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浪子回头” 山西袁金明再遭枉判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法轮功学员袁金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被曲沃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人民币五千元。十二月十二日,他被劫持到山西晋中监狱。此前,袁金明曾两遭枉判合计八年,冤狱迫害致他腿部残疾。

修大法做好人 浪子回头

袁金明,59岁,他是侯马市北郭马村人。在修炼法轮功前,他脾气暴躁,得理不饶人,且不懂生活,不理家事;没钱时顾不了家,有钱时就聚众饮酒,一醉方休。

一九九九年三月,他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他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修心向善,浪子回头,成了乡邻、亲朋都夸赞的好青年。

袁金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多次被中共“610”恶人及监狱迫害,他们企图让袁金明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从而把他转化成从前的浪子。他曾两次遭冤狱迫害,共八年,被迫害致腿部残疾。

传递大法真相 再被枉判三年半

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袁金明被曲沃县公安警察绑架。下午六点,警察到他家中非法抄家,警察称他在曲沃县城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监控拍下。袁金明被曲沃县国保劫持到看守所,国保负责人叫孙建军。

曲沃县公、检、法人员罗织材料,构陷袁金明,二零二三年六月,袁金明被检察院非法批捕。

曲沃县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袁金明非法开庭。当家属质问(法院指定)律师时,律师说,法院不让通知家属。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袁金明被曲沃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被勒索人民币五千元。

曾被冤狱八年 腿部被迫害致残

二零零零年二月,侯马公安局政保科警察王吉贤、牛毅与另一警察,绑架了袁金明,将他关在公安局非法审讯一夜。第二天早上五点,袁金明从三楼跳下逃出,流离失所七、八个月,后被迫交了一千元“取保”回家。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警察王吉贤带四、五个警察,身穿便衣,将袁金明绑架,把他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袁金明绝食五天,抗议对他的非法关押。警察指使刑事犯李二敏、徐运虎等五人,强行给他灌凉水。之后,侯马市“610”与检察院、法院合伙,对袁金明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把他转往祁县晋中监狱迫害。

在祁县晋中监狱,袁金明被编入集训队里的“严管组”。严管组组长郭鹏(小名二愣)只给他留一床薄被子,还强迫他脱光衣服睡,他经常被冻得睡不着。

监狱里,伙食极差,营养不足,袁金明白天站的时间长了,腿肿得不会打弯。睡一夜,消肿了,就剩皮包骨头,肌肉都萎缩了。这样被迫害四个多月后,袁金明腿脚已不能走路了,上厕所由两个包夹拖着,他才出了集训队。

二零零四年四月,袁金明又被转到六队,在指导员张峰授意下,包夹想尽办法迫害他,每天逼迫他面壁不许动。

到二零零四年六月时,新的一轮强制“转化”又开始了。六队教导员叫孔祥晶指使侯森彪、王进东、胡文学等恶人残酷迫害被非法关押在六队的法轮功学员侯胜祖、王宝军、袁金明、康治国(在二零零五年五月,被他们毒打后,在送进医院离世)。

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出狱前,袁金明被恶人侯森彪毒打。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侯马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赵建林、副科长王吉贤及牛毅等人,穿着便衣,闯进袁金明家,没有任何证件和手续,从厨房劫持正做饭的袁金明。牛毅与另一警察把他家翻了个底朝天。

第二天,他的妻子与16岁的儿子去公安局询问,恶人王吉贤拍着桌子对孩子吼叫:再问,把你也抓起来。

后来,他妻子接到非法逮捕证,看不明白,就去检察院问:什么是破坏法律实施罪?办事员是个女青年,她回答:上边要求这么统一写的。

法院对袁金明非法开庭,起诉员郭彩霞用诱、逼、强加等手段诬陷他有罪,袁金明又被冤判五年。袁金明被非法关押在祁县监狱集训队严管一年,他后来被下到老残队。

袁金明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回家,但腿已残废。

如今已近六旬的袁金明再被枉判三年半,已经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再被劫持到山西晋中监狱迫害。

中共各级不法人员执行迫害政策,视生命如草芥,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四年多,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暗箱构陷,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