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编辑部文章《负责》有感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明慧编辑部文章《负责》一文指出了近年海外修炼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提醒各地佛学会负责人切实的负起责任,带好当地学员。看后有一些感触,写出来和大家交流。

和大陆老学员相比,海外学员得法比较晚,多在一九九七年、一九九八年前后得法。修炼时间不长就進入了“七二零”之后的正法修炼时期,各地佛学会开始负责组织、带动学员参与反迫害的各项活动和项目。随着正法進程的推進和救人力度的加大,海外各种项目越来越多,大法弟子也越来越忙,佛学会的成员也不例外。参加当地集体学法的时候,看到往往是学完法后马上开始讨论各种具体事项,而很少“七二零”前那种基于法理理解和心性修炼上的自发的、向内找的交流。很多时候成了做事的会议。

在这种氛围下,慢慢的很多人把做事混同于修炼了。做事积极的学员也被当地学员公认为是修的好的,而一旦这样的学员修炼中出现病业或其他魔难时,其他学员就开始困惑了,严重的甚至在信师信法的问题上出现了考验。修的好学员做事效果好,这是大法威力的展现,但反过来不一定对。在具体做事中,一些人中能力强的学员,即使平时不怎么注重修炼的,凭人的能力在一定阶段也能达到不错的效果。如果其它学员用人心去看问题,而不用法来衡量,就会误己误人,给修炼造成困难。

还有一些地区,佛学会负责人也是“七二零”之前不久得法的,在对法的认识还没有达到更深入程度的时候,就开始投入做事了。再加上平时忙于做事,不重视学法,以至于做出一些明显不在法上的事。如有的地区把炼功点设在有严重心性问题(如有婚外男女关系)的人家里,导致当地常人对大法造成不好的印象;有的地区负责人因为种种原因,把佛学会的工作推给了迫害开始多年后从大陆出来的学员,以至大陆党文化的习气被带到了海外的修炼环境中。如此等等,个人认为都是佛学会负责人没有足够重视修炼,对法认识不足造成的。

负责人同时也是普通修炼人,但是如果负责人不修好自己,后果会更严重,会给当地的修炼环境、当地的证实法形势造成直接的损失。每个修炼人都对自己的修炼负责,负责人更得学好法,修好自己,带好当地学员,完成自己的誓约。

个人认识,供参考。如有不足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