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给相关人员讲真相经历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五日】我的行政诉讼没请律师,只是在论坛的法律指导与辅助下就开始了,一步步的从“站出来”到“站起来”;一次次的与自己较量,把自己从“胆怯”“自我”“为私”“自以为是”等执著中拽出来。期间,自己以论坛中的案例指导和学习常人中的法律,慢慢摸索着从法律的角度讲真相,也有一点心得,同修鼓励我写出来交流一下,若有不在法上之处请大家慈悲指正。

1、在法律文书中给法官讲真相

诉讼中,通常可以通过诉状和开庭时提交有关质证和辩论方面的法律文书给法官们讲真相,法律条文、法律依据都是我们的利器,比如对法轮功迫害的依据缺失,新闻总署五十号令对法轮功书籍的解禁,公务员不能执行明显违法的文件命令,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故事,案件终生负责制及倒查三十年的提醒等,都可以在法律文书中恰当穿插书写呈现。

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会考虑未来对案件正、误的检验,会考虑公权力基层的权与利,也会权衡“枪口”高度的后果,考虑各类因果,从而减少迫害 ,避免案件向不好方向的扩展,甚至开庭前后还可以与法官有更深入的语言交流。

2、给律师讲真相

我的行政诉讼没请律师,所以有时也遭遇法律程序的空转。但法院基本不会改变预定的所谓“走程序”,而是说,你怎么不请个律师?有时间去请个律师咨询一下或去参加申请法律援助吧……

我也希望在法律的角度上能和多一些相关人员唠唠,那就先找位律师吧。没有预约,在一个大一点的律师楼见到一位律师,说要咨询一些事情。我把中级法院的判决给律师看了,他惊异的看着我说:扣养老金违法了?接着说:还好,法院和二审没有把你一下打死。

律师还不知道这方面的更多信息。我笑了,中院判决已确认撤销行政行为了,但行政给付这块还没能兑现,行政机关没有明确给钱的答复,正想着是不是接着诉呐?所以过来咨询一下,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律师说,按判决看是可以诉的,但能给钱吗?

我说,行政行为已经撤销了,还有什么理由不给钱?

律师说,也对,没有行政行为,没有依据扣钱。

我从法律角度讲了扣缴养老金的违法,并送他一只小鸽子……之后,我说,搅扰半天,看看需要多少咨询费?律师却说,不用付费,都看了你的判决了,以后有时间常来坐坐吧。

我说,不付费也行,我送你一份“法律信息”,上面有很不错的法律见解文章,算是一份补偿,我把在论坛下载的法律文章送给了律师,他很高兴,走的时候还送了好远的路。

3、给平台律师讲真相

我打了12348法律援助电话,咨询相关的法律流程。接线员说,你的事有点复杂,到我们总部来吧,有律师给你面对面解答。我去了平台总部,12348平台人员说他们是司法局办的。

我和一位接待的律师简单讲了我的行政诉讼,律师说官司打到这一步,也不容易;我说没有法律依据就扣缴公民合法的社会保障就是违法。再说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这也是没有错的吧?说信仰自由,还要打压……

律师有点脸红,说,你这官司学了不少法律。我说学会了找依据,比如,还是信仰这件事,被打压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件吗?律师说,我们提点建议,你可以去市政府那边,那儿有个法律援助中心,他们可能会提供具体的法律援助,这么长时间没领退休金,看能不能援助个律师帮着要一下?

我道了谢,也送了他一份“法律信息”,看他在那里认真的看起来。

4、到法律援助中心讲真相

第一次去法律援助中心,中心领导不在,我给领导写份留言请办公室人员转交。下午,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电话,说领导回来了,但行政诉讼这块没有法律援助。

我和办公室人员说,我是法院介绍来的,我能不能见一见领导,有些事情唠一下,也好和法院那面有个交待……法律援助办公室人说,领导很忙,不知什么时候在办公室,你不一定能遇得到。我说,我等等看……

第二天早上九点以后,我去了法律援助中心,说明来意,办公人员说去请示一下,然后在最里面的屋子前向我招手……领导同意见我了。

法律中心领导是个很不客气的人,她说,办公人员今天有户外集体活动,所以你才可以约到我。我就朝她笑。她说,你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个大概了,怎么样,到关键时刻是不是还是党在帮你啊?你是想找我来救援啊?我说,还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下设机构吧?是法院推荐我过来唠唠,也没确定说会有援助。

那领导说,你能领到退休金不也是党给的吗?没有退休金不行吧?我说,我没有固定工作,是自己花钱交的养老保险,也是给自己交的养老保险。我领我自己的养老保险不为过吧?农村那个老太太党咋不帮她交点养老金让她退休啊?

我说,法律援助中心,肯定是懂法律和讲法律的地方,就打压法轮功这件事,你们这边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件吧,能帮着查看一下吗?

那领导说,那还要什么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件啊?我们就是针对一些人的行为,反党了,就是要打压就是要……都上天安门自焚了……我说,天安门自焚是假的,就象刘少奇是叛徒是假的一样,最常识的东西要不要仔细再说一下?那领导收回尖刻的眼神说,不用说了。

我说,对待开国功勋都可以“叛徒”这样……而且是政党的最高决策人干的,别的还用细说吗?领导说,三七开的评价,人哪能没有错呐。我说,现在都有多少人有错了呀?国家政府不也在讲从严治党吗?作为执政党,现在也不完全是政治,现在党章修改已经把依法治国纳入党章,所以执政党也有法律的因素;国家主席就职宣誓不是对着党章宣誓,是对着《宪法》宣誓,所以《宪法》中公民的权力就要有法律保护的因素,而不是完全的政治因素。我不喜欢参与政治,但《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所以公民信仰法轮功、或三七开的信仰共产党或信仰其它什么,都是公民的基本权力;但党章中也规定了入党自愿,退党自由;从法律的角度说,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具有正当的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权,入党和退党也是自己对未来的自由选择,不违反党章,不违反法律,不用扣政治上的大帽子,还弄得冤狱冤案的,还给停发养老金 。

那领导说,这个道理好象是能说得通嗳,可以接受。都是公民,你们讲真善忍,我们也提倡真善美,更多的东西是相通的。

我说,真善忍就是佛法,世界好多国家都在洪传大法,只有中国在禁止。难道是中国的普世价值出问题了吗?

那领导说,真善忍我接受,说说你的案子吧。直说吧,行政诉讼不在我们法律援助范围,但我可以给你提点建议。就是最好直接去法院申请执行或者控告社保部门不作为,不必要一直在外面绕圈子,解决不了实际事情。

我说,那谢谢领导,您的建议也是对我的法律援助。我送一份“法律信息”给她,告诉她里面有好文章,并笑着对她说,其实国家和执政党不是一回事,就象纪委和监委的不同一样。但你认可并记住真善忍好也行,也是好事。

以上是与相关人员在法律基点上交流的一点经历。不妥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