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反迫害 解体取保候审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四月开始修炼的老大法弟子。由于悟性差,又不精進,一路走的磕磕绊绊,幸有师父慈悲看护,不离不弃,我才能闯过那些关关难难,走到今天。现将我去年否定取保候审的经历写出来,向师尊汇报,与同修交流。

二零二二年国保警察在我半年非法监视居住期满后,又非法续了一年取保候审。我依法递交了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但没有回应。这期间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试图向我施压。我不承认它,全盘否定旧势力安排,于是,决定运用法律反迫害,控告国保警察。

在师父的慈悲点化下,我采用了公义论坛的控告检察官模板。控告书写好后,二零二三年三月寄出,分别寄到省、市、区公检法、人大、纪检。

十天后,区检察院第三部主任受理此案。那个主任不明法轮功真相,问我以前被非法关押、拘留的事,我就给他写了一封真相信,告诉他大法好,大法洪传世界,讲了藏字石,讲了善待大法得福报,告诉他,那些关押、拘留的都是公检法破坏法律实施的罪证,并不是我违法犯罪的证据。后来他跟我说,信他看了,但偏袒国保警察,说他们没有违法,就算了结此案。

师父又一次点化我,我又对这个主任進行控告,控告他徇私枉法,偏袒国保警察。控告书除了寄到省、市、区公检法、人大、监察委,还寄到全国人大、国家最高检察院。这次控告案本来是应该市检察院受理,他们不接,踢给了区检察院。

一个月后,区检察院控申科受理此案。本院审本院,这真是笑话,这个科长也不明真相。我又给他写了一封同样的真相信,并提交了14种邪教文件和新闻总署50号令。区检察院控申科的结论是:国保警察和那个主任都没有违法行为。

在师尊再一次的点化下,我又把这个科长和那个主任一起控告到市检察院。附加了国家认定的14种邪教文件和新闻总署50号令,并给他们写了一封真相信。信中跟他们说,希望他们这次能够依法受理,不要再推诿。同时希望他们不要像区检察院的那个主任和科长一样,偏袒庇护,希望他们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办案,维护法律的公正,做称职的好检察官。他们没回复我。

一个月后,国保警察撤销了取保候审。

通过这次解体非法取保候审,我悟到:运用法律反迫害救众生,写信寄信,要正念足,出发点都要站在法上,以证实法、救人为基点,发好正念,清除邪恶。从国家到省、市、区或县一个环节都不能少。我们的控告书就像一颗颗炸弹,把邪恶层层炸毁。邪恶没了,迫害自然就不存在了。如果哪个环节众生不明白真相,修炼人向内找,在法中归正自己,继续利用法律救众生。

师父时时都在我们身边,我们只要正念正行,想做什么,师父就会为我们铺垫好,师父安排的都是最好。

个人所悟,层次所限,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责任编辑:林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