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红被劫入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家人不得见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三年元旦过后,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红红被法院指派律师告知,她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款两万元。李红红提出上诉,但此后音信皆无。近日因地址变更,她的家人接到消息,李红红已被劫入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狱方不让家属与她见面。

李红红一九六九年出生,现年五十四岁,在辽宁工业展览馆二楼床品区开设档口售卖床品,经营小本生意,维持生活。

赠送真相台历 被警察绑架关押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李红红在卖自家床上用品时,赠送顾客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一本小台历,被该顾客诬告到和平区南湖科技商城派出所。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午,警察闯到李红红的档铺中非法搜查,将她绑架到和平区科技商城派出所。当天下午五点半,警察又闯到她家非法抄家。

李红红被非法关押在南湖科技商城派出所十四天后,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被构陷至检察院、法院

二零二二年二月底,国保及派出所警察将构陷李红红的案卷递交到辽中区检察院。约于二零二二年六月,辽中区检察院将她构陷到辽中区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辽中区法院以疫情为由,对李红红进行非法视频庭审,由法院指派律师做辩护。

当时,李红红被非法关押迫害一年多,她的身心健康都受到了严重伤害,体重下降了三十多斤,头发变花白,还出现高血压等不正常症状。她家靠做小本生意维持生活,她被非法关押,丈夫有病,生意停了,没有经济来源,一家人被邪党害的很惨。

李红红修炼了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发台历本是在做大善事,告诉人们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是得救的良方,李红红也是在做人间最大的善事好事。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李红红为自己做了自我辩护,她讲大法的美好和被迫害的真相,她坚决要求无罪释放。法庭没让家属到场旁听。

被非法判刑入狱

二零二三年元旦过后,李红红被法院指派辩护律师告知,她被非法判刑六年,罚款两万元。李红红本人坚决不服从非法判决,提出上诉。

可此后,李红红的家人再没有她的信息。近日,因地址变更,她的家人接到通告,李红红在提出上诉后,沈阳市中级法院在很短时间内,做出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二三年五月份,李红红被劫入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至今狱方不让家属与她见面。

(责任编辑: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