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埔县法轮功学员杨励军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二四年十月十日上午,梅州市大埔县法轮功女学员杨励军在梅州市梅县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十点左右开庭,具体情况有待了解。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十点,梅州市公安局办案组人员带领大埔县国保大队和派出所人员,把杨励军家上下两层(七楼和八楼)翻了个遍,并绑架了杨励军。之后杨励军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梅州市看守所至今。

在过去二十多年中,杨励军屡遭迫害,其主要事实如下:

◎杨励军原在广东梅州市大埔县开美容店,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她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广东三水妇教所迫害。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晚九时左右,杨励军在广东省深圳机场乘坐飞机时,被以涉“吉首集资案”(杨励军曾在湖南吉首某房地产公司工作)名义绑架,之后她被深圳公安警察劫持,警察把她交给湖南长沙公安,把她非法关押在长沙的看守所内,之后她被释放。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杨励军在深圳市被绑架到罗湖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天。七月二十七日放回。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杨励军因为深圳市要举办“大运会”,被大埔县人员从深圳市劫回大埔县。她被告知:一个月不允许回深圳。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晚上,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闯入居住在南岭村的杨励军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绑架了杨励军。杨励军被非法关押在龙岗区拘留所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日左右,杨励军与她在湖南吉首某房地产公司工作时的老板娘,从深圳机场乘坐飞机前往海南旅游,在三亚某宾馆被当地警察绑架,之后她被关在酒店办的洗脑班,被非法关押大约四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