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尹秋阳等遭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怀化市鹤城区法轮功学员尹秋阳、姜常仙、吴芳民被绑架、非法关押大半年,遭司法构陷已进入庭审阶段:尹秋阳四月十二日遭芷江县法院非法庭审;四月八日对江常仙的非法开庭,临时改为“听证会”。吴芳民三月十八日遭芷江县法院非法庭审,开庭一个多小时后,由于构陷本身的非法性、漏洞太多进行不下去,庭审夭折,四月十二日开了“庭前会议”。

据悉,湖南怀化地区芷江县法院和芷江检察院是近期湖南省指定管辖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责任单位。后期怀化市鹤城区的法轮功学员遭受枉法起诉、判刑案例,都由此两单位枉法运作、实施。鹤城区法轮功学员姜常仙、尹秋阳、吴芳民都是被怀化鹤城派出所警察及国保人员绑架、构陷、非法立案后,由怀化鹤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芷江县检察院非法起诉,芷江县法院对她们进行非法庭审,三人都有律师介入为她们作无罪辩护。

一、不准旁听

原定的三月二十六日针对法轮功学员尹秋阳的非法开庭在律师的要求下延期。四月十二日,在芷江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尹秋阳非法庭审的那天,要求旁听的亲友人数有40多人,看上去法院比平时增加了很多法警,当事人的亲友站在法院外面不让进,说审判长不让进。对此,亲友指出这是以权代法的行为,是违法的。

尹秋阳亲友辩护律师将《立即纠正尹秋阳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等材料,庭前就已向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相关人员递交。而庭审开始后发现,公诉人、法官都换了人(明白真相之后的人都在自行回避);法庭介绍合议庭的成员时声音小如蚊子嗡嗡,好似怕人听见;另一方面,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亲友持身份证可以旁听法庭却不让进。尹秋阳辩护律师当庭指出法院庭审程序违法,在要求庭审相关人员回避的情况下,法官只好宣布:“休庭,择日再审。”开不成庭。

同日,芷江县法院为法轮功学员吴芳名开了“庭前会议”。之前有报道,三月十八日,吴芳名在芷江县法院被第一次非法庭审,开庭一个多小时后,由于构陷本身的非法性、漏洞太多进行不下去,庭审夭折。

原定三月二十七日针对法轮功学员江常仙的非法开庭也延期(法院通知延期到四月八日)。四月八日,据说因要求旁听的亲友人数多,法院在压力下临时改为“听证会”,只允许她女儿一人与律师进入,连她丈夫都不让进;原定上午十点开庭,闻讯而来持身份证要求旁听的亲友约三十人左右在入口处被拦住,靠里边站着六个法警。亲友们被告知:“我们接到通知,一个都不让进。”“不是开庭,是听证会”。

二、发生在怀化市的迫害案例简述

二零二三年九至十月份,中共以“中秋节”、十月一日、“北京召开一带一路会议”、“亚运会”维稳等各种借口,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全面严酷监控和打压迫害。据明慧网综合报道统计,九月至十月份获知,至少有104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涉及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绑架614人(其中,湖南省21人),骚扰426人,非法抄家261人,12人离家出走,17人被非法抽血(按手印、脚纹、采DNA)等,21人被强制洗脑迫害。

同期,发生在怀化市的迫害案例简述:

1、绑架、非法关押构陷法轮功学员尹秋阳

尹秋阳,女,75岁,住鹤城区中坡山怀北铁路家属区。她曾被非法劳教、判刑屡遭迫害。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尹秋阳曾因当地一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参加旁听受阻而被鹤城区国保构陷“聚集滋事”等莫须有的罪名,尽管有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仍被怀化市鹤城区法院枉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左右,怀化市鹤城区法轮功学员尹秋阳一出家门,就被迎丰派出所警察绑架。据她自己称“被长期跟踪。”目前,尹秋阳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再次遭司法构陷已进入庭审阶段。

2、绑架、非法关押构陷法轮功学员吴芳名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怀化市鹤城区法轮功学员吴芳名(女,60岁)被河西派出所民警及国保人员绑架,吴在邮局门口邮寄信件,被国保人员跟踪。二零一九年吴芳名曾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团结派出所副所长袁文杰,带领彭科源、潘茂林、段云宝以及国保张华等十多个警察绑架构陷,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并勒索罚金二千元。目前,吴芳名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再次遭司法构陷已进入庭审阶段。

吴芳名自幼体弱,患严重先天性心脏病,小时候上学都是由她姐姐背着去的,看了很多医生,吃了不少的药,整天还是在病魔中煎熬,也养成了她烦躁的性格。吴芳名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炼起了法轮功,不久身体出现了奇迹,顽固的先天性心脏病不翼而飞,身体健康了,为人和善了,遇事也知道为别人着想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以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后,二十多年来,吴芳名屡遭迫害,多次被怀化鹤城公安、怀铁公安、鹤城区“610”骚扰、绑架、关押、强制洗脑。一次她在洗脑班上被迫害得旧病复发,最后导致心脏出血才被释放回家。

3、绑架、非法关押构陷法轮功学员姜常仙

法轮功学员姜常仙,女,59岁,家住鹤城区木材公司家属区。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五日早上八点多钟,姜常仙从家里出去,在走路途中,被国保及几个警察绑架(江仅因为送人一本挂历)。被非法抄家,真相资料、三台电脑和两部手机电脑及现金420元、大法书40多本、手机等物品被抢劫。

在城南派出所,姜常仙遭到一个瘦警察的殴打,被重击头部两拳,姜常仙呼喊,旁边警号为080695的警察曾洋(音)说:“谁打你的,我没看到谁打你的。”打人的警察还猖狂地说:“我打你怎么样?我就是打你。”姜常仙说警察打人犯法,打人者就把自己的警号扯了下来。被送看守所之前,在红星路红十字医院,以警察饶建阳(警号080264)为首,七、八个男警察们动手脱光她的上衣,并将她压着,遭强制验血、做B超等迫害性质的体检。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姜常仙女儿与亲戚一行五人,去鹤城区国保大队讨说法,质问母亲犯了哪条法被抓被关,过程中还被执法人员殴打,希望给出法律依据来答复。国保警察个个含糊其辞说不出来,就耍横说“总而言之就是要抓你母亲”,并且用亲戚们的工作来威胁她们赶快离开。随后国保大队长张华叫来一帮警察,连拖带拽的将姜常仙女儿与亲戚从二楼拖下去强行塞进警车,劫持到迎丰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五个多小时,并检查每个人的手机有无现场的照片视频,凡是有关内容都得删掉。姜常仙女儿被拖得浑身伤疼,高烧卧床不起,无法上班,只好请假在家躺了好几天。

4、杨春兰被枉判三年,85岁高龄的向爱梅老人被所谓“收监”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洪江市黔城镇派出所副所长陈敏(此人三番五次的上门骚扰,口口声声做笔录,走程序)带三个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向爱梅和杨春兰强行劫持送到洪江市法院(因讲真相被黔城派出所副所长陈敏作为刑事案构陷移交给洪江市检察院)。洪江市法院向法轮功学员向爱梅和杨春兰两人非法宣读“逮捕令”,后因向爱梅身体原因,被怀化中方县看守所拒收,向爱梅被定“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三月下旬、四月初(具体时间未知),85岁高龄的向爱梅老人再次被劫持所谓“收监”,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

向爱梅,女,85岁,家住怀化市鹤城区,原洪江市安江镇副镇长。曾多次遭邪党骚扰、绑架,曾于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缓三年。

杨春兰,女,60岁左右,家住怀化市鹤城区,原在洪江市供销社工作。曾被非法劳教、判刑多次迫害,退休工资一直没有领到。据悉,杨春兰又被洪江市司法构陷枉法判刑三年,目前,她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

5、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怀化鹤城区法轮功学员顾本秀、张明英两人在舞水路菜市场门口被便衣拦截(几天前被人暗中拍照跟踪了她们都不知道),因张明英包里没搜出什么,她便走了。随即鹤城区国保大队长张华赶到,与两个便衣把顾本秀劫持到新园派出所;两小时后,派出所两个警察对她进行了非法讯问和笔录。过了两天,鹤城区国保大队长张华及公安一行三人来到法轮功学员张明英家中,将她强行劫持到怀南派出所,下午一点多钟,又被两警察带到怀化公安分局,遭吓唬做了同样的笔录和要求签字。

法轮功学员张敏,女,60多岁。怀化地区市农商行退休职工。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上午,怀化市鹤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张华为首到法轮功学员张敏家敲门,张敏没在家。两天后,十月十八号上午,大队长张华又带了几个人来张敏家敲门,张敏没开门。十月十九日上午八点多钟左右张敏出门,被张华及几个人拦截说:“你不要去发资料。”并再三说要张敏签字。张敏说:“字不能签,签了对你不好。”看张敏不签,国保张华就说:“不签就不签。”

同一时段,遭派出所社区上门骚扰的还有法轮功学员薛宝玉、鹤城区石门乡退休教师罗明花、鹤城区供销社退休职工姜吉仙等人。

三、尹秋阳辩护律师法律意见书(摘抄)

鹤城公安分局、鹤城区检察院、芷江县检察院三部门以《中华人们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法轮功学员立案、批捕、起诉是基于对法律的错误认识造成的一场冤假错案。

诸如此类案件一般仅仅由于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或者由于这个群体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打压迫害后向社会申冤、维权、讲真相就遭到进一步打压迫害几乎成为一种常态。

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没有法律依据,并且从一开始就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故意错用法条即刑法三百条造成大量信仰冤狱。肈始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持续了近二十五年一场专门针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

过去二十多年间,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是根本没有像通常那样按照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来加以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决,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二十多年以来,全国上下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明知道法轮功当事人无罪,但慑于当权者或者对刑法三百条存在错误、模糊认识,滥用刑法处置法轮功信仰者、申冤者、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无异于消灭良善、对人性开战,这场运动严重毒害扭曲了正常的人性与道德。

结语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的修炼大法,也是古老传统的中国文化。要求修炼者按照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标准指导思想与行为,五套功法健康身体,同化真、善、忍提升道德;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正如明朝圣贤刘伯温预言所说“和气东风万帮吹”,现在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转法轮》一书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公开发行。即使在中国,在一九九九年迫害发生之前,政府和媒体也曾经称赞法轮功;而在迫害发生后,二零一一年国务院(28号)大公报发布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公告,公告废止了江泽民时期关于禁止法轮功书籍及出版物的禁令(第99条,第100条)。这一切说明了什么?
按照中国法律二零零五年就实行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谁说法轮功有罪你就拿出证据来,谁说法轮功不合法你就得拿出证据来。法轮功本就是合法的,炼功本就是无罪的。按照中国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据需要指控方拿出来,而非被告方拿出来,被告方(法轮功学员)无需“自证清白”,指控方拿不出来、或捏造证据,就属于诬陷罪、诽谤罪,这才是正常的法律思维。行政机构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公安局国保派出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构陷及立案,必须要有法律方面的文字依据,释法说理,而非信口雌黄、牵强附会、“上面要这样搞”,根据相关法规定,指控方对作出该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相关责任人:

公诉人:芷江县检察院检察官周玉兰(司法构陷姜常仙的案件公诉人),办公电话 0745-6827605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城南派出所饶建阳(司法构陷姜常仙的办案警察),男,手机18174559001,身份证号码:431281199312240013,警号080264,湖南省怀化市三星坡196号402;警号为080695的警察曾洋(音)
鹤城分局国保大队长张华及国保警察
洪江市黔城镇派出所副所长陈敏(司法构陷杨春兰和向爱梅的办案警察)
洪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蒲小丽(司法构陷杨春兰和向爱梅的检察官)
芷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相辉
芷江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曾凡青
芷江县法院副院长:杨锋
芷江县法院副院长:杨阔
芷江县法院政治部主任:石小波
芷江县法院审判委员会:杨钢
芷江县法院审批委员会:王连红
芷江县法院立案庭;0745-6823555
芷江县法院办公室;0745-6821014
阻拦旁听的法警人员警号:
(43N284)-(43N294)-(433619)-(433615)-(NJ0045)-(43N285)-(NJ0037)-(NJ5008)-(NJ0110)-(43N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