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旬老妇被枉判一年 邪党人员频频骚扰监控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因修大法获得健康幸福的张秀春老人善意地给百姓传播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公检法构陷、非法判刑一年,监外执行。此前和此后,张秀春一家遭不断骚扰,跟踪、监视,失去了自由,这给她的家庭带来极大的伤害。

张秀春,75岁,家住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患有肾下垂、萎缩性胃炎等疾病。修炼法轮功之后,一切病的状态全无,身心受益,家庭幸福快乐。

传递大法的美好 被诬陷刑期一年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因修大法获得健康的张秀春老人给百姓传播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塔河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在公安局被审讯。当天晚上,她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

张秀春老人回家后,塔河县公安局、国保、派出所、社区等人员频繁到她家骚扰,罗织罪名,企图构陷她,逼问她:与谁联系、认识谁、谁到家来了、资料谁给的等等。

开始,塔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韩德刚领着手下到张秀春家骚扰,后来,又换成马超领人到她家骚扰;他们还在塔河县有线电视播放诬陷张秀春老太太的节目,给她一家带来很大的伤害。

二零二三年九月初,张秀春老人被构陷至塔河县检察院,十月中旬,她又被构陷至塔河县法院。二零二四年二月下旬获悉,张秀春被塔河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监外执行)。

法院、公安、社区持续骚扰 一家人陷入痛苦

张秀春被非法判刑后,她不断被骚扰、跟踪、监视、限制自由。如今,张秀春又被逼迫一个月写一次诬陷大法的材料,不法人员企图逼她“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法院等部门人员一个星期到她家来一次,照相骚扰,社区人员也时不时地找她让参加活动,让张秀春按照他们的要求说话、写东西、拍照等。

本来张秀春和老伴几十年相互扶持,家庭和睦,儿女孝顺,生活幸福美满,由于塔河县不法人员长期骚扰、抄家、恐吓及挑拨,张秀春的老伴怕她再被抓走,长期看着她,并对她打、骂。

塔河县公安局警察做着执法犯法的事,还企图掩盖。最近,塔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周围、指导员马超、警察韩德刚又一次非法闯入张秀春家,凶巴巴地问:为什么把我们的事儿上明慧网?!是谁给上的?并动手非法抄家,抄走张秀春的大法书三本。

塔河县公、检、法、社区等部门长期对张秀春及家人骚扰迫害,给张秀春及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给张秀春一家的生活及工作造成极大的不便,及方方面面的痛苦。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相关信息:
区号:0457 邮编:165200
塔河县公安局局长兼书记张继强
塔河县公安局政委付振东
塔河县公安局局长室 办3666743
塔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办3662300 、办3662932、办3666057 、办3666057 、3666848
塔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办3663932 、办3667471
塔河县国保大队长周围13945703098
塔河县国保大队指导员马超13845733134
塔河县国保大队韩德刚1384655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