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人权组织谴责中共迫害 声援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九日】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总部位于德国哥廷根市(Göttingen)的人权组织“保护受威胁民族人权协会”(GfbV)以“中国的法轮功学员继续被非法关押,释放法轮功学员丁元德”为标题发布德英双语新闻公告,谴责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国家罪行,并要求追究迫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保护受威胁民族人权协会”防止种族灭绝与践行保护责任专员雅斯娜·考斯维奇女士(Jasna Causevic)在新闻公告中强调:“中国政府必须停止在中国持续进行的超过二十五年之久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共国犯下的国家罪行侵犯了基本人权,违反了国际法法律规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追究迫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图1:“保护受威胁民族人权协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德文新闻公告截图
图1:“保护受威胁民族人权协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德文新闻公告截图

该人权协会要求中共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丁元德和所有其他一年前因为信仰法轮功而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新闻公告中指出:“在去年欧中峰会前夕,中国政府对来自中国东部省份山东省日照市总共二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实施了一系列的走过场的庭审,并对他们进行非法判刑。”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五莲县法院非法庭审日照市五莲县法轮功学员丁元德,并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非法判处丁元德三年有期徒刑,并被非法罚款一万五千元人民币。同年,十二月四日、五日、六日连续三天,洪梅霜、郭欣、姜海波等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五莲县法院非法开庭。十二月二十五日,五莲县法院下达判决,洪梅霜、郭欣、姜海波等二十一位日照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不等,并被勒索罚款数额不等。所有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处的刑期累计长达五十一年零七个月,被非法勒索的罚款累计高达二十二万八千元。其中法轮功学员洪梅霜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并被勒索罚款一万元。法轮功学员郭欣被非法判刑四年三个月,并处非法罚金三万元。

此前,“保护受威胁民族人权协会”已经强烈谴责了中共对山东省日照市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的迫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该人权协会首次发布德英双语新闻报告,严厉谴责了日照市当局对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的绑架和对他们的非法庭审,新闻公告中指出:“对法轮功学员丁元德先生和其他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跟非法抓捕他们的行径是一样的肆意妄为和荒谬,这个共产主义政权自己都清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这场伪法律闹剧是中国政府二十四年来对法轮功学员无情镇压的一部份。”

图2:“保护受威胁民族人权协会”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新闻公告截图
图2:“保护受威胁民族人权协会”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新闻公告截图

新闻公告还采访了法轮功学员丁元德的儿子丁乐斌:“我的父亲仅仅是因为信仰中国打坐修行功法法轮功而遭五莲县法院非法庭审,然而,这场审判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在监狱关押期间,我的父亲被强行参加污蔑法轮功的洗脑班,被强迫从事奴工。还非常有可能遭受酷刑折磨。另外,在非法被关押期间他还面临着中共活体摘取良心犯人体器官罪行的生命危险。”

随后考斯维奇女士在新闻公告中强调:“我们将与丁元德一家人站在一起,继续致力于让丁元德先生获得自由,让他的在二零二三年五月被释放的妻子受到保护。”

图3:“保护受威胁民族人权协会”董事会成员与其部份人权事务专员手举横幅敦促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声援所有法轮功学员
图3:“保护受威胁民族人权协会”董事会成员与其部分人权事务专员手举横幅敦促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声援所有法轮功学员

新闻公告中还指出:“中国政府在德国加强了对中国人权活动家的跨国镇压和间谍活动。” 新闻公告还引述了法轮功学员丁乐斌的指证说:“中国共产党企图将我消声,因为我公开持续地进行着营救我父母的行动。”

最后,人权活动家亚斯娜·考斯维奇(Jasna Causevic)女士要求德国政府必须大力捍卫那些逃离中共镇压而生活在德国的人们:“我们还呼吁德国政治家们在与中国政府代表会谈当中要求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站出来维护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良心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