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陷善良好人张学甫的单位是三河市燕郊派出所,责任人是副所长刘泽鹏和警察张秋宏,借口说是有人举报,几天前张学甫到某小区发放真相材料。
张学甫,男,51岁,大学学历,原三河市盛家屯小学教师,后来辞职自己开办教育培训机构。二零一五年,张学甫开始修炼法轮功,面瘫等疾病很快消失,身心健康。过去他处事比较武断、强势、大男子主义,修炼以后做事能够为别人着想,谦卑善良,与家人、亲戚、朋友和睦相处。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上午,三河市燕郊派出所多个警察,来到燕郊镇苍头村张学甫家,欲行绑架,张不在家。当天下午约四五点钟,四五个警察开两辆车来到张学甫上班的学校,再行绑架。张学甫问警察:“无凭无据,你们凭什么抓人。”警察请示领导后,现到三河市公安局补办手续,将张学甫绑架。
此前的七月三日,燕顺路派出所警察曾经给张学甫打过电话,让他到派出所去一趟,张学甫问什么事?警察说没什么事。张学甫也就没去派出所。
律师会见被拒绝和推诿
张学甫被绑架后,因为他自办的三个教育培训学校有很多事需要处理,情急之下家人在当地聘请一位律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时被警察拒绝,律师表示很无奈。
在国内教培被挤压、三年疫情的冲击下,善良的张学甫为了维护三个校区几十位教职人员的利益、为了不让他们失去工作,很多的情况下他都是借钱给员工开工资。为了不给家人增添压力,欠债情况他都不让家人知道,自己默默地扛着,三个校区的大事小情都是自己处理。
亲人被无故绑架构陷、到期的债务、三个校区的大事小情,在巨大压力下,家人不得不再次聘请律师。
二十七日,律师到三河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被拒绝、刁难和推诿。律师不得不找三河市检察院相关人员沟通、维护律师的会见权。很久,检察院才同意第二天安排会见。第二天上午,律师正在会见当事人时,燕郊派出所的多个警察开车来到五十里外的三河市看守所,非得要律师跟他们签保密协议。其实就是封律师的口,害怕他们构陷好人的勾当曝光。
经历多次骚扰迫害
二零二二年八月下旬,燕郊镇燕顺路派出所警察两次到张学甫家中骚扰,张学甫没在家,警察说不许再散发真相小册子。
二零二一年三月初,燕顺路派出所张福利和另一警察到张学甫家中骚扰;四月二十日,又有两个警察到他家中骚扰。当年十二月八日,燕郊镇燕顺路派出所警察,给张学甫打电话,说要到他家中看看。张学甫说“还是我找你们吧”,就去了派出所,警察说不让炼了,张学甫跟他们讲了些法轮功基本情况。隔天的十日上午,燕顺路派出所张福林(老家城子村人)和另一警察,到张学甫家中索要身份证号码,在屋里拍照、给本人照相,警告:别出去发真相、别参与“活动”,还要给汽车拍照,被制止。
短短三个月共有九人被绑架,隋丽先、张学甫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四日,燕郊法轮功学员隋丽先老太太在家中被绑架,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抄抢,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一男一女两位法轮功学员。在东城派出所,三人被多次非法提审,第二天隋丽先被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另外二人被放回家。在三河市公安局局长潘纪强的强力推进下,十几天隋丽先即被非法批捕,目前隋老太已被非法关押约八十天。
七月三日,三河市公安国保贾志学、李少航带领皇庄镇派出所多个警察,开车来到皇庄镇龚庄子村李春峰家,私闯民宅,将李春峰、孙丽婷夫妇绑架,孙丽婷于当天晚上被放回,李春峰被非法拘留十天。
七月五日,三河市燕顺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两位诸葛店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的大法弟子,把他们带到燕顺路派出所,两人当天被放回家。
七月初,泃阳镇杨相公庄村艾杏贺被绑架,家中大法书籍被抄抢,人被劫持一天放回。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宣教者无罪。所以,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轮功学员修炼、讲真相、散发材料等行为都是合法的。公安部颁发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认定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废止了关于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这也说明在中国印刷法轮功书籍和相关资料是合法的。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所有参与的公检法人员都是在执法犯罪。
构陷案主要责任人:
副所长刘泽鹏,警号077195; |
张宏秋,警号076316; |
参与迫害单位以及相关人员:三河市区号0316,邮编065200;燕郊邮编065201;
燕郊镇派出所:3316110,3310978
所长张会虎,男,1974年 10月出生,警号078301,手机18832610999,老家香河县人;妻子任春艳,47岁,香河县司法局工作;女儿张嘉,24岁;儿子张轩,4岁;
指导员孙尚鹏,警号077102
副所长刘泽鹏,警号077195,妻子蒙超蕊;副所长南朋亮,警号076837;
民警:温鑫,警号077193;肖兴隆,警号077061;张宏秋,警号076316;赵彬,警号077027;张龙,警号077043;张德辉,警号077161;卢保东,警号076558;张玉霞、曾祥军、曾勇江、向勇、曾强、郭晓、赵军、李明富、陈某、
辅警:郝海,警号X10361;
原所长王斌13931635966;原指导员李志新、王禹翔13393366335,副所长刘志勇
三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乔春江,手机13703261620,妻子李艳丽13785591966,岳母朱淑英13703072750;
副大队长贾志学,手机13931603291,妻子李儒莲 13722640301,岳父手机15231657300;
副大队长负责燕郊国保事务李伟,手机15903163579;
国保警察:孟海宏13931601891;田云岭,手机13503268174;曹爱博,李少航;
三河市检察院
1 检察长王欣,女,0316-3153268,0316-3153280
2 副检察长毕立恒13603368316(曾经参与迫害)
3 副检察长张楠
4 副检察长宋军发17603162878
5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芮爽13930642760(曾经参与迫害)
6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梁明明
7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冯旭东
8 第一检察部科员孙艳伶
9 第一检察部科员杨宏云
10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张楠
11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苏海燕18731686788(曾经参与迫害)
12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国荣17603162827
13 第三检察部科员纪晓明13803167188
14 主持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李晓辉13703163766
15 第二检察部科员张润林13803227946
16 第一检察部科员慕小娟
17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梁明明
18 第一检察部科员闫岩
办公室:0316-3133212
负责人,李晗;
张伟健、王蔚鹏17603162911和13931612324、邵帅、李曜呈、王洪全、刘敬军、王倩、郑志明、付岛倩怡;
第一检察部:(负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0316-3153297
负责人梁明明
孙艳伶、戴宝森15932638754(曾经参与迫害)、赵泽峰17603162877,13323068640(曾经参与迫害);王成(曾经参与迫害)、李润涛、李一、慕小娟、李洋17603162811、张少军、高鹏、徐磊、武鹏、徐明伟、马雪、亢俊辉、皮金龙、丁健永、王海林、刘家墉、李牧航、刘京京、于佳诚;
第二检察部:0316-3153296
负责人闫岩
肖凤芝17603162916/158316252(或是0)88(曾经参与迫害)、杨宏云、李立新、董建戈17603162838和13832646828、王雨墨、王倩倩、骆春艳;
第三检察部:0316-3122000;0316-3253050;0316-3656055;
负责人苏海燕18731686788
冯旭东、纪晓明13803167188、张国荣17603162827、杨晨虎17603162817、李义17603162891、刘淼、陈建平、敖玉柱、杨怀民17603162805、符丽苗、李博;
政治部:0316-3153312
负责人宋军发17603162878
宋长金17603162896、张学勇15076683538、高健、李尚、王炤阳;
三河市市委政法委:办公室3212366
书记陈小会18033615151
常务副书记夏志刚13393166778;
赵文虎3220278 13803223078;赵洪伟13833600128;
反邪教协调室负责人韩习善,男,五十七岁,手机13831693308;
李晓蕾,女,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出生。自二零零四年以来,李晓蕾一直在三河市六一零办公室上班,专职干迫害法轮功的“工作”。其儿子李旭同,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出生。其恶行累及丈夫李海,2012年2月27日,李海突然病亡。
原副书记刘炳江13703163739;
三河市公安局地址:三河市鼎盛西大街3号;电话3175812,3175886;
局长潘纪强,男,51岁,手机13903100180
政委李延鹏,男,办3175802 手机15832617666
副局长曹佳利,男,57岁,兼任燕郊分局局长,手机13803223373
副局长孟洪利,男,60岁,手机13703160433;
副局长马志星,男,55岁,手机13903268228
副局长任心旭,男,48岁,手机13803163971;
副局长李占江,男,45岁,手机13832639808;
副局长刘学斌,男,47岁,手机13931630888
副局长、治安大队马长城,男,50多岁,手机1780336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