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清中被辽宁朝阳警察劫持月余 家人呼吁无罪释放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辽宁省朝阳市前进公安分局,在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镇兰清中家开的打字复印社蹲坑,上午九点左右朝阳的贺洪军、付文辉夫妇刚到店里十多分钟,一群便衣冲到店里,强行抓捕了贺洪军夫妇及兰青中;并抢劫了兰清中店里做生意的设备:惠普复印机一台;京瓷复印机一台,双面打印机一台,扫描复印打印一体机一台,电脑台式机两台,及现金三十二万元;同时也抢走贺洪军夫妇的十二万元现金;并用铁链子将三人带走。

当时,有两位顾客走进来,警察也同样以野蛮的手段对付无辜的两位顾客,他一只手拿着李洪志大师的照片,另一只手拿着打火机,逼着两位顾客骂人,顾客说:“人家与我无怨无仇,为什么骂人家。”警察说:“不骂就烧照片。”并且满嘴脏话,行为恶劣,因为两顾客不骂人就被非法扣押几小时。

现在兰清中(兰清忠)被非法羁押在朝阳市看守所,并出现脑血栓的症状,血压高达195,警察多次打电话给兰青中的儿子,叫其送钱送药。后来得知,警察已经在兰青中店铺对面蹲坑一个星期了,到底兰青中犯了什么罪,竟叫警察如此的兴师动众!

兰清中儿子呼吁请无罪释放他的父亲:“我父亲是学法轮功的,学法炼功多年他身心健康,二十多年也没吃过一粒药,现在由于受到惊吓,身体已经出现明显的不正常状态,希望抓他的人能尽快释放我父亲回家”,“我父亲无罪,不该被羁押”。

下面是兰清中儿子的呼吁:

一、小时候的记忆

小时候印象中我父亲是一个身体瘦削、面色蜡黄、脾气暴躁、倔强要面子、烟不离手的人,记得有一次过年,亲戚在奶奶家聚会,因为爸爸没烟抽了,让我回家去拿烟,我仗着在过年家里人多顶嘴不去拿,结果被父亲一脚一脚踢着回家,拿了烟又踢着回到奶奶家,所以小时候从来不敢违背父亲,因为感受不到宠溺,只能感受到严厉,那时候最怕的就是父亲瞪眼瞅着我,这是我小时候的爸爸。

有一年奶奶说爸爸得病了,什么病那时我还不知道。父亲得病后脾气变得更加暴躁,身体越来越消瘦。回想这些年长辈们聊天的信息,串接起来知道那些年家里穷,父母没有房子就想自己盖,但是没有钱,盖房子时爸妈身上只有50块钱,因为我爸得病,已经和亲友借过钱了,不好再借只能自己想办法去捡砖头,去河边挖沙子,然后到处跟别人要点材料,两人没日没夜的干,不知道受了多少苦把房子盖起来了,盖起来也没钱装修,就那么不知道住了多少年。

记得有一次安装外门门框的时候,父亲因为生病加盖房子过度劳累导致腹痛难忍,疼得他站不起来,只能趴在炕上撅着屁股让母亲给捶背,捶背的声音特别响,但是依旧不能减轻他的痛苦。我趴在门边看着屋里不知道该干啥,就觉得爸爸撅着屁股妈妈用大力捶爸爸好笑,就趴在门口笑,我父亲就骂我“我都快疼死了,你还笑,你咋这么不懂事……”(其实是因为父亲生病,脾气暴躁,稍微有点事就会导致情绪失控爆发),反正最后把我骂哭了。

还有一次我在外面玩,估计是看到别人家孩子吃零食了,回家哭着喊着也要吃,但是父亲摸遍全身也没有钱,最后不知道爸爸从哪弄来一块钱给我买了一袋饼干,因为这事,父亲还偷偷的哭得不成样子。

后来慢慢的大了,知道爸爸得的是肝炎,说是在拔牙的时候感染的。

从得病起,家里就没少过药,父亲也没停过药。家里到处都是药,敞开抽屉也全都是,印象最深的应该是一种舒肝理气的中成药,父亲每次都是一把一把的吃。得了肝病容易生气,有时候胀气,肚子胀的弯不下腰,敲起来就像打鼓一样,奶奶说父亲躺炕上敲肚子隔着两间屋子都听的咚咚响。到后期,父亲发展成了“乙型肝炎+++“,那时候全家都仿佛被一层阴霾笼罩,不知道明天会怎样,看不到希望。

为了挣钱治病,父母啥活都做,倒卖衣服、卖水果、砖厂烧砖等等等等。父亲从小喜欢画画,梦想成为画家,写了一手好毛笔字,每到过年父亲就写对联卖,他还学了打金银首饰,家里到处都是他鼓捣的模具,他俩还去大理石厂干过,多到我记不住数不清,反正只要是觉得能挣钱的他俩都干。后来有一次我听到他跟别人聊天,他说生病的那些年,都不知道多少次想过他死后我们娘俩咋办,每天想的就是怎样多挣点钱,少花点钱,每天最放不下的就是我们娘俩,怕他不行了我俩日子没法过。

不知道是哪一年,母亲接触到了法轮功。因为多年的劳累,她也是一身病,我记得母亲有甲亢,眼睛变形,干吃不胖,脾气暴躁。别人告诉她说学法轮功能治病,母亲就跟着村里人学,但是不敢告诉父亲,每次说是出去干活,然后去别人家学炼法轮功。因为我父亲是个严格的无神论者,从小就不信这一套东西,又得肝炎病不能生气,母亲就总找各种理由偷着去别人家看书。再后来因为法轮功越来越受欢迎,越来越多的人学,后来听父亲说有个人去我家店里干活,说法轮功好,让他看书,我父亲不肯看,那个人就隔三差五的来,父亲驳不开面子就把书留下了,虽然书留下了但是也没看。

那是九几年那会,那时候法轮功特别火,公园、村子到处都是炼法轮功的,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元宝山有个灯光厂(类似于现在的职工活动中心),有一次说是灯光厂的活动厅放法轮功的录像,到晚上那会,大波大波的人从我家店门前去灯光厂看录像,后来我们也去了,去了以后发现人多的根本挤不进去,因为人多太热,我脱了上衣小光膀挤进去听,人很多但是却不乱,大厅里很安静,录像的声音也很大。因为小时候基本每天都去灯光厂玩,连续好多天看到都是那么多人去看录像,印象特别深刻。

应该就是那年前后,村里又有人找到我父亲,也是让他看书学法轮功,可能也是出于好奇,怎么这么多人非要让他学法轮功,我父亲就开始看起了书,本来他是不信的,但是每次看书都会有很明显的排气,身体会觉得舒服。因为肝炎原因,总胀肚也不排气,生点气就胀肚不行,但是一看书身体就明显排气等好的表现。然后这一看就是这么多年,不知道从哪天起父亲就再也没吃过药,直到考上初中了我在家帮忙收拾大西屋(储物间)的时候,敞开一个老桌子抽屉,几个抽屉里还一直放着治肝炎中成药瓶。

这么多年,父亲一直在看书炼功,坚持“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没吃过一粒药,肝炎三个+号也早已不翼而飞。

二、父亲的变化和法轮功的神奇

(1)学法轮功前父亲嗜烟如命,每天也不离手,虽然家里没钱但是烟就没少过。也经常跟母亲吵架,动不动两人就打起来了,每次都打的很凶,家里的杯子不知道摔了多少个,有一次甚至把母亲气的抽搐,父亲也只是站在一旁看着,我只能跑去别人家找人帮忙,一圈人围着母亲拿针扎手指头母亲才缓过来。父亲对我也是经常责骂。

但是从学法轮功后,父亲把烟也戒掉了,脾气也改变了,父母几乎没吵过几次架了,即使吵架两人说几句然后就各自去看书,过不了多久两人就都好了。所以我的童年从他们学法轮功开始就是幸福的,家庭是美好的。

(2)父亲是邻里街坊眼中的老实人也是老好人,奶奶说父亲是自学一个多月后开的刻章店。父亲做生意几十年本本分分,从来没有跟街坊邻居吵过架,也从来没有坑过人。父亲算是个手艺人,手艺人是靠手艺挣钱的,学法轮功以前他的眼中只有挣钱,为了续命、也为了我们母子能有个安适的家。但是学法轮功以后他总是爱帮助别人,不怕麻烦,有的客人去别人家干活要价很贵,来我父亲这他从来不嫌麻烦,认真仔细的给别人干活价钱还不高,所以店里有回头客很多,邻里关系也处的非常好。

(3)父亲开的是刻章复印店,时不时的会有人来刻假章、办假证,但是这些年从来没有做过假章假证,有的人为了刻假章,就赖在店里一直说好话承诺给出正常价格的十几倍、几十倍,甚至最后说“刻完章盖一下不拿走,章盖完当场就销毁”,但是父亲也坚持没有介绍信或者相关证明文件不刻,违法的事不干,多少钱也不干。

(4)大概二零一一年底,我大三快放寒假了,有一次父母骑摩托车出去办事,骑到一个十字路口拐弯儿的时候,父亲可能是为了躲避其他车辆刹闸减速,但因为着急刹前闸刹的太急结果两人就飞出去了,父亲锁骨当场就栽断了,母亲肋骨也应该是断了,喘气都疼的不行,旁边人都说要抓紧去医院,父亲说他心里念着法轮大法好,硬是又骑车回到了家,也没去医院,到家后看到自己锁骨处也肿了,锁骨下方胸前有一大片红黑色淤血,非常吓人。胳膊也抬不起来,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父亲坚持每天学法炼功,母亲说他炼功时抬胳膊能听到骨头断处嘎嘣嘎嘣响,母亲都害怕的不行,结果父亲在家一个月的时间恢复到可以正常工作、骑车、搬东西(门店窗户每天下班要上一块30、40斤的松木+铁皮做的窗户板以防止被盗)的状态。回家后母亲才告诉我他俩出车祸的事,我后怕不已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法轮功的神奇。

三、我父亲无罪,不该被羁押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接到电话,说我家来了特别多的人,把我父母带走了,我立刻请假回家,没有看到父母,看到的是被翻得乱七八糟的家。父母去哪了一无所知,家里的现金30多万和几乎所有的打字复印设备都被洗劫一空。

下午4点左右接到父亲手机打来的电话,父亲口齿不清、逻辑混乱的告诉我说他被带到了朝阳,旁边的警官嫌他说不明白,抢过电话告诉我朝阳市公安局前进分局要羁押我父亲,让我给他打500块钱做体检,爱打不打不打拉倒。我当时脑袋嗡的一声不知所措。后来一位警官给我打电话告诉说我父亲涉嫌犯罪,我父亲体检合格被刑事拘留,已送至朝阳市看守所(事后了解:父亲体检时血压195,同时还有脑梗、肾囊肿等6种疾病,当时的行为表现已经不正常,说话舌头也僵硬吐字不清,不符合收监条件)。我父亲在家身体健康并无异样,被带走后检查结果显示多项指标不符合,但是警察只告诉我说我父亲年龄大了,需要给我父亲送点药,送什么药也没告诉。接下来几天该警官又9次通过我父亲手机催我给父亲送药。

目前,我对父亲的情况十分担心,在接到电话的时候父亲已经明显出现口齿含糊、表达能力下降的情况,但是依旧被羁押,不准家属见面,目前我对我父亲的情况依旧是一无所知,十分担心我父亲的身体安危。

我已聘请律师准备会见,可朝阳市看守所声称不许律师会见,而且朝阳市公安局及国保支队开了一个内部会议,会议纪要就是不许律师会见。如果公安抓人是合法的,那么为什么不敢叫律师见呢。是不是三十万的巨款叫有些人动了不该动的心思呢?

公安给父亲定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那么我们就看看这条法律的解释及适用范围。

首先说“邪教组织”。现在中国现行规定的“邪教”组织共有14种,这14种“邪教”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共同认定并联合发布的(见中国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见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公通字<2005>39号文件)。而我父亲信仰的法轮功并不在这14种之列,也就是说法轮功不是邪教,也就不存在利用邪教组织之说。法轮功是教人信仰真、善、忍的正信,教人修心向善、处处为别人着想,与邪教根本不沾边。

再说“利用”。我父亲是一位普通的农民,自己通过努力开了一家小的打字复印店,坚持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安安稳稳的过着生活,他有什么能力能够“利用”任何组织,他甚至到国家机关办事都得排队的人,能有什么能力利用任何组织呢?

再说“破坏法律实施”。顾名思义,“破坏法律实施”就是由于个人的行为,某一部法律中某条或多条法令得不到正常的实施,使该法律或法条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那么我父亲身为一个普通的农民,手中能有什么权利或能力阻止一部法律(法令)的实施呢,他是一个普通公民,至多只有“遵守”或“不遵守”某条法律(法令)两种可能,他又不是立法或执法的主体,既不是“法律实施”的主体,就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可能。

我父亲的任何个人财物和店内的所有设备都是正当经营的工具和得利的结果,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系,无法接受父亲明明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却被诬蔑、歪曲成犯罪嫌疑人的事实。

最后说“罪”。警官电话告诉我说父亲犯罪了,中国《刑法》解释中犯罪有3个基本特征,其中第一条大意是犯罪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同时《刑法》第三条【罪型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

我父亲经常告诉我做人要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难道还能对社会造成危害么?所有的法律条文包括《刑法》三百条在内,都没有提到过学法轮功是犯罪,那为什么我的父亲因为学法轮功而被说成是犯罪了呢?破坏法律实施的到底是我父亲还是抓我父亲的人呢?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主体、主观要件、客体、客观要件。

主体:按照警察说法我父亲犯罪了,那么主体便是我的父亲了。

主观要件:他的主观故意是他因学炼法轮功身心健康,他自己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他也想要社会上的其他人身心健康做好人,这是他的主观故意或希望,而不是要故意去实施某种行为破坏某项法律实施、造成某种社会危害性,所以他不存在主观故意。

客体:客体一般指法律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人、物、组织或法律等等。法律条文上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不准学炼法轮功,人、物、单位、组织等也没有任何一个对象遭到我父亲的危害性行为的侵害,也就不存在客体。

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我父亲在自己经营的打字复印店中遵纪守法的做一个不给社会添麻烦的人,他的正常经营和生活也没有任何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也就不存在客观要件要素。

既然我父亲的行为不符合犯罪判断的四个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却强硬冠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进行羁押,使我父亲受到不公对待、使我的母亲如惊弓之鸟,食寝难安、使我的妻子担惊受怕,使我因往返朝阳为无辜的父亲奔波而不能专心工作。我希望公安机关能秉承“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无罪释放我的父亲。

最后再讲一句:我父亲是学法轮功的,学法炼功多年他身心健康,二十多年也没吃过一粒药,现在由于受到惊吓,身体已经出现明显的不正常状态,希望抓他的人能尽快释放我父亲回家,家中所有亲人甚是担心挂念,希望所有善良的人能为我父亲发出祝福的一念,希望所有人都可以在未来平安太平,永远不被“不公”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