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情人透露:在七月十日前,城关区法院的人去兰州市第三看守所转化蒋明辉,说:“如果认罪认罚就判四年。所谓‘认罪’就是写诋毁法轮功及创始人李洪志师父的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认罚’就是交罚金两万,监狱表现好再减一年,三年就出来。”蒋明辉坚定拒绝。
请海内外正义善良的人们给予关注,呼吁兰州市中级法院撤销冤判,无罪释放蒋明辉!
蒋明辉,50岁,北京北方工业大学毕业,本是兰州市机械局计划处副处长。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他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绑架,二零零五年七月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兰州监狱遭受高强度的奴役劳动、强制转化。二零零五年,在入监中队,他每天被奴役,剥大蒜十小时以上,满手被刀划的伤痕累累,加之蒜水浸泡,更是火烧的疼痛。二零零七年初,蒋明辉被关在小号,由四个犯人包夹,不许出门,不准上厕所,白天大小便都在号室马桶解决;晚上不准睡觉,整夜不熄灯,强迫洗脑“转化”,持续五十多天。二零零八年三、四月份,在兰州监狱八大队(号称魔鬼大队),蒋明辉又被关小号室,不准睡觉,整天戴着手铐,四个犯人二十四小时包夹监视;停止接见,再一次遭强迫“转化”。
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傍晚,蒋明辉在天水路一家属院,给民众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兰州市城关区公安分局团结新村派出所警察马占贤、李冬等人绑架、构陷到城关区检察院。
蒋明辉的母亲、妻子、兄弟多次到派出所、公安分局、检察院奔走询问,二零二一年九月九日从城关区检察院获悉:构陷案已转到检察院,负责主办的检察官叫张静。蒋明辉的家人向张静递交了相关文书,要求退卷,不予立案。
蒋明辉被构陷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蒋明辉的妻子在向法院提交二零二二年九月六日签署的亲属辩护人委托书时,被法院以已有两名辩护人为由拒绝接受。同时在向元成彤律师事务所马鹏斌律师递交拒绝法律援助告知函时,马鹏斌律师以没有蒋明辉本人签字为由不予认可。
城关区法院刑一庭法官藤潇琼告知蒋明辉妻子提请拒绝法律援助的第二天,即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提审了蒋明辉。在未告知蒋明辉刑法相关规定——仅限两名辩护人的前提下,让蒋明辉签了同意法律援助的字。
蒋明辉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遭非法庭审,北京律师张传利为蒋明辉做理性清晰、逻辑严谨的无罪辩护。城关区法院刑一庭法官藤宵琼宣布:合议后判决。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下午,张传利律师收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对蒋明辉的枉判判决书,落款法官藤宵琼,日期是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
所有听到消息的亲友都悲愤不已。有的说:“把人抓走关押两年还要编造罪名,罚金两万,真是无法无天,邪恶至极”!
七月二十日下午狂风肆虐雁滩(城关区法院、检察院所在区域)电线碰撞导致大片区域停电半天。好人冤情,天警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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