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法轮功学员张翠芳被非法开庭三次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榆林市法轮功学员张翠芳,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被榆林市榆阳区国保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构陷,她已经三次被非法开庭,目前没有结果。

张翠芳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被榆林市榆阳区国保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遭受近八个月的非法关押、构陷后,二零二三三月初第一次被非法开庭,因张翠芳在视频庭审中不配合说话,庭审被取消。

二零二三年三月中旬,明慧网曝光了榆林市榆阳区政法委头目对张翠芳的迫害后,他们恼羞成怒,三月二十三日前后,把张翠芳拉到法院,第二次开庭,据说还宣读了两位声称张翠芳给他们发送法轮功真相书册的所谓“证人”的“证词”。

近悉在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前,榆阳区法院已经第三次对张翠芳非法开庭,目前没有结果。开庭前没有通知家属,所以开庭中也没有家属旁听。因张翠芳表示抗议,法院通知张翠芳在法院的一位侄儿(或外甥)旁听,但其侄儿(或外甥)未能参加;后又通知张翠芳的女儿旁听,但她女儿无法在单位即刻请假、也不能参加旁听;后来法院通知张翠芳的丈夫前来旁听。她丈夫因多年前煤气中毒、最初有多年时间丧失劳动能力,经过继续治疗后虽然恢复了部分劳动能力、但还有严重的后遗症,只能在单位听人指挥干活、而且连单位工作与个人工作等等都分辨不清,别人让干啥就干啥,实际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法院违反法律、未依法提前通知家属、所以导致家属不能提前准备旁听,法院临时找人前来凑数。

张翠芳,60岁左右,居住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她曾经身体虚弱,生了孩子后又患上气管炎和半身麻痹等疾病,长期治疗未见好转。一九九八年九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月就停止了药物治疗,身体状况逐渐好转。张翠芳曾说:“法轮功不仅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也挽救了我的家庭。我的丈夫因为煤气中毒成为废人,丧失了劳动能力,我曾经考虑离婚。但是我通过修炼法轮功,没有放弃他,我们的家庭依然完整。”

自中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公开迫害法轮功以来,张翠芳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遭受中共人员的骚扰、抄家、绑架和判刑等迫害。二零一四年,张翠芳遭遇府谷县“610办公室”人员的非法抄家,被抢走《转法轮》和真相台历等物品。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由于家中存放真相资料,张翠芳再次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现在,张翠芳女士再次遭中共公检法相关人员的迫害。检察院对张翠芳构陷中,向法院建议的量刑是四年半。张翠芳实质是全家的顶梁柱,她丈夫几十年以来就依靠张翠芳的照顾生活。如果照此判决,就等于要了张翠芳丈夫的命,导致家破人亡的后果。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