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司法部部长唐一军落马被查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六日】〖中国大陆来稿〗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媒体报道,原中共司法部部长唐一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唐一军与吴爱英和傅政华,先后三任前中共司法部部长均被查。有网民嘲讽,司法部部长是中国的高危官职。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表示,连续三任的前司法部部长被查,不仅显示中国官场的贪腐问题严重,也突显中国没有可能依法治国。

唐一军,一九六一年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任浙江省宁波市委书记、代市长、市政协主席;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辽宁省代省长;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任辽宁省省长;二零二零年四月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任司法部部长;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任江西省政邪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唐一军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据报道,唐一军担任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患癌症,调任市政协主席休养,二零一六年康复担任宁波市长,几个月之后担任市委书记。

自唐一军担任司法部长以来,司法部推行和制定了多项针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司法部网站发布了由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要严厉打击农村邪教组织。法轮功当然不是邪教,但中共及其操控下的政法委和司法部却以此将法轮功作为主要打击对象。该意见发表后,中共各地的各级司法部门纷纷予以转发并出台各种相应措施予以配合实施。虽然这一意见是在唐一军担任司法部长之前一个月发布的,但该意见是在唐一军任内得以贯彻实施。

二零二一年六月,司法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该项活动打着“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幌子,暗中策划实施针对法轮功的所谓“依法惩处乡村邪教组织”的迫害行动。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司法部公布了新的《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该规定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一日起开始实施执行。这份新修订的针对监狱犯人的考核规定第一次明目张胆地将法轮功与“邪教”列在一处。该规定在第二十三条的第五项中堂而皇之地污蔑法轮功,将修炼法轮功作为所谓考核不合格等级的标准,强化对狱中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的学员的迫害。

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或通过省司法厅的监狱管理局)管理全国监狱。监狱是中共当局关押迫害法轮功的重要场所,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大都被劫持到监狱遭受各种肉体和精神折磨。而司法部则与其下属单位监狱管理局对发生在监狱内的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行为枉法纵容,百般包庇,因而使得在监狱里被迫害致死、致伤、致残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居高不下。

据不完全统计,从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全国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278人。这些法轮功学员大多在监狱或其它监管迫害场所受到过关押迫害和酷刑折磨。其中直接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的有37人。其他因在狱中遭受酷刑折磨而迫害致伤、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则难以计数。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法轮功学员刘希永,二零一七年二月因向民众传播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刘希永被强行送到沈阳市东陵监狱关押迫害。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刘希永非法刑期期满,被金州区石河派出所警察从东陵监狱直接劫持到大连市金州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刘希永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并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大连市第三监狱迫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刘希永被送到大连市中心医院抢救,家属多次要求保外就医,被大连市第三监狱无理拒绝。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刘希永被迫害离世,时年八十一岁。

辽宁省一直是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最为严酷的省份之一。唐一军任职辽宁的两年多时间里,辽宁省的迫害案例有增无减。据海外明慧网报道,二零一八年,辽宁省14个地区共有663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有23人被迫害致死、131人被非法判刑、29人被非法庭审、37人被非法批捕、176人被非法拘留、164人被非法抓捕、108人被骚扰;因抄家被非法抄走和因判刑被非法勒索的现金至少54.8万元。

据明慧网资料统计:二零一九年一至十二月,辽宁省有9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年龄最大者81岁,刑期最长者达8年,共被勒索罚金近23万元;至少有445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年龄最大者83岁;有12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离世。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国营八家农场刘家沟村法轮功学员尹国志,男,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被凌源市八间房派出所警察伙同建平县八家农场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建平县看守所,后被建平县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他先被劫入锦州监狱关押,后又被转入沈阳市第一监狱迫害。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尹国志在沈阳第一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五十六岁。

唐一军任职宁波市政法委书记仅十个月,期间,据不完全统计,宁波市至少有虞永元、李亚玲、史孝英、余志英、詹凤莉、岳秀平、俞静飞、俞君飞、孙晶、洪洁静、张福明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少有俞静飞、俞君飞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至少有孙晶、洪洁静、张福明等五、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还有江西九江籍的法轮功学员江小英在宁波被绑架并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被劫持到九江市第五医院(精神病医院),被当作精神病患者关押迫害。

以法律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迫害,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