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卢云飞含冤离世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法轮功学员卢云飞,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出狱后身体每况愈下,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含冤离世,终年53岁。

卢云飞,男,一九七零年出生,家住兰州市西固区。他原是兰州西固兰炼职工,二零零一年买断工龄,后在当地街道、原兰炼厂区打零工。卢云飞二零零一年因去北京上访,被原兰化公安处甄沛然送西固寺儿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卢云飞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西固610非法关押至兰州市等二看守所(华林山看守所)迫害。他被强迫做奴工,拣大板瓜子、剪牛毛。因抵制奴工,被上“穿后刑”折磨,后又送龚家湾洗脑班迫害。洗脑班为了达到所谓“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对法轮功学员实行一对一或二对一单独关押迫害;不让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连上厕所都有包夹跟着;晚上也不让座,坐着就认为你在打坐,没有一点人身自由。当时包夹卢云飞的是单位的李富伟、姜喜林。

二零一四年三月九日,卢云飞在兰州城关区张掖路“中广大厦”10楼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值班保安举报,他被城关国保大队绑架,并非法拘禁在兰州市第三看守所(又称西果园看守所)。三月十日,西固金湾分局四、五个人,突然闯进兰州市西固区卢云飞的父母家,称“卢云飞发真相资料,我们找他”。因卢云飞父母不知情,警察也没翻出要的东西,这伙人悻悻地走了。期间,西固幸福路社区人员再次到卢云飞父母家骚扰,说找卢云飞。

卢云飞在看守所被迫害得严重,四月十八日出现腹腔严重积水和胃囊肿,生命处于危险状态。卢云飞的家人急忙赶到兰医二院,医院开始不让见,家人说:“如果我娃出了问题,我们上北京去告你们。”医院态度缓和下来,才允许家人见。家人一看,卢云飞极度消瘦、嘴唇干裂,说不成话,腿被铐在床上,而且大小便失禁。家人请了律师,律师说不管咋样,把人弄成这样,可以起诉。

五月八日,卢云飞身体极度虚弱、生活不能自理、病情严重,城关区国保大队、城关区检察院、兰州市第三看守所为逃避责任,就让家属当天将卢云飞接回了家。卢云飞的家人自己掏钱找各个医院为卢云飞治病,人渐渐有所好转。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卢云飞还没完全康复,被城关国保大队骗至他所在单位,他再次被绑架到兰州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城关检察院、法院和甘肃省610及城关国保互相勾结,构陷卢云飞。

卢云飞78岁的母亲给法官刘冬郁写申诉材料,说明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受中国《宪法》信仰自由的保护,卢云飞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散发法轮功资料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完全符合《宪法》,要求法院撤回对卢云飞的非法起诉。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左右,警车将六位法轮功学员卢云飞、焦丽丽、涂玉春、孟玉荣、王毓蓉、杜淑珍象对待重刑犯一样押送到城关区法院非法开庭。六位学员都被铐着手铐脚镣,当下警车时,家属看到消瘦得脱像的亲人,实在无法抑制内心的酸楚。这些法轮功学员在法庭外等候时脚镣才被取掉,手铐还铐着。

庭审过程中,律师给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并当庭指出整个庭审中人证、物证、罪名的违法性,及司法程序中的违规处,足见中共法院的工作人员假借法律的名义执法犯法。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卢云飞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卢云飞不服,让他母亲为他聘请辩护律师,将自己被非法判刑的案件上诉到兰州市中级法院,可是法院副庭长傅觉非以他说了不算,二审不会开庭,请律师没有用为由,劝说卢云飞母亲放弃上诉权利,并让她在不请律师的笔录上签了字,傅觉非草草结案,仍然保持原判。

卢云飞被非法关押到兰州监狱迫害,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出狱后,身体每况愈下并持续恶化,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在家中含冤离世。

兰州监狱是集中关押法轮功男学员的甘肃省监狱,生活条件非常恶劣,二道门将监狱分成了工区和生活区两部份。生活区五栋楼像关动物一样关押着约3000多犯人,一个楼层约150人,卫生间只有六个水龙头,厕所有六个蹲坑,每天早上起床上厕所都要排队,洗漱间拥挤不堪。每天超强劳动10多个小时。兰州监狱要求所有的服刑人员都必须参加劳动,包括身体严重残疾的、年老多病的一律都要干活。警察对拒绝认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迫害、非法剥夺学员合法权益时,常用的一句话就是:既然你不履行罪犯的义务,不承认自己是罪犯,那你也就不享有罪犯的一切权利。因此对法轮功学员任意长期罚站,晚上值双班,克扣饭菜,不允许家属汇款,不让购货,不让给家人打电话,剥夺接见的权利等。

根据明慧网报道的信息统计,二零二一年,甘肃省法轮功学员因为信仰真、善、忍,被中共当局迫害,至少4人被迫害离世,15人被非法判刑,91人次被绑架,208人次被骚扰,16人次被洗脑班迫害;总计至少334人次被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