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犯法参加迫害 公检法系统又有四名官员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近日得知,宁夏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徐惠世遭恶报死亡,原福建省诏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卢群川、广东省平远县县公安局长黄钧震、原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张以进遭恶报被查。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归真。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五年有余,中共各级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官员,听命于中共的迫害政策,残害法轮功修炼者,造下天大的罪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天理。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炼人的罪业,既逃不过人间的法律,更逃不过天谴。而这些官员被查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宁夏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惠世遭恶报死亡

二零二二年底,徐惠世感染新冠病毒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二零二三年六、七月“白肺”加上基础病复发死亡,年龄不足六十岁,这是他多年参与迫害法轮功遭了恶报。

徐惠世,一九六三年出生,多年在宁夏司法系统工作。二零一二年前后,任宁夏石嘴山监狱监狱长;之后徐惠世调到宁夏监狱管理局任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徐惠世追随中共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一七年前后,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惠世遭恶报,得了恶性肿瘤喉癌,做了手术后,颈部无法完全抬起来的情况下,为了名利,不思悔改、不病退,在其职位上仍积极推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下面是徐惠世任宁夏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法轮功学员马雄德在银川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的只能扶着墙走路。二零一七年五月,被转至石嘴山监狱后,仍遭受着严酷的迫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前后,马雄德出现严重病症,石嘴山监狱人员将他劫持到宁夏武警医院住院治疗了半个多月,期间监狱通知了马雄德的家人前去探视,马雄德骨瘦如柴、步履蹒跚。

◎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明慧网报道,宁夏石嘴山监狱对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仍实施邪恶的迫害:不准与家属会见、不准通信、不准通电话、不准购买除日用品之外的其它东西、不准到餐厅就餐等等。现仅仅知道法轮功学员姜涛被非法关押在二监区。

这所监狱曾非法关押过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姜涛、王德生、范国富、高兵、栾宁、赵林、赵玉虎、乔建辉、王玉柱、王佳明、白斌、蔡国军、孙建锋等。

◎二零一八年四月中旬,法轮功学员单季宁在宁夏女子监狱绝食抗议迫害,被监狱非法关禁闭。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明慧网报道,宁夏石嘴山监狱自二零零九年以来开始非法关押男性法轮功学员,并对他们实施强制“转化”迫害:关小屋子;不准下楼就餐、不准下楼活动;不准购买生活用品;不准与家人会见、通信、通电话等。

◎银川女子监狱自二零零零年以来,是集中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女子监狱。直到目前,仍然残酷迫害着法轮功修炼者,强制“转化”,逼迫她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原福建省诏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卢群川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福建省消息,原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卢群川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卢群川,五十多岁。主要履历: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漳州市诏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党组书记、检察长;随后任漳州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期间,卢群川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卢群川任漳州市诏安县检察院检察官、检察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黄传扬,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岗镇红光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七月八日凌晨,黄传扬再次被诏安县及饶平县警察联合绑架,遭到警察刑讯逼供、不让睡觉等迫害,被构陷到诏安县检察院,二零一三年九月底,诏安县法院对黄传扬非法判刑四年。

广东省平远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黄钧震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广东省消息,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黄钧震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黄钧震,一九七三年九月初生,广东省蕉岭县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之后任梅州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期间,黄钧震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黄钧震任平远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廖小平、王春梅,梅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两人在梅州市城区江北中高峰地段被绑架,廖小平被非法关押在梅江区芹黄看守所,王春梅被非法关押在平远县看守所。

◎邓道香,梅州市蕉岭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在送孙子上幼儿园上学时,被“610”、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被非法抄家。据说送到平远县非法关押。

◎梁顺景、邓秀芬夫妇,梅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晚上十点多钟,他们开车外出讲真相时,怀疑被跟踪定位,回到住家小区门口时,被梅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610”等人员蹲坑绑架,被戴上手铐并非法抄家。

后来梁顺景被非法判刑十年三个月,被勒索罚款二万元;邓秀芬被非法判刑十年,被勒索罚款二万元。

原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委维稳办原主任张以进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日江苏省消息,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市委维稳办原主任张以进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张以进,一九六零年七月出生,江苏省泗阳县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五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任宿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委维稳办主任;二零二零年八月,退休。期间,张以进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张以进任宿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委维稳办主任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孙中明,宿迁市泗洪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因控告恶首江泽民(已死)被非法起诉。

◎赵一芳,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朱海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八月,因为帮助别人安装新唐人卫星接收器,被宿城区“610”办、凌城派出所警察带领睢宁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睢宁县看守所,赵一方被折磨的走不动路了。二零一七年三月,赵一方被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往泗洪县洪泽湖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还有一个小孩叫小帅,是宿迁人,也被睢宁县国保大队勾结王林派出所绑架。

◎董玉华,睢宁县邱集镇小邵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晚,被邱集派出所绑架两天两夜,其中六个警察强制采血,按手印。宿迁市皂河派出所四个警察还到董玉华家中蹲坑、非法抄家,还扬言要抓人。

◎夏威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范集村法轮功学员。夏威威每年数次遭警察上门骚扰,有一次,宿迁市一便衣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又上夏家非法查抄。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夏威威又遭中扬派出所一个警察开着警车上门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