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令女士遭司法构陷 霸州法院不许辩护人阅卷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今年三月被绑架的河北省廊坊市法轮功学员范美令女士,于五月被构陷到霸州市法院。责任法官张斌不许范美令的辩护人阅卷。据悉,张斌在对法轮功学员刘伯会非法判刑的过程中就曾嚣张称:“不管律师说啥,他说他的,咱办咱的。”

范美令(范美玲)现年62岁,是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忙农镇三家村一位普通农妇,她因频遭当地中共人员骚扰迫害,于五年前被迫离家漂泊,近年在河北廊坊居住。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范美令在廊坊市安次区租住屋被南门外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廊坊市看守所。随后派出所警察将构陷她的所谓“案子”移交给文安县国保大队,负责人王震。三月十五日,范美令被文安县检察院的陈建峰非法批捕。四月十七日,文安县检察院将案卷转给霸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杨玉彪。五月十七日,霸州市检察院的杨玉彪把案件提交给霸州市法院,由法官张斌负责审理。

范美令的儿子申请了亲友辩护人,要求依法获得所谓公诉书,被张斌拒绝,叫等电话通知。亲友辩护人递交了阅卷申请书后,几次打电话才联系到张斌。亲友辩护人要求阅卷,因为之前已经张斌表示不可以阅卷,亲友辩护人追问他理由。张斌称:案情需要。亲友辩护人问:卷宗里到底有什么你不让我看?张斌仍说:案情需要不能阅卷。但也说卷宗里没有什么,亲友辩护人质问张斌:有什么法律规定你不允许我阅卷?张斌就一直重复说:案情需要。最后干脆挂机,再打不接。

亲友辩护人不得已,又去了霸州法院找张斌,张斌依然不接电话,也不出来见。亲友辩护人只能找法院信访处,也只是登记信息,亲友辩护人要求三点:1、开庭前会议;2、阅卷;3、张斌需说明为何手机号要无故拉黑。信访处的人员说给催催。(信访门口有好几个人都在状告法官,其中一人状告张斌,案情听起来非常冤。还有人状告法官耿亚斌,他之前也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告状的人讲耿亚斌曾威胁找黑社会骚扰告他的人的家,导致其家人不敢在家里住。)

亲友辩护人早前请了一个律师阅卷,发现卷宗中没有关键信息,所谓的“认定意见”,只有单纯的无任何所谓的鉴定机构鉴定过的法轮功宣传品,这一点非常奇怪,因为早前和霸州检察院检察官杨玉彪、助理刘宁曾表示他们有证据,就是廊坊市公安局出示的“认定意见”,但到了法律律师阅卷的时候,这东西凭空消失,家属要求法官就此问题说明,法官不予理睬。早前亲友辩护人申请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张斌不回复,而且亲友辩护人申请的十几个文件,他均不回复,态度十分嚣张。

亲友辩护人就廊坊市公安局出具的“认定意见”,向廊坊市公安局申请了信息公开,廊坊市公安局以“刑事案件为由”不予公开,亲友辩护人又向廊坊市政府和廊坊市司法局申请了复议,至今未答复。亲友辩护人向廊坊市广阳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一开始接待的小伙子态度还很好,紧接着拿着材料找完领导之后就说:“我们不接,爱去哪儿告去哪儿告去。”亲友辩护人又找到了廊坊市司法局,司法局的人对此表现非常气愤。

因为卷宗中无“认定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8大证据,无“认定意见”这个证据,所以该证据属于违法证据),亲友辩护人又找到了霸州市检察院杨玉彪和刘宁,二人已经多日不接电话,有事要求接电话的转达,亲友辩护人提出了对卷宗中无“认定意见”的质疑,刘宁让接电话的人转告:会提供一个相关文件。但不知是否在敷衍亲友辩护人。

(范美令女士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内蒙农妇漂泊五年遭绑架 女儿吁警察择善而从》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霸州检察院:
办公室:0316-7231117
案管:0316-7230741
第一检察部:杨玉彪 0316-7239331、0316-7230743

文安县检察院:
办公室:0316-5223307
第一检察部:陈建峰0316-5231229、0316-5281229、0316-5231559
案件管理中心简称案管0316-5223351
信访:0316-5282000

霸州法院:
承办人张斌18631603128 办0316-7866758
书记员徐海宝18531823705 办0316-7866759、0316-7833736

文安县公安局:
局长张志超0316-5231205
副局长孟都乐0316-5227718(主管迫害法轮功)
国保队长王震,17803365392(目前负责此事件的人)
政委刘建奇
柳彪0316-5231205
某相关负责人13832613881

看守所:
电话:0316-2333619、0316-2333624

霸州法院:
耿亚斌0316-7866732 传真7866543
办公室:0316-7866728
监察室:0316-7866733、0316-7866738
信访科:18533677539、0316-7863672、0316-7863551
立案庭:0316-7866757
政治处:0316-7866709、0316-7863593、0316-7866737

文安县检察院:
刑检办:0316-5281366
刘学谦15531602005、13633165500
王宅华13832652886
段宏杰15531602298、18932618218
翟春建15531602060、13831668130
年金波15531602161、13932661696
高俐玮18533665915
刘则娟13833645988
蔡红15531602031、13932676029
樊辉18532339666、13903162886

办公室:0316-5231229
靳涛15531681066、13931681066
刘娟15531602208、13931664212
李颖15531602017、13722661277
石磊15531602026、15932064688
王斌15531602398、15132618218
郭万成15531602120、13926888170
孟灵聪15531602100、13932660366
纪桂彬15531602377、13831699037

政治部:0316-5227956
张卫民15531602186
寇智15531602110、1363160110
董安宁15075651279
杨学琴13131633033
裴丛丛15030674087
王迎雪17692705202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