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72岁法轮功学员刘淑玲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宁河区72岁法轮功学员刘淑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再次被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一年,由于检查身体不合格,她现在在家里。

刘淑玲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被非法开庭时,给在场的法官及世人讲真相,讲大法的美好和法轮功是合法的。警察说她“态度”不好,可能第二次庭审。

刘淑玲是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人,生于一九五二年二月。一九九一年她突然 “怪病”缠身,每次犯病时,那种痛苦难受的滋味无法用语言表达,痛不欲生,上医院也查不出任何病症,这一折腾就是三年。一九九四年,就在她走投无路时,幸遇大法,炼功没几天,她多年的“怪病”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沉闷了多年的家庭终于迎来了久违的欢声笑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刘淑玲作为修炼大法的亲身受益者,出于对政府的信任,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去北京向更高层国家机构反映实际情况,被便衣绑架到天安门看守所,被当地政府人员拉回,关押在宁河县看守所后,又被关押镇政府洗脑二十多天,被勒索3300元,才回到家中。

从那以后,刘淑玲家里就没安宁过。派出所人员随时骚扰、半夜敲门成了家常便饭。截止到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芦台镇派出所警察非法上门骚扰五次,刘淑玲先后六次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二零零一年一月,派出所协同镇政府武装部部长程某不出示任何证件,再次将刘淑玲绑架到镇政府洗脑班,八天后关到县看守所,又一个月后,直接送到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半。

二零零四年,刘淑玲帮大女儿照看三岁的外孙女。三月份的一天上午,女儿、女婿上班刚走,芦台镇派出所王贵旺带了六、七个警察闯入她女儿家中,不由分说要绑架她,刘淑玲说孩子小,叫家人回来看着孩子。他们按住她拨电话的手,不顾孩子的哭喊,强行将她绑架到派出所。当时家里没有家长,只有三岁的外孙女,吓得无处躲藏,嚎啕着目睹了他们抄家的恶行。这些没有人性的警察非法抄家后才告诉刘淑玲大女儿。等家人闻讯赶回后,孩子早已吓得尿了一裤子,从那以后小便失禁,半年多才渐渐痊愈。

刘淑玲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警察祖军,张某等,继续重复着非法提审、逼供。刘淑玲被迫害的身体虚弱,头晕,呕吐,起不来床,没有医生医治。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刘淑玲被宁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后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迫害。狱警逼她放弃信仰,操控重刑事犯折磨她。刘淑玲遭受的迫害参见明慧网报道《天津市宁河区七旬刘淑玲面临非法开庭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