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检察官封光非法起诉40多名法轮功学员入冤狱

更新: 2023年12月08日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大庆市让胡路检察院检察官封光,男,现年50多岁,一直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捞取政绩,特别从二零一九年以来,更加肆无忌惮地构陷法轮功学员,且不光彩地爬上了检察官的职位。(其目前手机号:13089060016,13351196789)

据不完全统计,大庆和哈尔滨至少4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封光构陷、起诉、法庭公诉、遭枉判入狱;其中有法轮功学员被监狱迫害致死、迫害致严重病症及流离失所中含冤离世,至今仍有27名法轮功学员被监狱关押,3人被监外执行。

检察官的职责是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工作,行使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封光作为审查起诉的承办人员,不审查案情、行使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能,却公然滥用职权,包庇、放纵公安机关不具法律依据的诉讼,套用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莫须有罪名以及不具法律效率的“两高”司法解释(即最高法、最高检)诬讼滥诉,侵犯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对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肆意践踏,故意制造冤假错案,陷害好人获刑入狱,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

遭封光构陷,大庆市3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吕观如(7年,被监狱迫害致死)、牟永霞(6年,被迫害致死)、丁丽华(3年半,含冤离世)、

关兴涛(8年)、吴艳华(7年半)、都业成(7年)、瞿延来(5年)、郝儒文(5年)、

杨海霞(7年)、李淑春(5年)、刘淑萍(3年)、王建辉(5年)、陈 弭(8年)、

王玉红(7年)、路朝波(7年)、张万生(6年)、陈卫波(4年)、薛立威(4年)、

董娜(3年半)、丛瑞敏(3年)、高洪宾(5年)、孙文忠(3年半)、

王露华(4年,监外执行)、张丽华(3年4个月,监外执行)、韩丽华(8年、监外执行)、

武先生(3年,已结束冤狱)、石建华(8年,已结束冤狱)、金庙庆(3年,已结束冤狱)、

孟庆英(4年,已结束冤狱)、陈丽萍(4年,已结束冤狱)、任玉红(4年,已结束冤狱)、

安显苹(3年,已结束冤狱)、刘恩喜(4年,已结束冤狱)、刘恩全(4年,已结束冤狱)。

遭封光构陷,哈尔滨市9人被非法判刑入狱:

李力壮(10年8个月)、唐竹茵(9年4个月)、焦其华(4年)、赵丽华(7年5个月)、

霍晓辉(7年3个月)、丁 燕(4年3个月)、蔡秀瑛(10年)、朱鸣镝(9年8个月)、

李艳清(1年10个月,已结束冤狱)

目前,27名法轮功学员仍被监狱关押(包括哈市8人):

瞿延来(呼兰监狱)、关兴涛(呼兰监狱)、都业成(呼兰监狱)、孙文忠(关押地不详)、

郝儒文(呼兰监狱)、张万生(呼兰监狱)、高洪宾(呼兰监狱)、陈 弭(呼兰监狱)、

吴艳华(哈女监)、杨海霞(哈女监)、李淑春(哈女监)、刘淑萍(哈女监)、

丛瑞敏(哈女监)、王玉红(哈女监)、路朝波(哈女监)、陈卫波(哈女监)、

王建辉(哈女监)、薛立威(哈女监)、董娜(哈女监)、

李力壮(呼兰监狱)、唐竹茵(哈女监)、焦其华(哈女监)、朱鸣镝(呼兰监狱)、

霍晓辉(呼兰监狱)、赵丽华(哈女监)、丁 燕(哈女监)、蔡秀瑛(哈女监)。

以下部份迫害事实:

1、遭封光构陷,大连高校优秀毕业生被非法判刑三年,解除劳动合同

大庆市法轮功学员武先生,曾毕业于大连铁道学院,曾担任过车辆段机关科室技术员,机关干部和主任,保卫股股长,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被下调到基层当工人。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八日,武先生被让胡路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遭到让胡路检察院封光构陷,被非法判刑三年,送进牡丹江监狱迫害,武先生被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失去工作。

2、被封光构陷,石建华被枉判八年重刑,截断养老金

大庆市让胡路法轮功学员石建华,现年74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曾屡遭中共迫害。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晚,石建华被大庆国保等警察绑架抄家,在石建华没签任何字的情况下,也没经过本人“核实”,被让胡路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检察院封光非法起诉到让胡路法院,直到开庭前,石建华都没见过检察院的人,可在起诉书上却谎称:依法讯问了石建华本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检察院的法律职能是审查、起诉,首先要对公安机关提交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对于公安机关的指控要向当事人进行提问、核实案情。公诉人封光玩忽职守,制造冤案。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让胡路法院对石建华非法开庭,公诉人封光亵渎法律,滥用刑法三百条及不具法律依据的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公诉,剥夺石建华的信仰权,并把非法劳教当“前科”加重量刑。石建华被枉判重刑八年,身陷冤狱,养老金全部被扣发,结束冤狱后,被逼交十万元,才“补发”了养老金。

3、被公认的好人吕观如遭诬判七年入狱,被泰来监狱迫害致死

大庆市让胡路法轮功学员吕观如先生,原大庆石油管理局房建公司负责审核预算,职称助理工程师。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身体所有的病痛、顽疾都不治而愈;工作清正廉洁,不贪不占,不参加吃请、不收钱财物,处事待人温和,是单位、亲邻公认的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吕观如曾被绑架、关押,遭受上绳、冷冻、长时间罚站、棍子打头、开飞机、鞋跟刨等酷刑折磨,被迫流离失所十八年期间,工资一分不给,到退休年龄被开除公职。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吕观如被让胡路分局警察绑架,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灌食迫害出心脏衰竭,胃出血吐血,出现生命危险,几次被戴着手铐、脚镣送大庆五医院所谓“抢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吕观如被公安机关滥用《刑法》300条“破坏法律实施罪”构陷到让胡路检察院,检察员封光玩忽职守,罔顾事实,不顾吕观如生命安危,滥用法律,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非法起诉到让胡路法院,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吕观如被法院非法开庭,公诉人封光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以拼凑的所谓卷宗,公堂之上把警察抢来的吕观如私人物品、音频视频及控告江泽民(已死)等合法权利,作为非法证据指控,罗列了七名证人无一到庭,并建议量刑七至九年;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吕观如被枉判七年重刑、勒索罚金四万,吕观如不服非法判决,上诉,被中级法院违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不能行走的吕观如被抬进呼兰监狱,因他坚持信仰,拒绝“转化”,同年十一月份被送进泰来监狱继续迫害,据说,吕观如被泰来监狱实施严管和暴力“转化”,二零二一年四月四日,吕观如被泰来监狱离奇的“脑出血”迫害致死,终年69岁。

4、大庆牟永霞遭封光构陷,被枉判六年冤狱,被哈女监迫害致死



大庆市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牟永霞,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在哈尔滨市被绑架,二零二零年五月被大庆让胡路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入狱,在哈女监遭到惨无人道的虐待,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十四点四十二分,被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终年75岁。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牟永霞被大庆西站伙同大庆让胡路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三月二十九日,让胡路检察院以“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批捕牟永霞,封光捏造“牟永霞被劳教两年”的前科,于六月二十七日以《庆让检诉量建 [2018]193号》非法起诉到让胡路法院,并建议量刑三年以上。牟永霞被看守所迫害致五脏衰竭,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被法院以“监视居住”释放,同年九月五日,法院决定将牟永霞再收押看守所,此后牟永霞被迫在外流离失所。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牟永霞在哈尔滨租住处被哈市铁路警察监控绑架,非法关押哈市第二看守所,她绝食抗议,被看守所强行灌食、灌药,进行人身折磨及精神摧残。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牟永霞被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非法批捕,哈、大公检法不法之徒互相勾结,将牟永霞劫回大庆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让胡路检察院检察员封光以《庆让检诉刑诉[2018]315号》向让胡路法院构陷牟永霞,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封光又以《庆让检诉刑追诉[2020]1号》再向让胡路法院追加起诉牟永霞,并非法建议量刑五至七年。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让胡路法院以《(2018)黑0604刑初309号》枉判牟永霞六年重刑、勒索罚金六万元,牟永霞再次被送进臭名昭著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位于哈尔滨)迫害。

善良的牟永霞在监狱遭到非人虐待,被狱警指使的恶犯谩骂、毒打、推搡、泼冰冷水等惨无人道地折磨摧残,牟永霞身体被迫害的不能动,不能自理,脸色惨白,骨瘦如柴,不会说话,吃不进东西,家人再三要求监狱办保外就医,哈女监就是不放人,草菅人命,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十四点四十二分,牟永霞老人被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遗体被匆忙火化。

5、原银行副行长丁丽华被判刑三年半,流离失所中含冤离世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轮功学员丁丽华,原大庆市工商银行红岗支行副行长,因坚持信仰真善忍,曾屡遭中共当局迫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丁丽华被让胡路东湖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被让胡路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五月下旬,被检察员封光非法起诉到让胡路法院,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开庭,九月下旬,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金二万元。

因丁丽华身体不符合关押条件,被“监外”执行,期间法院企图将她收监,迫使70多岁的丁丽华老人流离失所。丁丽华失去正常生活,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病情持续恶化,肚子疼痛,不能正常进食,吃啥吐啥,处于昏迷状态,在医院住院时警察还骚扰“看看”,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丁丽华含冤离世,终年73岁。

6、大庆丛瑞敏被构陷枉判三年入狱

大庆市让胡路法轮功学员丛瑞敏,现年66岁,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被绑架,在大庆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月时,因肚子剧痛被检查出直肠癌,同年十二月三日被“取保”回家,住院治疗。可恶人的枉法构陷程序一直未停,封光将丛瑞敏非法起诉到让胡路法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丛瑞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二万,被所谓监外执行。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身体尚未恢复好的丛瑞敏被法院收监,送进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7、大庆关兴涛曾被冤狱十年,再遭重判,老母亲悲愤大哭

法轮功学员关兴涛二零零二年因去北京上访遭绑架,被哈尔滨南岗法院诬判十年,身陷泰来监狱迫害,大好的青春时光被中共剥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结束冤狱摧残,人已到中年。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住在萨区新村的关兴涛、吴艳华夫妇再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被让胡路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封光践踏法律,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关兴涛的私人合法物品:法轮功书籍、电脑、音频、视频等罗列了一百多页的所谓卷宗,非法公诉。

法庭之上,律师依法有理有据辩护,关兴涛修炼法轮功,不符合“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构成要件,如果认定被告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那么就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究竟具体破坏了什么法律实施,破坏了其中的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的实施。法轮功不是邪教,以关兴涛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有违罪刑法定原则……根据中国法律,合议庭法官要依据事实、证据、内心,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最后才能判刑。如果有悖于法,迫于某种行政的指示或压力做出错误判决,法官对人民、对历史、对自己都无法交待!希望本案依法公正判决!关兴涛无罪,应立即释放。

法庭对律师依法辩护根本不理睬,而无言以对的公诉人封光仍践踏宪法,玩忽职守,枉法建议给关兴涛量刑七~八年、吴艳华量刑五~六年。关兴涛近80岁的养母,听到儿子(养子)被量重刑,走出法庭,坐在法院门口台阶上凄惨地嚎啕大哭,老人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活着等着儿子回来,几次哭背过气去,叫醒了还接着哭,悲声切切,在场的人都悲伤落泪。可坚持邪党党性(邪性)的中共官员,没有一点恻隐之心,哪管老人死活。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关兴涛被枉判八年重刑,吴艳华被枉判七年六个月,被分别劫入呼兰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吴艳华的退休金被截断停发。

8、公诉人封光执法犯法诱导,给曾患乳癌的杨海霞量重刑,三女士被枉判

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一年期间,大庆市杜蒙县(泰康县)法轮功学员杨海霞、李淑春、刘淑萍几次被大庆市局国保和杜蒙县国保便衣警察绑架,并扣上“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构陷。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让胡路法院非法开庭,公诉人封光玩忽职守走形式,语无伦次叫错名字,错套法律条文滥诉,诱导李淑春“交代”其他法轮功学员,被李淑春拒绝。杨海霞陈述坚持信仰真善忍,被封光非法建议量刑八年;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杨海霞被判重刑七年,李淑春被非法判刑五年,刘淑萍被另案非法判刑三年;杨海霞、李淑春、刘淑萍三人先后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今年64岁的杨海霞,曾患双侧乳腺癌术后刀口不愈,炼法轮功炼好了,二十多年来不用再打针吃药了,她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却遭诬判。

9、大庆陈弭被封光量重刑,枉判八年冤狱

大庆市让胡路法轮功学员陈弭,现年五十九岁,大学文化,二零一二年三月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陈弭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让胡路东湖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名”构陷,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被让胡路检察院批捕,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二日,被公诉人封光以《庆让检诉刑诉[2019]412号》非法起诉到让胡路法院,并枉法建议量刑八至十年。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让胡路法院以【(2020)黑0604刑初21号】非法判决陈弭八年重刑入狱。

10、大庆王建辉被封光诬陷“累犯”枉判五年入狱

大庆萨尔图区法轮功学员王建辉,现年52岁,大庆油田总院工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萨尔图铁人分局警察绑架,十二月二十八日被让胡路检察院批捕,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封光以《庆让检刑诉[2021]91号》向让胡路法院非法公诉,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让胡路法院非法开庭,公诉人封光罔顾事实,为强加罪名凑数量,把王建辉家中10张A4纸的二维码图片,扩大事实说成250个,并非法指控王建辉曾被劳教以及上次非法刑期没超过五年属于“累犯”,建议量刑五至六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法院以【(2021)黑0604刑初190号】非法枉判王建辉五年刑期,勒索罚金三万元。

11、大庆高洪宾被冤判五年入狱,被迫害致糖尿病症状

大庆市让胡路法轮功学员高洪宾,现64岁,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便衣警察当街暴力绑架,遭公安机关、检察院公诉人封光构陷,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被让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五万,二零二一年八月被送进呼兰监狱迫害。据悉,高洪宾被呼兰监狱迫害致糖尿病症状,脖子后到脊背皮肤有局部溃烂,眼睛视物不清,腿脚不灵活。

12、哈尔滨市李力壮等法轮功学员被跨区绑架构陷诬判入狱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和八日,哈市九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唐竹茵、赵丽华、焦其华、霍晓辉、丁燕、李艳清、朱鸣镝、蔡秀瑛,因打真相电话,告诉世人避疫良方,被大庆市国保和让胡路龙南分局警察在哈市蹲坑跨区绑架至大庆关押、构陷。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让胡路检察院以庆《让检刑诉[2020]94号》向让胡路法院非法提起公诉,并指控李力壮等法轮功学员“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院经过四次非法开庭,法庭之上,公诉人封光玩忽职守,严重违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定原则,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渎职行为不履行审查、监督的基本职责,对侦查中存在的重大、明显错误不予纠正,却枉法乱诉,包庇和共同犯罪,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未出示本案绝大多数证据情况下,公开诱导各被告人,承认侦查机关指控他们拨打电话的条数,认罪、认罚,就降一档量刑建议三~五年,否则就是七年以上,具体到七~八年、八~九年、九~十年、十~十一年不等。

整个庭审过程就是走形式,公诉人封光故意制造冤假错案,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并套用“刑法三百条”,蓄意陷害,涉嫌严重渎职,构成徇私枉法罪,串通一气的法官薛强,对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根本不采纳,并报复陷害枉判。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让胡路法院以[(2020)黑0604刑初138号]非法判决:李力壮、唐竹茵、赵丽华、焦其华、霍晓辉、丁燕、李艳清一至十多年的刑期。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末,朱鸣镝、蔡秀瑛被分别非法判刑九年八个月和十年。唐竹茵、赵丽华、丁燕、焦其华、蔡秀瑛被先后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李力壮、霍晓辉、朱鸣镝被先后劫入呼兰监狱。

法轮功学员在二十四年的平和反迫害中,坚守对真、善、忍的信仰,才是真正的维护着法律的尊严,维护着公民的权利,更是在维护着人类可贵的良知。

封光为捞取政治资本,善恶不辨,好坏不分,丧失理智的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本人及家庭造成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犯下了天理难容的滔天罪行。善恶有报是天理。行邪作恶者,一定会遭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