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法轮功 昆明西山区法院四官员遭报落马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昆明市西山区法院是云南省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最多的初级法院之一。昆明市迫害法轮功的案件从二零一四年开始由中级法院下放至初级法院审理。至今,西山区法院至少对52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其中80岁以上有6人,有2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去世。

西山区法院的两任院长何家华、付锡勇、刑庭庭长吴兆敏、刑庭副庭长苟有祥先后落马下台,他们均以贪腐之名被调查。这是恶报的开始。

▼院长何家华参与了对七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何家华,男,五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前任西山区法院院长,随后任昆明市中级法院四级调研员;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教唆他人犯罪被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何家华在任西山区法院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尹淑媛、郭玲娜、张良、李培高、和双凤、纪福仙、董竹英等七人被非法判刑,后被劫持到省一监或女二监迫害。在监狱他们遭到残酷折磨,张良在省一监被各种体罚、殴打、关禁闭、脚手被铐固定在地上、喷辣椒水、钢绳勒脖等等。女性法轮功学员在女二监遭长期长时间(每天十六小时)被罚坐在小凳子上,有的会阴部被坐烂,臀部坐出老茧,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尤其是原云南省建安装公司工程师,八十三岁的李培高被非法判刑四年送进监狱遭迫害,在关押期间被迫害去世。何家华均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何家华'
何家华

▼院长付锡勇参与对十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付锡勇,男,一九六九年二月生,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历任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院长;后任昆明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付锡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付锡勇在任西山区法院院长期间,高惠仙、吴广成、冯宝定、王任权、朱翠芬、周惠芬、阳功秀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被关押进监狱,遭监狱严管,有的长期长时间(每天十六小时)被罚坐小凳子、做奴活等折磨,尤其是原河南开封市房管局开发公司党委书记,六十岁的吴广成被判刑五年送进监狱遭残酷迫害,出狱三个多月就含冤去世。付锡勇有推卸不了的领导责任。

'付锡勇'
付锡勇

▼法官吴兆敏对法轮功学员吴广成非法判刑,导致吴广成被迫害致死

吴兆敏,男,四十多岁,西山区法院刑二庭庭长。二零二一年,吴兆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吴兆敏曾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吴广成的非法判刑,导致吴广成在狱中遭残酷迫害,出狱不久便去世。

二零一七年四月,河南开封市法轮功学员吴广成因为向世人讲真相被棕树营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被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黄云爽非法起诉,西山区法院刑庭法官吴兆敏对吴广成以“破坏法律实施罪”莫须有罪名非法判刑五年。导致吴广成在监狱受尽折磨,身体非常衰弱,出狱三个多月后,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不幸含冤去世。

'吴兆敏'
吴兆敏

▼法官苟有祥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培高,导致李培高被迫害致死

苟有祥,男,五十多岁,原西山区法院刑一庭副庭长,二零一九年因受贿被查处。苟有祥任职期间参与对法轮功学员李培高、和双凤、纪福仙的非法判刑,导致李培高在被狱中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李培高(八十二岁)、和双凤(五十三岁)、纪福仙(六十二岁)因为向世人讲真相遭绑架,后被西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西山区法院法官苟有祥以“破坏法律实施罪”莫须有罪名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李培高四年,和双凤四年,纪福仙判刑三年。李培高在云南省第一监狱期间被迫害致死。

结语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归真。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炼人的罪业,既逃不过人间的法律,也逃不过天谴。表面上,以上人员是以贪腐遭报应,其实主要是因为他们参与了迫害佛法,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到了报应。修炼人是以慈悲为怀,并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奉劝那些还在主动或者被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人在做,天在看”,世上谁做了什么都得偿还,做好有好报,做坏有坏报。希望你们在这是非颠倒的乱世之中,能清醒过来,明辨善恶,选择善良,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个未来。

(责任编辑: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