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轮大法好 大庆市退休教师褚占娟遭枉判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大庆市法轮功学员褚占娟女士,因告诉民众法轮大法好,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被大庆市高新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秘密非法判刑十个月,并被勒索罚金3000元。褚占娟已上诉。

褚占娟(楚占娟)是退休教师,家住大庆市高新区东风新村。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她为了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善心地免费赠送法轮大法真相资料。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被警察绑架,后被所谓的“取保候审”一年,她身份证被非法扣押,不得出本市。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褚占娟又被警察骚扰。

在此后的“取保候审”期间,褚占娟多次被骚扰,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三日,褚占娟被省政法委及中央来的所谓“专家”找去谈话;二零二二年九月七日,大庆高新区国保大队警察三男两女闯到褚占娟家非法抄家,翻找两个多小时,家里被翻的乱七八糟,警察抢走许多私人物品,其实是高新区国保在搜罗所谓的迫害证据,企图将她继续构陷到检察院、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褚占娟再次被大庆高新区警察绑架,并被劫持大庆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褚占娟被大庆市高新区法院非法开庭后,律师为褚占娟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时间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法官闫冠华很惊讶于律师辩护的内容,包括中国总出版署废除的关于法轮功书籍、资料出版的两条禁令。但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是违宪违法的,尽管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法官仍无视法律,违反办案程序,秘密通知褚占娟的律师和家属:褚占娟被非法判刑十个月,并被勒索罚金3000元。

褚占娟不服冤判,已经上诉。

此前,褚占娟因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被绑架,在大庆龙凤厂西看守所被关押迫害了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中共中央政法委、“610”下达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清零”的命令。从二零二零年十月至十二月,大庆第四中学领导奉上级指令,多次找褚占娟谈话,让她放弃信仰,签写“三书”。期间,片警、社区人员两次来她的学校骚扰。最后一次开会是校长、书记等八个人对褚占娟一人,“劝”其放弃信仰,还传达了高新区政法委的指令,如不签写“三书”,将会成为严厉打击对象。褚占娟坚持信仰,拒绝写“三书”。

二零二一年五月,一帮警察到褚占娟家非法搜电脑,谎称查出她有上国外网站的IP地址和浏览明慧网的内容。

褚占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是大庆第四中学的优秀教师,现已退休。只因她坚持信仰,为百姓的未来安危着想,被非法判刑十个月。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相关责任人信息:
大庆市高新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凤鸣街2号(邮编163711)
电话:0459-6679618、0459-6679738
主审法官:闫冠华17804598230
书记员:1780459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