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被“取保候审”的同修要重视 不要消极等待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二年四月,我市有六名大法弟子在同一天、不同的地方,分别被便衣警察绑架、抄家,并且都在当天晚上被“取保候审”后回家。

虽然回了家,但这个突然发生的迫害事件,使人久久不能平静,难以从内心彻底否定那个一年的“取保候审”,担心随时会被判刑(本市以前有先例)。也就是说,理性上也知道应该否定这一切,但内心却在承认这一切,所以小心谨慎,深怕一年中会出什么事。

期间,除一名同修被警察、社区人员多次骚扰,骗去派出所签字、去法院签字外,其余几个同修都没有人过问过。

直到临近一年快到的时候(还剩八天),有一位被认为是重点的同修的家来了两个警察(其中一人是曾参与绑架的)上门,游说同修在去年抄家时的清单上签字,并“表扬”同修“表现”的好,可以争取判缓,也带威胁说,因同修有“前科”,重犯可判3-7年等等,也就是暗示同修要被(非法)判刑。

这位同修当时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糊里糊涂的就把字签了。直到晚上,该同修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情急之下,赶快与同修商量补救办法。大家认识到,事已至此,除了发正念、向内找之外,就是走法律程序制止迫害進一步的发生。

但具体怎样走法律程序却不明确,所以就只能在平时收集的有关“取保候审”方面的交流文章中去看别人是怎么做的;也在“公义论坛”里面找自己所需的东西,包括模板、范文等。

至于具体写什么?在《从检察院入手击碎邪恶的犯罪链条》中,有一段话:“某地一同修被迫害,公安侦查人员的行为有很多违法之处,他一直控告并绝食抵制迫害,后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是暂时获得自由,法律程序仍然在推進中,在此也提醒同修取保候审不是真正意义的获得自由),该同修不等不靠,他收集整理了大量公安办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证据。某天,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的刘某(化名)给他打电话叫他去一趟做笔录,他立刻连夜整理了递交给他,并以其上次对他的控告没有任何答复为由拒绝做笔录。”受这个“连夜整理”的材料启发,认为眼下应该写的就是“对公安人员的控告书”和“不起诉申请书”。于是,确定了写这两个材料。

進而又想,这个“判刑”的事,是不是公安单方面的说辞?因为检察院并没有像文章中说的那样,检察院并没有打过电话来,说明“案件”还在公安局。那么这个“不起诉申请”就不合适交公安局。又看到文章中提到向公安机关申请解除“取保候审”并也看到了模板,才知道原来还可以主动申请解除“取保候审”。这样又决定写一份《解除取保候审、撤案申请书》。

也就明确下来一共要写三份材料:《对公安警察的控告书(或举报信)》、《要求不予起诉的申请书》、《解除取保候审、撤案申请书》。想的是做两手准备,如果“案件”已到了检察院,就用《不起诉申请》,附加一份对公安办案人员的《举报书》;如果还在公安局,就用《解除取保候审、撤案申请书》。另外附加一份对公安办案人员的《举报书》;从时间上来说,如果到了检察院,那么时间应该要宽裕些,只等他们打电话来时才去递交《不起诉申请书》和《举报信》;如果还在公安局,那么时间就非常的急,因为只剩几天时间了。那眼下就得抓紧时间把《解除取保候审、撤案申请书》先写出来,赶在一年期限之前,把它交到公安局(当时就是这样的思维)。

当然,不管是什么材料,里面都是把迫害事实与真相都说清楚了的(模板上都是现成的),完全能起到讲真相救人的作用,使办案人员及相关的人员都能通过这次具体的事件了解法律真相和法轮功真相,所以就想多抄送些单位。所以同修在写作过程中,想到的就是讲真相,不去想结果。

同时,该同修意识到时间的紧迫,在师父的加持下,一方面能静下心来补充法律知识,阅读《反迫害法律手册》等;一方面排除杂念,抓紧时间专心借鉴模板、范文、结合个人受迫害的经历,“照葫芦画瓢”的写法律文书。最后,终于赶在还有两天时间的时候,把三个材料全部都赶出来了。由于时间紧,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同修帮打字,社会上的打印部又不敢打法轮功的东西,所以该同修只好用手写方式,全部工整的各抄写了一份,然后拿去复印(抄送用)。

第二天,也就是四月十日。在上班的时间,该同修与另一名同时被“取保候审”的同修,带上手写复印材料,一同前往市公安局递交相关材料,可是并不知道该交到哪个部门。经门卫登记后,被引到了公安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看了她们递交的《关于某某、某某某等人在执行公务中违反法律的情况反映》后,她们又递上《解除取保候审,撤案申请书》,工作人员看后说,这个不属于公安局管,要求交市检察院。同修考虑到案件可能还未到检察院,所以直接就把这两个材料交给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那个参与“案件”的警察手里后,就离开了。

到四月十二日(一年的期限时间)这天的中午,两国保大队警察(便衣)便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说是给她女儿的)送到了该同修家。之后又说要监视居住半年,叫同修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字。同修当然不会再签什么字了,并认为是警察在找台阶下而已。警察也没多说什么,放在她家桌子上就走了。

在走法律程序反迫害整个过程中,该同修觉的这次的路走对了,之所以自己能超常发挥,感到是因为一直都有师父的加持,梦中也有点化,所以能在短短几天时间中(前后一个星期内),能静下心来看很多的法律资料及相关文章、并手工写出了篇幅不短的几篇文字材料。并且她感到自己在写作过程中,怕心越来越小,正念越来越强,真正的感受到了正念正行的威力。

试想,如果这次还象以往一样,消极承受“取保候审”,那么结果可能就真的被非法判刑,因为在之前本市也有多次这样的事发生。并且在他们去年被绑架时,警察就对其中一同修说可能要判刑;之前也对另一个同修骚扰,要她去法院签字判刑之类的;最后临近一年期限时,又对他们认为是重点的该同修暗示怎么判的问题、并要叫同修签抄家清单的字,说明已在为進一步推進“案件”在做准备了。

然而,公安警察没有想到在仅剩一、二天时间的时候,同修把法律(真相)材料写出来并交给了他们。这些平时他们看来好糊弄的人怎么一下子写出来了这些东西,也懂法律了?所以国保警察追问是谁帮她写的?同修把手伸進背的包里,警察连忙说:你不要拿《九评》出来哈!一看同修拿出来的是一本法律书。同修说,是我自己专门去买的法律书,你们不是要讲法律吗?那些材料是我自己写的。

同修前后的表现反差太大,使他们有些措手不及,所以情况就在大法弟子的变化中,使事件完全发生了逆转。这是大法的神奇与正念正行的威力。既起到了讲真相救人的作用,又制止了迫害,同修自己的提高也非常的大,也使本地的迫害形势发生了好转。其他几个同修也相继解除了“取保候审”。

感谢恩师的加持!感谢所有提供法律咨询建议、交流体会的同修们的辛勤付出!