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红自述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的惨无人道迫害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我叫金红,今年五十七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一九九八年我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家庭和睦。然而,我修炼仅一年多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集团就开始了对法轮大法的疯狂迫害。我因为坚定信仰,坚持说真话,遭到中共两次牢狱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遭非法劳教二年,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龙山教养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因向世人发送真相台历再遭绑架、构陷,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为了完成中共恶党指派的迫害好人的“政治任务”,达到所谓的“转化率”,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监区狱警亲自部署、教唆、指使犯人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迫害,她们无所不用其极,采取各种非人手段,毫无人性、残忍至极。监狱警察受中共谎言洗脑中毒甚深,面对狱内发生的这种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竟无人过问、无一制止,她们或是纵容包庇,敷衍推诿,或是装聋作哑、视而不见。

监狱警察公然践踏法律与人权,掩盖事实真相,欺骗当事人及家属,公然侵犯和剥夺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实施迫害者更是为了眼前的利欲,将法律与良知抛置脑后,毫无底线的对无辜受冤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的摧残暴虐。

在冤狱期间,狱警采取各种非人手段逼迫我“认罪”、“转化”,指使众多犯人对我进行集中打压、体罚迫害、剥夺睡眠、暴力摧残、扒光衣服、性虐待、大抻等各种酷刑。在百般虐待与折磨中,我的身心遭受严重摧残,一度生命垂危,奄奄一息。

我经历的这些,曾经只是在电影电视中看到过或听说过,这一次却真真切切的发生在我自己身上。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悲痛经历,永远无法抹去的记忆。虽然我已结束冤狱回到家中,但想到还有许多和我一样的法轮功学员此时此刻仍在狱中遭受着虐待,甚至更为严重的迫害,性命攸关,所以今天我将自己这段经历真实的写出来,希望引起各界的关注,唤醒更多人的正义与良知,识破中共谎言,看清中共的邪恶本质,共同关注和制止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使这场迫害尽早结束。

以下是我在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亲身经历的迫害,同时配以亲身演示的酷刑演示图。

一、遭毒打、强制“转化”,被逼迫站班剥夺睡眠,牙被打掉,持续迫害两个月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我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二监区(入监队),在这里我被关押了三十二天。期间,教育科一名女狱警过来询问个人情况,如:什么时候开始学的?学多长时间?跟谁学的?哪里给判的?判多长时间,等等。主要是看“认罪”态度,我明确告诉她:“不认罪。”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离开入监队后,我被分到了一监区七小队。当天下午,我被一监区监区长夏茹找去谈话几分钟。晚上,七小队队长王晶把我带到宿舍楼(三楼301监舍)。我放下行李后,她叫我到办公室,让我打报告词,并问我:“认罪不?”我说:“不认,我没有罪。”她就让我回去了。我被安排到上铺,我上去铺床,还没等铺完,王晶就叫我下来,让我把被褥卷上,把我送到了一监区五小队(二楼211监舍),说是借住在五小队,由犯人乔晓妮和王燕玲作我的包夹。

从四月二十二日开始,到车间早饭后,她俩就把我带到办公区的206室,进行所谓的“学习”。办公区需要狱警刷卡才能进入,南面是狱警办公室,北面有个房间是206室。刚开始几天,她俩主要是与我聊天,掌握我的个人信息及基本情况。几天后,看我没有“转化”的意思 ,包夹乔晓妮就露出了本来面目。

四月二十八日,以我报数没报好为借口,乔晓妮从车间回到监舍后就开始动手打我、罚我站。她还唆使犯人姜梦梦用拳头打我的头。当晚值班的是五小队队长白成鹭(音),晚上等她到监舍点名的时候,轮到我报数时,我说:“队长,她们打我。”白成鹭听后没有任何反应,只说了句“重报。”第二次轮到我报数时,我又说了一遍:“队长,她们打我。”白成鹭仍不予理睬,说:“接着往下报。”报完数后她就走了。我对包夹说:“从今天开始我不报数了。”乔晓妮说:“找你家队长说,你找五小队队长说啥呀?”

在车间206室被迫“学习”十多天后的一天下午,队长王晶来到206室,包夹都出去了,王晶让我写“转化书”,问我:“你怎么还不写呢?”我对王晶说:“她们在监室打我。”王晶说:“那你写经过。”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写也没用,她们干这事都是在监控看不到的地方。”听她这样说我也就没写。王晶为了达到“转化”我的目的,曾对乔晓妮说:“不管用什么办法……”

监狱警察指使利用这些无恶不作、心狠手辣的恶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权利完全放手,甚至犯人与队长平起平坐,在这个问题上她们完全保持一致,为了完成“转化”任务更是不择手段。

五月三日下午,包夹让我写“转化书”,并拿来一份写好的让我照抄,我拒绝配合。紧接着迫害就开始升级了:不让我坐着了,让我站着,一直罚站,不站就骂和打。

五月四日从车间回到监舍的晚饭后,同监舍的犯人姜梦梦、张秀玲等人开始对我实施迫害。她们强行把我拖到靠窗户处,按到墙角(这块属于监控盲区),一帮人上来,把我按倒在地,扒鞋和袜子,在鞋底、脚底上写字,写法轮功创始人的名字,并威胁我:“不转化就站班巡更,不站就把你床板、衣服上都写上你师父的名字。”

从五月四日开始,我被强迫站班。白天在办公区206室被罚站一天,晚上回监舍后还要跟“号子”(专值夜班的犯人)一起站班。每天从晚上十点至早上五点,连续站班七个小时,全天只允许睡一个半小时(早五点-六点半)。就这样,我被剥夺睡眠长达近一个月。

从五月七日开始,狱警指使包夹和犯人对我加重迫害,队长王晶安排七小队犯人程显凤也到车间206室充当打手。她们把门关上,让外面看不到。程显凤进屋就逼迫我“转化”。我不写保证书,乔晓妮和程显凤就对我拳打脚踢,扇耳光、踢腿,我下方中间一颗牙齿被程显凤打掉,其它牙齿都松动了;她们把我内衣和保暖衣都扒下来,只让穿外衣冻我;逼我光脚站在水泥地上,不能动,动一点就拳打脚踢;不让上厕所,中午不让吃饭。

五月八日上午九点左右,她们又让我去206室,我不去,程显凤就踹我。我直奔警务台报告当时值班的队长(不知姓名,二十多岁),我对警务台队长说:“她们打我。”队长刚站起来,一看包夹从后面也跟上来了,这个队长随即就坐下了,根本没管。包夹上来拽我,另一队长看她们拖着我,就刷卡打开办公区的门,包夹又把我拖回到206室继续迫害。她们把我扔到地上,我躺在地上,乔晓妮和程显凤就猛踢我的腿、腰和软肋,这几处被踢的疼痛了好几天。乔晓妮把她大脚趾盖都踢黑了。

她们说张科长(一监区科长张玥)一会儿就来了,但等了很长时间张科长也没来,她们把我拽起来继续罚站,我不站、站不住,乔晓妮就说:“你不站,队长能看着,监控都能看着。”她们不仅对我实施体罚迫害、暴力殴打,同时还剥夺我吃饭、喝水、上厕所的权利。

为了逼迫我妥协,狱警指使包夹犯人白天对我进行体罚折磨,晚上继续强迫我站班巡更。在这种高强度、几乎无睡眠的状态下仍被体罚迫害,我的身体承受到了极限。那时我的脚、腿全是浮肿的,两条腿肿的象大棒子,锃亮,摁下去都没有坑;脚肿的象馒头,脚后跟麻木、没有知觉,走路一瘸一瘸的。我被折磨的精疲力竭、极度虚弱,站班期间经常摔跟头,有两次直接倒在了地上。号子怕出事,告诉了乔晓妮,乔晓妮说是张科长让站的。

直到五月末,我站班巡更时的异常情况被监狱指挥中心截图。一监区教育干事王然找我谈话,说我晚上值班被截图了。我如实的把自己被体罚站班及遭受迫害的情况向王然说了,我说:“她们对我拳打脚踢,牙被打掉一颗,同时剥夺我的睡眠,强迫我整宿站班。”王然表示自己不知道此事,还说:“那我得找你家队长。”

然而等来的结果是,干事王然亲自安排我继续站班。她把我找到办公室说:“这回不让你站一宿,站半宿,从凌晨一点站到五点。”我拒绝站班,她就逼迫我:“那你就签字,写转化书。”我不写。就这样,从六月一日到六月二十六日,我继续被强迫站班,每天四个小时。期间有一天,王然还把我叫到车间办公室,从下午两点一直罚站到晚上收工,她亲自给我念书、洗脑。意思是她与王晶关系挺好,帮帮王晶。实质她是协同王晶迫害我、逼我“转化”。

二、迫害不断升级,遭残忍酷刑、暴虐三天

1、疯狂群殴、腿被踢残、瓶子打头、针扎甲缝、拔阴毛、揪乳头、塑料袋套头……

监区狱警及包夹犯人看我坚持不认罪、不妥协,她们就合谋对我加重迫害。六月二十六日晚上,从车间回宿舍楼时,一监区值班干事田甜以报数出错为由,张嘴就骂我。她让乔晓妮看着我,罚我站一宿。乔晓妮出手就打我两巴掌,生气的说:“你是七小队的,给你送回去,我不带你了,不管了。”当晚我被送回到三楼七小队,行李就放在办公室门口地上,乔晓妮和七小队队长李肖依耳语了一会儿才离开(后来有人说:队长怎么能听一个犯人的呢?)。

李肖依马上安排七小队生产组长王燕和几个犯人把我带到离办公室最近的301监舍。从当天晚上开始,监区狱警、七小队队长李肖依就指使和操纵犯人打手们对我实施暴力“转化”,她们对我施以酷刑及各种虐待,对我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迫害,为达到邪恶目的不择手段、毫无人性。

李肖依把原来301室的犯人都调走了,换过来的都是些心狠手辣、邪恶至极的犯人打手们,前后调换了两次。我刚一进301室,犯人打手们就强迫我把鞋脱掉,说屋里不能穿鞋,强行把我鞋扒下来,并要求我站到窗台那边(属监控盲区、死角)。我不过去,犯人打手们一拥而上,我拽着床梯子,她们就狠劲拽我的衣服、头发,当时头发被拽掉很多。

她们硬把我拖到窗户那儿,然后开始对我进行疯狂群殴,拳打脚踢,用拳头哐哐打,扇嘴巴子。参与迫害的犯人有许芸霞、高蔚蔚、王燕、李雪、杨阳等。李雪连续打嘴巴,一边打一边戏弄的问:“疼啊?”犯人何婷婷不是这屋的也过来打,这几个人上来轮番打,打一通,然后就逼迫我认罪悔罪、签字。我不配合,拒绝签字,她们就继续打。

当晚我左上方大牙被打出血(之后脱落),左腿被踢伤。王燕狠劲一脚踢到我左腿膝盖处,我一下子就坐到地上了,当时就感到膝盖处针扎似的钻心痛、疼痛难忍,感到腿是被踢伤了,我赶紧揉腿以减轻剧痛。从此以后,我走路就一瘸一拐的,一直没有好转。

当晚在我左腿受伤的情况下,仍被罚坐小板凳一宿。队长李肖依安排犯人们站小岗,一个小时一换岗,紧盯着我,折磨我。只要我一闭眼就捅我,不让闭眼、不让睡觉,就这样我被她们折磨了一宿(注:犯人站小岗必须由队长同意并亲自安排)。

第二天,六月二十七日是周日,白天队长李肖依带着七小队一些犯人去车间加班,留下许芸霞、程显凤、李雪等人在301室继续对我进行迫害:她们强迫我在窗户处光脚站着,罚站一天,给很少的饭,只让接点凉水喝。窗台上放着一张纸,上面写着“认罪、悔罪”等。李雪和许芸霞让我在纸上签字,逼我认罪、认罚,我不签,她们就拳打脚踢、扇耳光、用拳头打头。手打疼了就用整卷的透明胶带打脸,我被打的满脸淤青、头晕目眩,差一点儿就昏过去。她们边打边威胁说:“你不签,晚上给你扒光了,抓虫子放你身上。”她们还掐我的胳膊,过一会儿就掐一次,两只胳膊被掐的都是黑紫色。就这样,我被她们持续虐待和折磨了一白天没消停。

当天,三楼大厅里有好几个小队的犯人在那儿看电影,为掩盖恶行,迫害我的包夹犯人将301室的门窗用布单遮挡住。过后知道,当时就有其它小队的人向干事田甜反映,说“屋里在打人”,而田甜却回应说:“你别管闲事儿。”我出去上厕所时,恰巧与一监区科长杨欣走对面,我向杨科长求助:“她们打我。”杨科长听后,竟把脸转到一侧,没理我。

又一次看到杨科长,这次她故意回避我,一下子躲进了304室。无助之下我又跑到走廊栅栏门处,向办公室方向喊:“打人了!”办公室里的队长(看不清是谁)抬头看看我,但随即又低下了头,她对此也是无动于衷。犯人打手们随即又把我拖回到301室。

晚上五点左右,我仍站在窗户那儿被罚站,无意间我往楼下看时,刚好看到队长李肖依带着加班的那些犯人王燕、杨阳、高蔚蔚等人正在楼下草地里低着头找什么东西。李雪看我往下看,就拽我不让看。过了十多分钟,李肖依带着这些人上楼了。高蔚蔚进来,手里拿着一个雨衣袋,里面装了八条黑色长条虫,两边全是爪,一截一截的(叫马陆虫)。她威胁我说:“你看那虫子就放在那儿,不签,晚上给你扒光了,放你身上去,你怕不怕?”我知道了这八条虫子就是刚刚李肖依亲自带着这些犯人们在草地里抓来的。陆艳清还恐吓我说:“你再不签,明天就给你抓毛毛虫,塞你阴道里。”

晚上八点多钟,我要求见队长,一连说了好几遍。王燕说:“我给你问问去。”过了一会儿王燕回来说:“你要签了,就让你见。”晚上九点左右点完名后,犯人王燕、许芸霞、李雪、陆艳清、高蔚蔚、杨阳、江晓英、何婷婷等一群人蜂拥而上,拳打脚踢,对我进行暴力殴打,扇耳光、用拳头打头,手打痛了就用拖鞋打;江晓英、陆艳清和杨阳用装着半瓶水的芬达饮料瓶(两头粗中间细)猛烈击打我的头部,几个人轮番打;李雪和高蔚蔚狠劲掐我两只胳膊。我向她们劝善:“我跟你们无冤无仇的,你们这样对我,对你们不好,善恶是有报的。”她们说:“我们也没办法呀,队长让这么做的。我们也不想这样,政府让干的,不干我们也要受罚。”

接着她们就开始扒我的上衣和裤子,七、八个犯人把我扒的一丝不挂。衣服全扒坏了,撕烂了,扣子也掉了。她们把我拽到床边,拿出白天从车间带回来的数米长的布条绳子,将我上半身全都缠到床梯子上,把手反绑在梯子后面,下身双腿用胶带缠上固定住,一动不能动。

她们把抓来的长条虫子往我胸前放,还用透明胶带把我的嘴粘上,不让我说话。高蔚蔚拿缝衣服的针往我指甲缝里扎,右手五个手指头都扎了,第二天我看到指甲缝里都是黑色血痂(注:绳子、针这些东西都属于违禁品,若不是经科长、队长批准,是绝对不允许带回监舍里的。所以迫害者们很清楚这些东西拿回来要做什么,或者说就是狱警指使犯人拿回来对我施以酷刑时用的)。

过了一会儿,她们把粘我嘴上的胶带揭下去,拿来塑料袋直接套在我头上,因为刚开始拿的袋比较厚弄不严,后又换成象保鲜膜一样特别薄的袋子套在我头上,再把袋口系死。很快袋里的氧气就吸没了,塑料袋完全糊到我脸上,无法呼吸。瞬间,那种致命的窒息令我全身抽搐、不由自主的挣扎,痛苦万分……她们看我快不行了,怕出人命才把塑料袋撤下来,然后继续逼问我:“签不签?”我坚持说:“不签。”

紧接着,她们就开始对我进行卑鄙下流的性虐待:李雪拔我阴毛,一根一根的拔,再拿胶带粘阴毛后猛拽;高蔚蔚用手揪我乳头;李雪拿拖鞋啪啪打我乳房;陆艳清把拖鞋拖了,光着脚伸出大脚趾头往我下身阴部蹭,边蹭边说:“我有脚气。”我双手被反绑在后边,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就这样我被她们持续暴虐、折磨了一个多小时。

晚上十点钟,站小岗的人来了,这些犯人打手们才上床睡觉。我双手被反绑在床梯子上,因为手麻,动一下床就跟着响,陆艳清借口说睡不好觉,从床上下来拿芬达瓶子就朝我脑袋哐哐一顿打,当时我耳朵后边就被打出了大包,非常疼。那几天气温较低,她们还故意把窗户留个缝冻我。就这样,我被赤身捆绑、光着脚站了一夜。

2、抻刑、猛踹小腹和下身、头摁到水里……

第二天是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一),我被迫害的惨不忍睹,满脸淤青,两只胳膊被掐的里外都是黑紫色,身上穿着被扯的破烂不堪的衣服,扣子也系不上了。包夹带我走老残队,她们怕我喊,一直紧跟着我。

我一瘸一拐的走到了车间,在车间五楼的506室,她们继续对我迫害折磨。包夹程显凤和许芸霞进屋就让我把鞋脱了,光脚罚站,站不好上来就踹一脚,稍动一下就踹。中午不给饭吃、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

下午两点左右,王燕玲和乔晓妮来到506室,她俩看我被打的太惨了,就伪善的关心安慰我,再借机诱骗我写“五书”,说写完就把我带回二楼去。因为当时我被持续迫害两个月,身心极度痛苦,不知道这种迫害什么时候是个头。在这种无望中,在恐惧和怕心的驱使下,当天下午我违心的做了妥协,写了“五书”。写完后,包夹又让我到教学楼去录“转化”视频,并把要说的内容(A4纸一本子)拿来给我看。我一看,里面写的全都是对大法和师父的诽谤、造谣等污蔑之辞,非常邪恶。我当时就拒绝配合,坚决不去录视频。并很后悔写了“五书”,立即向包夹要回来,她们不给。我当时就声明:“我写的全部作废!”乔晓妮说:“你不用声明,不录视频,写的那个也没用,不算数。”

晚上收工时,另一小队的同修看到我被打的全身淤青,拉着我说:“走,找孙科长去。”包夹立即上前阻止,并把我拽了回来。一监区科长孙玮静站在车间一楼大厅,她看到我之后说:“你等会儿走。”当时我还以为她能给我解决问题。没想到,她小声对王燕说:“穿这样怎么就让她出来了,怎么没给换衣服?”随手给王燕递了一个口罩,让我把口罩戴上。孙玮静还嘱咐包夹,第二天出工时让我穿长袖衣服。

孙玮静又把队长李肖依叫来,让李肖依带我回去。李肖依带着我,包夹程显凤、许芸霞、生产组长王燕一行人单独从教学楼前面的小马路往宿舍楼走。途中我就对李肖依说:“队长,她们打我。”李肖依说:“不可能。”这时包夹拽我,不让我说。我接着又对李肖依说:“她们把我扒的溜光,给我绑在床梯子上。”她听后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却故意把话岔开,对许芸霞说:“你这么年轻,还没对象呢,你不能这样式的。”根本不理我。

她们为逼迫我进一步妥协,对我施以更严重的迫害,认为再折磨我一晚上,肯定就差不多了,就能达到邪恶的目的了。六月二十八日晚上,回到宿舍后,她们继续对我施以酷刑。九点钟报完数后,她们把我呈大字形大抻,两只胳膊抻开,分别吊到两侧床上边的铁栏杆上。下身将双腿劈开,劈到最大程度,分别绑到两边床腿上。劈开的双腿间再排列五个小凳子,凳面相对,中间再夹上三、四本厚书,把腿抻到不能抻了为止,凳腿卡在小腿内侧的肉里,很痛。

被大抻后,我的双手双脚一会儿就麻木、没知觉了,手指头、脚趾头和脚后跟都是麻的(一年多后才缓过来)。当时听到屋里有人说:“这样能把人搞残废。”晚上李肖依继续安排犯人站小岗,看着我、折磨我,只要我一闭眼睛就上来捅我。就这样,我又被大抻、酷刑折磨了一宿。

六月二十九日早上五点多钟,她们看我被大抻一夜仍不屈服,陆艳清起来继续折磨我。因为我光着脚,她就把洗洁精倒在地上,让我打滑站不稳,好把腿劈的更远。她一看还不行,就把我的双手放下来,腿仍被绑着,然后用脚猛踹我的小腹和下身。她穿拖鞋踹了一会儿嫌脚疼,又到外面换了一双胶鞋,回来接着踹。当时我的小腹被踹的一大片淤青,下身肿起老高,淤青肿胀。我用手挡着,手也被踢青了。她还用拳头象打沙袋一样的猛击我的小腹。

陆艳清一看我还是不妥协,就气急败坏地说:“不行,今天必须得拿下!”她就选了一个大号塑料盆,到水房接回来一满盆的水,把桌子拽到我身前,水盆放在桌子上,把我双手反绑到后边,这时我双腿仍是劈开、绑在床腿上的姿势。四、五个犯人上来,狠劲将我的头摁到水盆里,先听到“咕噜咕噜”声,过一会儿等没动静了,后面一个人再使劲把我的头拽出来。我刚喘了一口气儿(有时还没等我喘气)就再次被她们摁到水盆里,看我快挺不住了就再拽出来,反复如此,我被她们野蛮折磨了二十多分钟,几次差点窒息、呛死。

直到巡更的号子过来说:“动静太大了。”她们才停下来。因为我的头被反复猛烈的摁下又抬起,造成颈椎剧烈疼痛,脖子不好使了,头也抬不起来了,好长时间没有缓过来。持续两个月的体罚、站班、剥夺睡眠,连续三天的酷刑折磨、暴虐摧残,我已被迫害的奄奄一息,随时要晕倒……我全身剧痛、精疲力竭,身心的痛苦承受到了极限。

当天早上,我被逼迫穿长袖衣服,不让走大部队,从小路去车间。途中我再一次跟队长李肖依说被打、被虐待的事:“她们把我大抻,把手绑在两个床的上边,把脚绑在床腿上……”还没等我说完,包夹就拽着我不让我说,而李肖依听后仍是没有任何反应。

到了车间,包夹还要我进506室,我不进,李肖依马上过来刷卡,说:“进去吧,进去吧。”程显凤、许芸霞、王燕三人把我拽了进去,继续罚我光脚站立。过了一会儿乔晓妮和王燕玲来了,把我带回了车间二楼,我公开说:“我死都不‘转化’。”我把衣服掀开,让王燕玲、乔晓妮和机修关苗苗看,她们亲眼看到我小腹左侧一大片淤青,下身也是肿起老高,呈黑紫色。那时我上厕所蹲不下、起不来,手得扶着后面的水管子才能站起来,晚上睡觉全身疼痛。

王燕玲目测了我身上被打伤、淤青的地方,多少厘米、具体部位等都做了详细的记录。我遭受酷刑的经过她也都记下了,一共写了三页多,说是交给张玥科长。包夹还安慰我说:“科长能给你一个说法,等着别着急。”可是等了半个月,都没有人过问此事。如果换成是犯人之间打架,马上就有狱警处理,拿执法记录仪录像,很快就会给解决。而我被酷刑虐待成这样,却被一天天拖着,叫我等着,没人问没人理,很长时间了没人管。

过后我向李肖依要回了写过的所谓“五书”,并当面将其撕毁。

三、监狱、检察院整体犯罪、掩盖事实真相,欺上瞒下

七月中旬张玥科长值班期间,我要求见张科长。包夹去找,回来说同意见我。但是一直等到收工,张科长也没来。因为第二天张科长就要下班了,所以收工时我不走,坐在地上,要求必须见张科长。干事吉雪琦骗我说她帮我去找,让我跟她一起走,可是一出门她自己就走了。(吉雪琦是一监区干事,对我所遭受的迫害是非常清楚的。可之后她却故意隐瞒事实,欺骗我的家属说我腿瘸是自然老化,被虐待的事是不可能存在的等谎言说辞,同时剥夺家属会见。)

回到监舍一楼大厅,看到干事常雨秾,我又跟常干事说,她答应帮我找。几经周折,晚饭后张玥终于把我找去,在三楼队长屋里(当时科长杨欣也在)。我向张科长痛诉了自己遭受的酷刑虐待,把三天的经历都跟她说了,边说边流泪,我希望此事能得到解决,给出一个说法。张玥后来听的有点不耐烦了,起身要走,只对我说:“会给你一个说法。”可这之后她就再没露面,答应我的事也是不了了之。

直到我身上的伤逐渐好转了,监区狱警才象征性的走个形式:科长孙玮静在我面前句句象是在替我说话,实质上她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犯人身上,与她们狱警没有一点关系,声称要“重罚她们”。还说:“让你咬,咬政府罚的更狠!”(指犯人)其实对我实施迫害的整个过程孙玮静都非常清楚,她既是幕后指使者,也是直接参与者。

那时因为中共病毒(武汉肺炎)疫情的原因,狱警一个星期一换班。就在孙玮静和李肖依值班期间,我遭到三天暴打、酷刑折磨。这期间就有犯人听到孙玮静与李肖依在监舍栅栏门外说:“告诉站小岗的,如果她喊的话,就用胶带把嘴封上。”我被暴虐的第二天,之前的包夹要把我带回五小队,孙玮静又对李肖依说:“不能让她走,你们做完了能让别人得了?功劳不就成人家的了?”(有犯人听到的)所以没让我下楼,这也导致我第三天遭到更为严重、危及生命的迫害。

在我被暴打后满脸淤青时,当晚包夹往我脸上喷了云南白药。孙玮静后来透露,是她拿的药让包夹给我喷的。表面上看似在帮我,可是让我戴上口罩、大热天逼迫我穿长袖上衣、往脸上喷药的目的不都是为了掩盖她们一手制造的罪恶吗?

在我脸上的伤已经完全好了的时候,队长李肖依才拿来执法记录仪找我谈话、录像。而在我讲述被迫害的经过时,李肖依则多次中断、故意停止录像、销毁证据。她还说:“你要告的话,告谁最后都得找到我,告别人最后也是我承担。”我向她劝善:“以后别参与迫害,对你自己不好。”我当面揭穿:“你还带着她们在楼下抓虫子。”李肖依狡辩说:“不是抓虫子,是摘野菜。”我又指出:“你带我走小路时,我跟你反映两次她们对我施以酷刑,你都没管。”她听后,无话可说。

监区长夏茹不仅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迫害、纵容包庇下属及恶犯的罪行,还设法诱导我,想利用修炼人的善达到她们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为自己推卸责任、减轻罪责。她安排包夹说服我,让我为参与迫害的犯人讲情,并要写出书面文字:“要轻处理、别重处理这些人。”写完交给她,被我拒绝。

身为监区长的夏茹,完全渎职、不作为,对涉嫌违法的狱警、迫害我的恶犯打手们没作任何处罚。对我提出的将此事“公示”的要求,监区也没有同意。一年多后,夏茹找我谈话,说:“外面有人告,有替你说话的。因为你这事,你被打成这样、这么严重了这些犯人都没被送进小号去,别人打一下就进了小号。”她还说“我带不好一监区,不然我就辞职”等一些安抚人心、伪善的说辞,其实她什么都没做。

我家人在外面启动控告后,检察院受理了。驻监检察官朱勇过来调查时,对我所陈述的经过、重点内容都没有做记录。我问他:“我说那么多,你也没记呀?”朱勇欺骗我说:“这笔录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呢。”可之后他再也没有来过。很明显检察官朱勇无心真调查,只是走形式,完全不是依法办案。

家人要求给我做伤情鉴定,狱警只是把我领到监狱城里的新康医院拍了个什么都看不出来的CT片子,然后拿着这个片子到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了一个所谓的鉴定报告。鉴定中心的大夫说:“看片子,轻伤害都够不上。”我说:“那做鉴定有什么意义?我现在这腿还疼呢,当时我的脸、身上都是伤……”大夫问:“那当时怎么不做呢?”检察官朱勇劝我说:“你听我的,做吧,然后该看病看病。”监狱和检察院联手欺骗我和家人,毫不负责的走个流程以尽早结案。

报告结果出来后,不但不给我本人看,监狱和检察院更是互相推诿,始终拒绝向我的家属出具,只是在我出狱当天,拿在狱警手里让家属简单的看了一眼,并轻描淡写的说:“连轻微伤都算不上。”拍片子的一百八十八元钱也是由我自己支付,从钱卡里扣除的。

我遭酷刑虐待的事被外界曝光后,加上我的家属依法维权控告,监狱停止了对我的“转化”迫害,但我在狱中的诸多合法权益仍被非法剥夺。在冤狱近三年期间,我与家人仅会见过六次,除头两次二十分钟外,其余四次均是十分钟;仅被允许通话一次;每月仅允许消费一百元,最少五十元,只允许买日用品。

我被转入十监区后,监区长孟祥玉、科长卢玮、干事吉雪琦和队长李淑英等人明知我遭迫害的情况,却助恶为虐,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刁难我的家属,共同参与犯罪。《伤情鉴定报告》始终拒绝向我的家属出具;二零二三年全年,仅允许我与家人会见三次,其余九个月的会见及通话全部被非法剥夺。我家人月月跑监狱要求会见,每次都被狱警以监狱恶规“严管级”为由阻止会见。十监区狱警不能依法执法,违法剥夺我和家人的合法权益,反过来队长李淑英却说家属给她找了不少麻烦。

在狱中我掉了三颗牙齿,两颗是被暴打后掉下来的,还有被暴虐时扯烂的上衣,我都准备留作迫害证据在出狱当天带出来,可是却被十监区科长卢玮、一小队队长李淑英提前非法没收,理由是“零带出”。我说:“那是我自己的牙齿,为什么不能带?我不想把它留在这里。”卢玮说:“那我们帮你处理了。”李淑英还说:“都拍照了,用的话过来取。”还有一百一十八元的发票复印件、办案单位每月一次的羁押书好几张,都不让我带出监狱。

出狱当天在我换衣服时被全程录像,卢玮、李淑英、白成鹭、常雨秾四名狱警每个人都开着执法记录仪。我质问:“打我的时候怎么没人录,现在这么多人录?”卢玮说:“那是一监区,咱们也不知道。”在我出狱当天,监狱更是兴师动众、如临大敌,安排数十名监狱警察、便衣向我的家属示威,又联合当地派出所要挟我的家人,逼迫我上警车,把我带到派出所走所谓的“程序”。中途我要求下车,又被逼迫上车,整个过程似流氓劫匪,完全违法。

四、家属的维权之路

因为当时我被迫害的惨不忍睹,在一监区产生很大的震动。有的犯人看到我就忍不住哭了,她们看我被打的太惨了,很多人都看不过去了。有犯人说:“她们也太狠了,这么打,不得出人命吗?”有人同情,有的人气愤,还有人出于良知,将迫害消息传了出去。

我的家人及亲友们听说我被迫害的消息后,开始密切关注,并于当年九月末向监狱及监狱管理局递交了《要求保护金红生命安全的申请书》。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我被转到了十监区一小队。因疫情原因,二零二二年基本没有会见,正常的视频会见及通话权利也全部被非法剥夺。二零二三年一月份,家人会见时看到我走路仍是一瘸一拐的,时隔两年了没有任何好转,意识到我的腿已经造成伤残了。

二零二三年二、三月份,十监区以“严管级”为由,再次剥夺了我与家人的会见权,这让我的家人及亲友们万分担忧我的生命安危。因为他们听说有法轮功学员就是在头出狱前一个月甚至头一天被迫害致死的;还有的因为不“转化”被往饭里下毒或打毒针,造成精神失常或出狱后不久离世的;还有被活摘器官的;为掩盖罪行被灭口的……这给他们的亲人留下了深深的遗憾和痛悔。所以我的家人和亲友们决定我一天不出来,一天不能停止对我的关注与营救。以下这封《公开信》记录了我家人的维权经历。

公开信

我叫高鹏声,今年60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我的妻子叫金红,今年56岁,现被关押在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十监区一小队。妻子金红为人本份老实,在家是贤妻良母,在社会上也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从未做过任何危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事,而且修心养性、与人为善。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9年12月4日对我们家庭来说是个不幸的日子,妻子金红在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没有造成任何社会危害、也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情况下,却被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国保大队李玉斌等人非法抓捕(办案单位:兴工派出所)。铁西区公检法中不法人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就对无辜好人恶意构陷、枉判。2020年5月21日,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检察官吴薇薇对金红非法起诉,2020年8月17日,沈阳市铁西区法院法官张志强冤判金红四年(法院秘密开庭、未通知家属、未给家属判决书)。金红上诉后,于当年10月20日被沈阳市中级法院法官刘大勇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为不法人员一手制造的这起冤案,致使金红失去人身自由、深陷囹圄,并在狱中遭受到残忍的虐待和酷刑折磨,令其险些丧命。2021年7月,当我惊闻妻子在狱中惨遭虐待的消息时还半信半疑(金红入监未通知家属)。可是当我按照《监狱法》的规定,要求与妻子会见时却被狱方拒绝。最后当我冲破重重阻力,终于见到久别的妻子时,我既震惊又痛心,妻子已与当初判若两人:苍老消瘦、说话有气无力,走路一瘸一拐……妻子入狱两年半多的时间,不但身心受到严重摧残,而且还被剥夺与家人正常会见、通话、购物等权利,这只是我现在能知道的,更多受虐待的情况目前还不得而知。

为了保障狱中妻子的生命安全,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我开始依法维权,奔走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寻求各种法律途径解决。可是等来的结果却令我大失所望:我分别向监狱狱务服务中心、省监狱管理局、12348服务热线、辽宁省司法厅、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却无一解决;我依法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却无一回应;我向大东区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立案后却又被承办法官郭郁欺骗撤诉;我坚持起诉并要求法官回避后再查此案,竟不知归处。我给郭郁的上级领导戚力凯打电话询问,他竟然说:“我不知道这事儿。”请他帮助查询,过后再打电话就拒接。我向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提起控告,要求依法追究涉案狱警的刑事责任,对金红进行伤情鉴定。城郊检察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检察官朱勇却严重渎职不作为,拒接控告人电话,拒绝沟通,对《办案释法申请书》不予答复,而且未在检察院规定的三个月内向控告人告知办理进展或结果。

受理期限已过,我亲自去城郊检察院询问,朱勇只是让信访人员口头回复了一句“已经办结了,对举报的相关人员没发现违法行为。”且拒绝出具纸质结果。我向本院信访部门投诉朱勇严重渎职,城郊院对此竟快速作出答复:不存在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又向上级部门提起控告,要求依法追究检察官朱勇、检察长郑郁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2023年10月30日上午,我到城郊检察院要书面结果及《伤情鉴定报告》,找不到人,连信访都无人接待。下午朱勇第一次打来电话,约定第二天到监狱面谈。

次日来到监狱会见室(不让我拿手机),朱勇对我的合法诉求无一应允,明确表示不给出具书面结果和《伤情鉴定报告》。交谈过程中,我明显感到朱勇对案件本身并不关注,说的都是些为自己开脱、推卸责任的说辞和借口。可是他却反过来向我询问一些与案情毫无关系的问题,如:你妻子受虐待的消息你是怎么知道的?这些文书都是谁给你写的?你是否也和你妻子一样?等等。这真让我匪夷所思,身为检察官的朱勇询问这些问题的目的是什么?他是在帮助谁获取这些信息?我的妻子已经遭受了这么大的冤屈,我们这个家已经承受了这么多的苦难,他们到底还想要干什么?!

我和朱勇面谈完后,又去找监狱要《伤情鉴定报告》,等了一个多小时后,监狱派十监区监区长卢玮和一小队主管金红的李队长来说服我,她们反复强调监狱是配合检察院去做这个鉴定,不经检察院同意不能给,算泄密,得让检察官出手续才行。而检察官朱勇又说没有法律依据,让他出手续没有道理。我让她们写在纸面上给我,看她们敢不敢写?就这样,他们互相推诿,拒不出具《伤情鉴定报告》。通过对话得知,当天上午检察官朱勇与监狱领导、监区长卢玮、李队长等人已经在一起开过会了,想必双方已经研究好了如何向家属解释拒不出具的理由了。作为受害人的家属依法有知情权,为什么责任机关均不履行义务、不敢向家属公示此报告?他们到底在掩盖着什么?!

当天,监区长卢玮看到和我一同前往了解情况的亲友后,上来就毫不客气、大声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确认关系,说不是直系亲属拒不接待。卢玮拿不出此种行为的法律依据,态度却极其蛮横、恶劣,不配合她甩身就走;问她姓什么拒不公开,还立即把胸牌翻过去;让她回避拒不回避;别人插一句话,她立即就翻脸、威胁……一个身穿警服的省级监狱的监区长对监狱之外、不受其监管的服刑人员的家属和亲友都能如此呵斥、嚣张、蛮横不讲道理,可想而知,身在监狱之内的被监管人将会受到怎样的对待?!这也更加让我确信妻子在狱中被虐待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面对这样一起监狱内发生的对服刑人员的恶性犯罪事件,作为一个人,凡是听闻者内心都会受到些许的触动,或是对受害人及家属生出一份同情与理解,或是对施暴行恶者的所为斥责与愤慨。而作为审理案件的检察机关、承办检察官,更应该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调查取证,作出公正合理的结果,令违法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让受害人依法得到应有的赔偿。而在整个维权申诉过程中,我却亲历和目睹了国家公职人员在其位却不谋其职的严重渎职、不作为的违法行为,不但不能依法执法、依法办案,还对依法维权的家属想尽办法的欺骗、隐瞒、推诿、推脱,相互包庇、百般刁难……

在忧郁、重压和打击下,我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出现脑血栓病症已三个月,无法正常工作。我妻子即将出狱,但我整日寝食难安,彻夜难眠。我万分担忧,不知妻子是否能够平安回家?不知妻子的身体已经变成了什么样?

虽然维权之路艰辛而曲折,但我不会放弃,我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我更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人在做,天在看。希望善良的人能够伸出援手相助,一份正义的力量就可能让好人昭雪冤情,让一个家庭重见光明,也能让违法作恶者依法受到追究和严惩!

2023年11月

五、将依法继续申诉、控告

当我结束冤狱回家后,第一时间向亲朋好友们讲述了我所遭受的迫害经历。至此,冤狱期间的所有谎言都不攻自破,一切真相水落石出。家人、亲友们纷纷表示支持我揭露迫害,坚持控告、申诉,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其它的伤虽然好了,但是被踢坏的腿两年多来一直疼痛,这也留下了我在狱中遭受酷刑虐待的罪证。回家第二天,家人就立即陪同我到医院做了身体检查。骨科医生摸我膝盖疼痛处,当时就判断是半月板坏了。我告诉医生已经两年多了,医生说时间太长了,这种陈旧性的损伤只有做手术才能治疗,而且半月板损伤必须做磁共振才能看出来。可见狱警带我去监狱医院拍普通的CT片子根本就看不出什么伤情来,再将这种片子拿到司法鉴定中心当然也鉴定不出来真实公正的结果。监狱及检察院就是在走过场、糊弄事,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所以才一直拒绝向家属出具这份经不起检验的《伤情鉴定报告》。

以下是做完磁共振后复查的诊断结果:膝半月板撕裂。

病情描述:左膝内侧半月板后角撕裂、半月板囊肿。左膝外侧半月板变性。左膝后交叉韧带损伤。左胫骨近端骨软骨瘤。左膝关节少量积液。 处置:关节镜手术治疗。

口腔门诊病历: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八号
邮编:110145
狱务公开电话:024-31629651、024-31629306
监狱举报电话:024-31629710
接见室:024-31629308
狱政科:024-31629646

十监区一小队:024-31629747
监狱长:马骁
一监区狱警
监区长夏茹:警号:2117237
科长张玥:警号:2117153
科长孙玮静:警号:2117165、手机:18040085165
七小队队长李肖依:警号:2117229
七小队队长王晶:警号:2117419
干事王然:警号:2117399
干事田甜:警号:2117163
五小队队长:白成鹭
十监区狱警
监区长:孟祥玉
科长卢玮:警号:211717X
干事吉雪琦:警号:2117192
一小队队长李淑英:警号:21×××10 (每次都故意遮挡警号)

参与迫害的犯人
乔晓妮:大连人,四十岁左右,诈骗犯,十多年刑期
王燕玲:沈阳人,七十多岁,职务犯罪
姜梦梦:丹东人,三十多岁,已出狱
陆艳清:内蒙古人,四十多岁,贩毒,判处无期,服刑七年没改判
程显凤:四十多岁,杀人犯,已出狱
许芸霞:二十多岁,杀人犯,已出狱
王燕:丹东人,四十多岁,贩毒
高蔚蔚:大连人,三十多岁,已出狱
李雪:二十多岁,贩毒,已出狱
杨阳:三十多岁,已出狱
江晓英:三十多岁,已出狱
何婷婷:大连人,四十多岁,已出狱、

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75号
邮编:110014
电话:12309-19
信访电话:024-88127827
举报电话:024-88137532、88127613-800(夜)
检察一室:负责省级监狱,024-89296296
检察长:郑郁

检察官朱勇:024-8813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