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沾化区检察院检察长黄鲁滨被判刑七年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据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山东省通报,滨州市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沾化区检察院检察长黄鲁滨因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善恶有报是天理,黄鲁滨今天的下场,是他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因果报应。黄鲁滨是山东省滨海市检察院系统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之一。

黄鲁滨,男,汉族,一九六七年三月生,四川绵竹人,大学学历,一九八七年七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历任滨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正科级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处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副县级检察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案件管理中心主任;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沾化区(县)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滨州市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二零二二年四月被查。

黄鲁滨任职沾化区(县)检察院检察长期间的部分恶行:

1、沾化县法轮功学员孙茂瑞三年零三个月

二零一四年十月,滨州市沾化县公安局伙同法院将法轮功学员孙茂瑞秘密判刑三年零三个月,在沾化县利国看守所进行长期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二月初,孙茂瑞被劫持到济南监狱迫害。

2、范志勇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孙玉霞和张贝贝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东营市河口区孙玉霞(女,30多岁)和张贝贝(女,20多岁)在滨州市沾化县讲真相,被当地公安人员绑架。七月二十四日,沾化公安人员与胜利油田河滨分局(河口区)又绑架了张贝贝的丈夫范志勇,非法抄家拿走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并非法关押范志勇。范志勇家住河口区河通小区41号楼,工作单位是东营市胜利河口第二小学。孙玉霞的丈夫巩丙国也被绑架,并于七月二十五日劫持到胜利油田集输洗脑班非法关押。不久,巩丙国从洗脑班回到家中。

范志勇、孙玉霞、张贝贝三人被非法关押半年多。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上午九点,滨州市沾化县法院对他们三人非法开庭一审。二零一四年元旦前后,沾化县法院偷偷摸摸非法宣判,非法判范志勇四年半;张贝贝、孙玉霞三年,监外执行,两人已于十二月十八日回家。

结语

“神目如电”。有句话叫“人在做,天在看”。中共不法人员觉的自己在秘密管控下做的恶事别人不会知道,岂知上天对他们的一举一动,一思一念都看得清清楚楚。截至目前全国已确认有约两万多中共各级官员因迫害法轮功遭到了各种报应,包括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周本顺、张越、傅振华、孙力军、甘荣坤等中共高层官员。

在此奉劝那些至今仍在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并以此给自己捞好处的中共各级党政及政法委、610办公室、公检法司等相关人员,立即停止迫害,悔过自新!不要做中共的替死鬼,为中共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