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检察院长苏金森、攀枝花公安局副局长尚建被查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山东省济宁市检察院院长苏金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尚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

一、山东省济宁市检察院院长苏金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山东省济宁市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在任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二零二四年五月山东消息,苏金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苏金森,福建莆田人,一九六六年十月出生。主要履历:曾任威海市环翠区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威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乳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山东省检察院控申处处长;二零一五年四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二二年三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任济宁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苏金森对本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苏金森任济宁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鱼台县法轮功学员魏雪华老太太,82岁,因发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二零二三年7月被济宁市任城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和渔山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警察将大法书籍、家用电脑、笔记本电脑和真相币等全部非法抄走。因魏雪华年纪大了,被家人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魏雪华老太太被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济宁市任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勒索罚金五千元。

◎山东省济宁市15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被绑架、构陷,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被任城区法院、检察院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李慧萍非法判刑八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八千元;宓金英非法判刑七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谢玉功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八千元;侯成福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六千元;李旭霞、侯成芹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黄庆荣、李红霞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五千元;李月桂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勒索罚金四千元;褚福华、王西玲、焦房兰非法判刑二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四千元,其中褚福华和焦房兰缓刑三年;满正玉、常桂芳非法判刑二年,并罚四千元,其中满正玉缓刑三年;朱秀娟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勒索罚金三千元。

◎二零二三年八月八日,济宁市任城区81岁的法轮功学员缪献民老太太,在红星西路草桥口批发市场跟人讲真相被绑架,九日被非法关入济宁看守所,二十六日被非法开庭,她女儿发现母亲走不动路,怀疑母亲被毒打过,二十七日她被非法判两年三个月,罚款四千元。

二、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尚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

据二零二四年四月四川消息,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尚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

尚建,一九六五年八月生,四川绵竹人。主要履历:至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历任攀枝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期间,尚建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攀枝花公安警察伙同检察院、法院等相关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造成至少65人被迫害致死,至少106名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五~十年的高达46人次以上;至少112人次被非法劳教,劳教期限一~三年不等;数千人次被非法拘留,被拘留的学员大多数没有任何手续,而且绝大多数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被勒索钱财数百万元。而对法轮功学员的随意抄家、非法拘禁及肆意殴打,多至无法统计。

下面是尚建任攀枝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陈鹤琼被攀枝花仁和区法院非法判刑1年2个月。

◎二零二一年五月,攀枝花市米易县法轮功学员王富国被米易县公安局人员绑架,第二天被送到盐边看守所,后又转到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六月份被枉判十个月,随后被非法关押在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

◎攀枝花市62岁的法轮功学员燕宝萍,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被攀枝花市东区分局及临江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盐边县看守所,后又被转入市看守所,被非法冤判四年、非法罚款两万元。

◎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罗巧莉、罗巧萍、罗晓星姐弟三人,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被绑架、构陷,被西区法院分别诬判五年、四年、八年,并勒索罚金三万、二万、五万。上诉攀枝花邪党中院维持原诬判。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罗晓星被劫持到四川省乐山市嘉州监狱九监区。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罗巧萍被劫持到四川省成都女子监狱五监区,当天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的还有被枉判四年的谭海燕、燕宝萍和刘秀珍三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对西区矿务局、清香坪法轮功学员陈祥云、刘秀珍、聂荣琴非法判刑各四年,勒索罚金各两万元。三人向攀枝花市中级法院上诉,中院非法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