197240305
陪审员:郑金华
法官助理:王璐琦
书记员:王承
执行局:王世军15071596797、0719-8617326

张湾区检察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紫霄大道36号,邮编442001
电话:0719-8617782、0719-8617780
案管电话:0719-8617785
传真:0719-8619806
检察服务热线:0719-12309
检察长汪朝晖

张湾区公安分局: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文化街11号,邮编442001
电话:0719-8659110
局长夏羽
办案警察宋洋0719-8221143

张湾区公安分局东岳路派出所: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63号,邮编442001
电话:0719-8662777、19566775327
所长陈杨
教导员方辉
办案警察:吴光荣、方朝阳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